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实践观点为基础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体化”
的确,马克思一生都没有使用过“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这两个术语。“辩证唯物主义”是狄慈根在《一个社会主义者在认识论领域中的漫游》一书中首次提出的;“历史唯物主义”是恩格斯在1890年致施米特的信中首次提出的。但是,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确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两个基本特征,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称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有其根据和理由的。
问题在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并不是两个不同的“主义”,而是同一个主义,即包括历史观在内的辩证唯物主义。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认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6]。普列汉诺夫强调,“‘辩证唯物主义’这一术语,它是唯一能够正确说明马克思的哲学的术语”[7]。所以,普列汉诺夫在阐述辩证唯物主义时,论述了一系列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本观点。
在我们看来,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称为辩证唯物主义,是为了凸显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辩证法维度及其批判性和革命性,因为“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8]。与“辩证唯物主义”并列,加上“历史唯物主义”来称谓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为了凸显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历史维度及其彻底性和完备性,因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哲学史上第一个彻底完备的唯物主义形态,而这种彻底性、完备性集中体现在历史唯物主义之中。“我们仅仅知道一门唯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9]
问题在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相统一的理论基础是什么,或者说,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如何实现“一体化”的。这里,普列汉诺夫的观点给我们以较大的启示。在《论一元论历史观之发展》中,普列汉诺夫指出,“行动(人们在社会生产过程中的合规律的活动)向辩证唯物主义者说明社会人的理性的历史发展。全部他的实践哲学归结为行动。辩证唯物主义是行动的哲学”[10],而“‘在作用于外间自然时,人改变了自己本身的天性’。在这句话中包括着马克思的历史理论的全部本质”[11]。这就是说,科学的实践观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体化”的基础。换言之,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而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这是编写第五版的指导思想,也是第五版的中心线索。
要理解和把握这一中心线索,首先需要把握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主要缺点,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哲学史上所造成的革命变革的关键所在,以及实践的观点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作用和意义。
从总体上看,旧唯物主义包括自然唯物主义和人本唯物主义两种形态。
自然唯物主义始自古代唯物主义,后在霍布斯那里达到系统化程度,并一直延伸到法国唯物主义中的机械唯物主义派。它根据“时间在先性”的原则,把世界还原为自然物质,人则成了自然物质的一种表现形态。刚从神权的重压下解放出来的人,在拉美特利那里又被贬为一架机器。在自然唯物主义体系中,物质成了“一切变化的主体”,“人和自然都服从同样的规律”。自然唯物主义确认了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却一笔抹杀了人的能动性、创造性、主体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自然唯物主义是“纯粹的唯物主义”,而到了霍布斯那里,唯物主义变得“敌视人”了。
人本唯物主义起源于法国唯物主义中的另一派,即“现实的人道主义”,并在费尔巴哈那里达到典型形态。人本唯物主义承认人是“感性的对象”,它把人看作是思维与存在相统一的基础,力图以“现实的人”为基本原则来理解世界,这是其“巨大的优越性”。然而,人本唯物主义不理解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不理解实践是社会生活的本质,不理解实践是感性世界的现实基础,所以,最后得到的仍是抽象的人,忽视的仍是人的能动性、创造性、主体性。同自然唯物主义一样,人本唯物主义也“只是”从客体的形式,而没有“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对象、现实、感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把费尔巴哈的人本唯物主义“包括”在旧唯物主义范畴之中,并认为旧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就是不了解实践活动及其意义。
唯心主义肯定了主体意识的能动性,论证了人在认识活动中是通过自身的性质和状况去把握外部对象的。这种认识成果集中体现在康德的批判哲学和黑格尔的否定性辩证法之中。尤其是康德,他是从严格的哲学意义上来思考人、探讨人的第一位哲学家。康德的“人是目的”的观念,既是对封建制度的无情控诉,又是对机械唯物主义的理论超越。康德的思想犹如当时发生在里斯本的大地震,直接动摇了基督教宏伟的理论建筑,直接冲击了机械唯物主义的理论框架。而黑格尔的“否定性的辩证法”则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是一个过程,把对象性的人理解为他自己活动的结果,从而为历史运动找到抽象的、逻辑的、思辨的表达形式。
然而,无论是康德的批判哲学,还是黑格尔的否定性辩证法,都仅仅依据“逻辑在先性”的原则,或者是片面地夸大了主体的知识、思想等对客体的作用,或者是片面地夸大了事物的本质和现象之间的对立,把本质看作是独立于现象之外并决定事物存在的“本原”的东西,结果是“抽象地”发展了人的能动性、创造性、主体性。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也是因为唯心主义不理解现实的实践活动及其意义。可见,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共同的主要缺点就在于,不理解实践活动及其意义。由此,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人的主体性,而旧唯物主义“只是”从客体的方面去理解“对象、现实、感性”,并在历史观上重归唯心主义。结果,唯物主义对人的主体性“望洋兴叹”,唯物论和辩证法遥遥相对,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历史观“完全分离”。从空间上看,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相距很近,人类社会就处在自然环境之中;从时间上看,唯物主义自然观和唯物主义历史观却相距遥远,从唯物主义自然观的形成到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创立,人类走了两千多年的心路历程,可谓“咫尺天涯”。
从历史上看,马克思之所以能够发动一次震撼人类思想史的哲学革命,关键就在于,他以科学的实践观为基础正确地解决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www.xing528.com)
