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 性能化规范和基于社会价值的灵活执行
与指令性规范(Prescriptive-based)相对的是基于性能(Performance-based)的性能化规范[54]。根据前文技术哲学层面的探讨我们不难发现,规范不属于技术的范畴,而是对技术应用的限制和约束,因此它不应是具体的技术条文,而是就特定的应用领域,规定技术应实现的价值目标,这些价值目标按照一定的维度进行分解,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性能,因此规范应该是基于性能(Performance-based)的性能化规范[55]。
性能化规范不对具体的技术手段进行限定,而只限定综合采用这些技术手段后所要达到的性能表现。在现阶段,可以综合运用技术上、管理上任何可能的方法来达到规定的性能要求,随着技术每天的发展,又会有更多的可能性出现,但只要达到同样的性能,都可以视为符合规范。这实际上要求设计人员关注特定工作对象,特别是使用者最终可以达到的综合效用,并鼓励任何的技术综合和革新。目前,性能化规范和性能化设计的研究已经在世界范围内普遍展开,并最先在消防、结构等建筑规范方面取得突破,欧美国家最近修订或正在制定的建筑结构和防火规范都多多少少带有性能规范的倾向[56]。
我国历史街区并非不能在保护的前提下实现市政供应的现代化,更绝非不能提供一个性能优良的生活环境,只是在某些方面上不能满足我国现行的市政规范条文,或者暂时没有适当的技术来满足规范要求。本着性能化设计的目标原则,我们可以采用既有的各种工程手段和管理技术进行组合和集成创新,也可以开发满足历史街区市政需求的各类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即便在只有现行的条文技术规范和有限的技术手段的情况下,我们不能因机械地满足规范而损害历史街区,或者因没有两全的技术而束手无策。正如Feilden B.M.在其经典著作《历史建筑保护》(The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Buildings)中所说的那样,我们“需要理解建筑规范的目的以便灵活地运用它。……如果建筑在一个方面具有优点,它可以用来平衡其他方面的某些不足”[57],“就像治病,病人的需要是第一位的,建筑师应该学会在必要时采取折中方案,还应该有权接受科学的帮助。必须探索所有可行的备选措施(alternatives,或译为替代方案),在尊重历史建筑特性的前提下,从原理上进行评估,以寻求‘最小不利’(least bad)方案”[58]。也就是说,理解规范的原理和所要求的实际性能,关键是要分析保护规划的重点和长处(风貌保护、安全、卫生等),并不对历史建筑和肌理造成不利影响,不必在符合规范上面面俱到(如可降低日照、人均绿地等需求),而是在满足基本需求的同时发挥其整体性能——保护和发展的双赢。(www.xing528.com)
本书的研究着重于理解现行规范各条款的原理和性能预期,并根据街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继续沿用或调整为适合历史街区的性能要求,然后通过对现有的各类技术和可预见的其他替代性技术进行研究,筛选出可以达到性能要求,并对历史街区具有适应性的技术措施及其适用条件。具体而言,如在历史街区消防安全上,根据历史街区的特点确定了以降低历史街区火灾可能性和及时扑灭火灾为基本的性能需求,具体的实现方式上突破了原规范对消防通道宽度等的要求,而是提供了适应历史街区宽度的小型消防车、消防摩托车,以及依托消火栓系统、手抬消防泵、区内自救等多种可能的消防技术和管理措施。
当然,本书虽然采用了性能化设计的方法,对适合历史街区的性能化指标也略有探讨,但性能化规范提出的性能指标往往需要大量的实验室数据和案例应用评价的支撑,本书远没有能力对适合历史街区的各专业性能化规范或指标体系和具体内容进行研究,但无疑这项工作是十分必要而且紧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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