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会生活的本质:实践
历史活动,归根到底,是人的实践活动。人是历史活动的主体,没有人和人的实践活动,就没有社会的历史。“‘历史’并不是把人当做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32]有目的、有意识的人的活动,主要是人的实践活动,正是人的实践活动,构成了人类社会的历史。所以,不研究人的实践活动,要深入了解社会历史及其发展规律是不可能的。
社会存在,这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范畴之一。但是,研究社会存在,如果不把它同人的实践活动联系起来,那就是抽象的、空洞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和社会存在,以至整个社会有机体是不可割的,三者在本质上是同一的。当然,实践和社会存在并不是完全等同,二者之间存在着差异。社会存在主要是指生产方式(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它并不包括上层建筑;社会实践不仅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而且也贯穿在上层建筑中。在这一点上,它们之间是存在差异的。但是,这并不影响实践和社会存在在本质上的同一性、一致性。
从根本上说,社会实践和社会存在都是客观的物质过程。社会存在的范畴是对以生产方式为基础的社会物质生活、物质关系和物质过程的静态总括,而社会实践在本质上则是社会存在的动态表现,是社会的物质生活、物质关系的动态过程,或者说,是人类社会这一特殊物质体系的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社会的物质生活、物质关系以及整个社会有机体,都是以实践这种方式维持其存在和发展的;社会生活的一切活动,包括经济、政治和文化的活动,都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不同方式,都具有实践的性质和意义。因此,离开社会实践,就不能揭示社会存在的特殊本质,就不能理解全部社会生活。
人类社会就是在实践这一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中生存和发展的。离开实践,人类社会就不会存在,当然也就谈不到社会历史及其发展。实践是人类社会的存在方式。
第一,人类和人类社会是由于出现了劳动这一崭新的活动方式而从自然界中分离出来的。
动物界有自己的存在方式、活动方式,其基本特征是对周围环境本能的、消极的适应。这种本能的、消极的适应性的活动方式不是劳动,但在高级动物(猿类)中,它们已能使用简单的、天然的物件,猎取食物,敲击果实等。这些简单的活动孕育着人类劳动的萌芽,马克思认为它是“最初的动物式的本能的劳动形式”[33]。古猿从利用现成的自然工具和猎取现成的自然物,逐渐学会了制造简单的、粗糙的工具,创造了向自然力作斗争的新的物质手段和活动方式。与此相适应,随着“动物式的本能的劳动”向真正的自觉的劳动的过渡、飞跃,猿类最终从自然界中分离出来而转变为人类,并出现了新质事物——人类社会。
劳动是人的最初始的实践形式,它使动物对环境的本能的消极的适应转变为人类对自然界的自觉的积极的改造。这是崭新的、具有创造性的生存方式、活动方式,为人类所独有,是一切动物,包括最高级的动物都不具备的。所以,人类社会就是在劳动这种初始实践的基础上,在这种新质的存在活动方式中形成的。
第二,人类社会不仅是在(劳动)实践中形成的,也是在实践中存在和发展的,生产实践是整个社会生活及其发展的基础。
“人类的生产活动是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是决定其他一切活动的东西。”[34]生产实践是人类社会根本的存在方式、活动方式,人类就是通过生产实践创造了社会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生产实践不仅是社会活动时刻不能离开的东西,而且贯穿于社会发展的始终。(www.xing528.com)
人类社会要生存和发展下去,就必须从事生产实践,一天也不能停止劳动。正如毛泽东说的,无论在没有阶级的社会,还是在有阶级的社会,每个人(或阶级)都要以社会(或阶级)的一员的身份,同其他社会成员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从事生产活动,解决人类物质生活问题。没有生产实践这一活动方式、存在方式,人类社会是决然不能生存和延续下去的。
第三,社会与自然的矛盾以及社会内部的矛盾,归根到底,要通过实践并以实践的活动方式加以解决。
社会与自然的矛盾活动以及社会内部的矛盾,都是在人类改造自然、改造社会中产生的,即在人的实践活动中产生的。同时,这些矛盾又只有通过实践活动才能加以解决。离开实践,既不能理解这些矛盾何以产生,也找不到解决这些矛盾的途径。在实践活动中,存在着双重的关系、双重的矛盾,即社会与自然的关系和矛盾,社会自身的内部关系和矛盾,以及这双重的关系和双重的矛盾的相互制约、相互作用。改造自然和改造社会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
实践的过程也就是人类社会的矛盾运动的过程。实践的主体(人)和实践的手段(工具)的结合,构成现实的生产力,而生产力体现着社会与自然的矛盾,是解决社会与自然矛盾的活动方式,即通过发展生产力的办法,使社会与自然进行物质和能量交换,以维持人类社会的生存和发展。生产关系则是社会内部根本的社会关系,生产关系的调整和变革是实践的基本方面。在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上层建筑,是社会关系的组成部分,改革和更新上层建筑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实践必不可少的方面。
不难看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体现着社会与自然的矛盾,也体现着社会自身的内部矛盾。这些矛盾既是在实践中产生的,又要靠实践才能得到解决。
第四,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可以合理地理解为实践在各方面的展开,是社会实践的不同形式。
“人的社会实践,不限于生产活动一种形式,还有多种其他的形式,阶级斗争,政治生活,科学和艺术的活动,总之社会实际生活的一切领域都是社会的人所参加的。”[35]这进一步表述了马克思所说的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思想。社会的物质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一切活动,以及每一领域中的各种具体活动形式,在本质上都是实践的,都是征服自然和改造社会的不同方式。
应该看到,人的认识活动,如果不是在物质与意识、实践与认识相互关系的范围内,而是把它们作为整个社会活动的一部分,作为征服自然、改造社会的必要过程、形式和环节,那么,归根到底,也具有实践的意义。例如,要征服自然,解决社会与自然的矛盾,除生产活动外,还要从事科学研究、科学实验的活动;要改造社会,解决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的矛盾,除了政治活动以外,也还要从事哲学、伦理和教育等活动。
这说明,实践是人类社会的存在方式、活动方式,它同社会存在、社会有机体的活动在本质上是同一的。正是实践给人类社会贯注了生命的活力,成为社会生活诸方面、诸领域以及它们相互联结的纽带,使社会有机体得以正常运转。人们可以从不同方面把人类与动物、把社会与自然区分开来,但实践却是人类社会所独有的活动方式,是人类社会的本质规定。正因为如此,唯物主义历史观把实践的观点作为基本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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