按照马克思的观点,实践是人的存在方式,在实践中,人是以物的方式去活动并同自然发生关系的,得到的却是自然或物以人的方式而存在,即自在自然转化为人化自然、自在之物转化为“为我之物”。换言之,实践使人与自然的关系成为一种“为我而存在”[12]的关系。这种“为我而存在”的关系是一种否定性的矛盾关系:人类要维持自己的存在,即肯定自身,就要对自然进行否定性的活动,即改变自然界的原生态,“为天地立心”,使之成为“人化自然”、“为我之物”。“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说来的生成过程”[13]。
在这个过程中,人不仅同自然之间进行物质变换,而且为了实现这种物质变换,人和人之间必然进行活动互换。人与人的关系建立在人与自然关系的基础之上,同时,人与人的关系又制约着人与自然的关系。自然的“人化”是在社会之中而不是在社会之外进行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自然界的属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来说才是存在着的”,“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表现为他自己的属人的存在的基础”[14]。同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过程中又交织着物质与观念的转换。这是因为,实践所引起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离不开具体的目的,“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15]。
与自然运动过程不同,实践活动过程不是一般的“原因——结果”的转化过程,而是“目的——结果”的转化过程,即目的作为环节插入客观的因果链条中,作为一种特殊的原因而起作用。更重要的是,在这种特殊的因果关系中,目的作为原因并不是指向过去,而是指向未来。所以,人的实践活动并不是单纯为过去的事物所制约,同时还受未来的事物所制约;并不是单纯适应规律,同时还“赋予这些运动以预先规定的方向和范围”。
这就是说,人的实践所引起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不仅改变自然物的形态,更重要的是“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即人通过实践把自己的需要以目的的形式贯注到物质世界中,把目的这种观念存在转化为物质存在,从而不断改造、创造属人的对象世界,同时又不断改造、创造人本身——他的肉体组织、思维结构和社会关系。
应该说,在各种矛盾关系中,人与自然之间这种“为我而存在”的否定性关系是最深刻、最复杂的矛盾关系。人类实践活动的对象性包含着客观性,而实践活动的客观性又进一步证实着自然的客观性,并使自然具有了社会性,使社会与自然的关系呈现出历史性。马克思之前众多的哲学大师都没有正确解答这一复杂的矛盾关系问题。“沧海横流,方显出英雄本色。”马克思正是通过对实践全面而深入的探讨,科学地解答了人与自然之间这种“为我而存在”的否定性的矛盾关系,从而使唯物论与辩证法、唯物主义自然观与历史观统一起来了。辩证唯物主义创立之时,也就是历史唯物主义形成之日,反之亦然。这是同一个过程的两个方面。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不存在一个作为理论基础的辩证唯物主义,也不存在一个被“推广”出来具有“应用”性质的历史唯物主义。换言之,马克思以科学的实践观为基础创立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体化”的“现代唯物主义”。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实践性所要表明的,不仅仅是一种要把理论付诸行动的哲学态度,更重要的是指,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实践的观点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作用和意义是全方位的:在自然观中,实践是自在自然和人化自然分化与统一的基础,“实践”扬弃了人与自然之间的二元对立;在历史观中,实践构成了人的存在方式和社会的本质,是“社会的自然”和“自然的社会”“二位一体”的基础,“实践”消除了“物质的自然”和“精神的历史”对立的神话;在辩证法中,实践是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自然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分化与统一的基础,而且实践活动本身就是一种否定性的辩证法,“实践”使主观辩证法与客观辩证法、自然辩证法与历史辩证法之间达到了真正的和解;在认识论中,实践构成了认识活动的基础,“实践反思法”构成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根本特征,并填平了一般认识论与历史认识论之间所谓的鸿沟。
这就是说,实践不仅具有认识论意义,而且具有世界观意义;实践的观点不仅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要的、基本的观点,而且是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基本的观点。所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从一定的个人的生活过程中去揭示社会结构,并“把感性世界理解为构成这一世界的个人的全部活生生的感性活动”[16]。“实践”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魂。只有把实践作为主旋律导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宏伟的交响乐中,它才能表现为美妙的和谐。
正因为如此,“原理”第五版突出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并以此为基础和轴心,贯通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以及自然观和历史观的关系,按照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体化”的内在逻辑,使它们融为一体。这样阐述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第五版的显著特点。
由此产生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这就是如何理解和把握“实践唯物主义”这一概念。的确,马克思一生只提到一次“实践的唯物主义”这一术语,但实践唯物主义无疑构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又一基本特征。但是,实践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以及历史唯物主义不是两种不同的哲学形态,而是同一种哲学形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不同表述。如果说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称为辩证唯物主义是为了凸显马克思唯物主义的辩证法维度及其批判性和革命性,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称为历史唯物主义是为了凸显马克思唯物主义的历史维度及其彻底性和完备性,那么,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称为实践唯物主义则是凸显马克思唯物主义的实践维度及其首要性和基本性。
“实践唯物主义”所凸显的实践性,“辩证唯物主义”所凸显的辩证性,“历史唯物主义”所凸显的历史性具有同样的原始性及其一致性。如前所述,辩证法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着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所以,它在本质上是批判的和革命的,而“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17]。同时,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历史不过是人的实践活动在时间中的展开,而实践本身又受到社会关系的制约,具有历史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18]历史地变化着的社会关系由此成为我们透视人的实践活动的前提。
因此,“原理”第五版把实践的观点贯穿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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