马克思从多方面、多角度阐述过他的社会有机体理论,这是一个以人的发展为主线、以人类的实践活动为内容,包括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物质生产、精神生产以及人类自身生产在内的总体结构,是一个动态地展开各种社会关系如何运动并最后凝聚于人类本身发展之中的更为宏大的社会发展理论。
第一,社会形态更替的视角。这一视角把社会形态分解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并以生产关系的发展为主线显示社会形态发展的各个阶段。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以经典的形式表述了这一研究视角。在这里,马克思把“社会”作为客体,暂时撇开人的发展这一方面来分析社会有机体。马克思曾把这一研究视角称为他的方法的唯物主义基础。实际上,这也是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的唯物主义基础。
第二,以人的发展和人类解放为主线的视角。马克思向来反对把社会与人对立起来,一再指出:“首先应当避免重新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人对立起来。”[99]在提出社会有机体思想的同时,马克思就批判了蒲鲁东的观点,即社会有自己的特殊规律,这些规律与组成社会的人毫无关系。在马克思看来,“生产力和社会关系——这二者是社会的个人发展的不同方面”[100]。因此,马克思又从人类发展和解放的视角考察了社会有机体,并提出了三种理论:一是社会发展三阶段理论,即由人对自然的依赖性阶段到“以物的依赖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再到“自由个性”阶段;二是人的史前史与真正的人二阶段理论,即到共产主义才开始了真正的人的发展历史,而在这之前只是向真正的人发展的史前史;三是人类本性不断改变的历史,即“整个历史也无非是人类本性的不断改变而已”,共产主义的目的就是使人类能按照人类本性来最合理地调节人与自然界之间的物质转换关系。
显然,当马克思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视为社会的人发展的不同方面,并从社会的人发展的视角揭示社会发展时,便大大地深化了社会有机体理论,从而对社会发展既从客体也从主体,既从社会形态也从人的发展的双向角度进行了全面的考察。
第三,社会活动的视角。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就确立了从社会活动的角度来考察社会发展的思想。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而“分工和私有制是两个同义语,讲的是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101]。应该指出,社会活动的研究视角与前两种研究视角是一致的。这是因为:
(1)马克思认为,“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关系就是交往形式与个人的行动或活动的关系”。“这种活动的基本形式当然是物质活动,它决定一切其他的活动,如脑力活动、政治活动、宗教活动等”[102]。这里,马克思直接把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运动和人的活动与生产关系的关系等同起来,说明二者之间有着“同构性”。
(2)马克思又认为,人的活动的发展是与个人的发展相一致的。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只有在共产主义阶段,“自主活动才同物质生活一致起来,而这点又是同个人向完整的个人的发展以及一切自发性的消除相适应的”[103]。这里,马克思又指出了人的活动与人的发展之间的“同构性”。
马克思为我们提供的是一幅完整的人的社会活动的画卷。这幅画卷从横的方面来看,表现为物质活动与其他活动的关系;从纵的方面来看,又表现为活动的种族、区域性,“社会活动的固定化”,活动范围的世界化,自主活动等发展过程;从层次方面来看,活动又表现为不断多样化、复杂化、高级化以及旧的活动向基础层次积淀,新的活动不断分化、滋生的开放过程。
第四,社会再生产的视角。马克思还从社会再生产的角度描述了社会发展,这就是物质生产、人的生产、精神生产所构成的社会再生产的模式。在这里,马克思揭示了人的需要如何得到满足以及新的需要如何产生和满足的过程怎样维系着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生存和发展;家庭作为人本身生产的单位如何形成和分化,怎样从“唯一的社会关系”走向从属关系的地位;精神生产如何运动,如何从“纯粹动物式的意识”进化到“精神劳动”的相对独立化以及意识形态的产生、分化等。
同时,马克思也揭示出“三种生产”相互之间的关系,再生产如何在人类世世代代的运动中得到继承和发展。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从社会延续的角度揭示了社会的发展,它与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所构成的社会矛盾运动来考察社会发展的角度是不同的。后者包括着社会变迁、冲突、形态更替诸多方面内容,而前者实际上是社会自我塑造、自我控制的理论,即社会按照什么样的要求来再生产自己,从而使社会的需要、人口的生产、物质的分配以及精神的发展在自身所许可的范围内良性运行。
马克思关于社会有机体的四种研究视角是统一的,它们之间的统一性在于“同构性”,在于社会结构——人的发展——人的活动——社会再生产四个方面“同时存在而又相互依存”,形成统一的“有机体”的运动。因此,马克思关于社会有机体的四种研究视角可以看作是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的四个方面。(www.xing528.com)
我们对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的理解显然不同于所谓的“常识”观点,即把社会有机体看作是生产力、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的“机体”。同时,我们还认为,对社会有机体理论不仅要从“同构性”上把握,而且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突出它与社会经济形态、社会形态理论的区别:
首先,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是以人的发展为主线的。
与社会经济形态理论以生产方式为主线和社会形态理论以生产关系为主线不同,社会有机体理论以人的主体地位的形成和发展为主线,这是因为社会有机体中唯一活的因素是人,社会有机体的一切关系都是由人的实践活动创造出来的,都是从人的关系中抽象出来的。马克思一再指出:社会发展即是生产力的历史,从而也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
既然社会经济形态理论侧重于生产方式的历史,社会形态理论侧重于生产关系的历史,那么,社会有机体理论则是在这一唯物主义基础上展开的关于“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理论;既然“生产力和社会关系——这二者是社会的个人发展的不同方面”,那么,我们就应当把生产力与社会关系看作是对个人发展的抽象,它们应该在个人发展的活动中统一起来,或者说,社会的一切关系只能统一于人与人的发展这一基点上。因此,当我们强调“社会有机体”时,就已经转换了考察问题的视角,从人的发展、人的各种关系来展开社会研究。
其次,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是以人的实践活动为内容的。
马克思之所以把自己的哲学命名为“实践的唯物主义”,它强调的正是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在马克思看来,社会各项活动的独立化正是从实践各要素中分化出来的,实践是人与外部世界的本质关系,是人与外部世界其他关系的基石;人的本质亦是在实践中定型和发展的,人本质上是实践的;社会是人类在实践活动中创造的存在方式,社会各种“器官”,如家庭、国家等是在实践活动中展现出来的,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类世界是在实践中形成并在实践中历史地扩大;人对“对象、现实、感性”的把握是在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的,人类自身的发展和解放也必须在实践中才能实际地达到。
可见,实践是全部社会存在、社会活动的“细胞”,是人类社会“一切关系”的基础和生长点,即是经济活动关系、政治活动关系、宗教活动关系、精神活动关系、交往活动关系,以及人的需要、利益、目的、手段和人的发展的“母体”。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可以把社会有机体看成是人类实践活动的有机体。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抓住了实践,也就真正把握住了社会存在和发展的本质。
最后,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又是唯物主义历史观渗透到社会和人的发展的各个具体领域的中介理论。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原理。这一原理奠定了社会和人的发展理论的唯物主义基础,对于历史研究具有普遍指导意义。这是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这些原理又是宏观性的,它并没有从微观中揭示出社会作为一个复杂的机体,它的各种关系是如何形成、生长和灭亡的,同一社会形态为什么会有着不同的模式等。在这种情况下,仅仅用上述原理来分析具体社会、社会的具体领域就显得较为空泛。
作为探讨社会的“一切关系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理论正是唯物史观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各种关系的中介理论。借助于这一理论,宏观的与微观的、长程的与短程的、静态的与动态的、客体的与主体的、定性的与定量的分析就结合起来了,它形成一个宏大的、多层次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应该说,这是一条可行的道路。
马克思的社会有机体理论的内容极其丰富,我们在这里指出的只是它的四个维度和总体框架。即使在这四个维度和总体框架中,也显示出马克思是把客体——主体、社会——人、静态——动态结合起来考察社会历史的。在思考这一问题时,我们不能离开马克思关于“一切关系同时存在而又互相依存”的观点,这是从旧的思维框架中跳跃出来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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