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期推进型模式和集中建设型模式
(一)分期推进型模式
这种模式是指有长远规划,在不同时期进行不同主题的法院文化建设,以求在一个长期的阶段积累出属于自己文化成果的方式。文化本是长期积淀过程,这种模式下的文化建设周期较长,沉淀较久,但经过时间锤炼积累出来的法院文化对法官思想和行为的改造才更深刻。
1.持续注重,不断推进。文化最具有传承性和历史价值,文化建设更是一项长期的事业,只有在做好项层设计基础上持续注重,不断养成,甚至要经过几代法院人的努力,法院文化才能真正落地生根。法院文化存在诸多子系统,只有抓住重点,以点带面,才能实现法院文化建设目标。
2.法官认同,全员献策。采用此种模式推进文化建设,法官能够充分认识到法院文化建设的意义所在,增加法官对法院的认同感、归属感、荣誉感,使法院文化真正成为法官公正司法的精神家园。当法官自身的精神层次得到提高并与其法院精神相呼应的时候,法官履行司法职责及参与文化建设的主动性必然会有质的飞跃。
3.主题明确、突出。法官是法院文化的主体,法官文化是法院文化的核心。采用分期推进模式具有明确的主题——尊重法官的主体地位,从提升法官自身素质入手,围绕服务法官的目标构建完善的法院管理制度,增强法官自身素质及归属感,形成法官职业信仰,推动法院文化的养成。
采用分期推进型模式大部分是文化建设起步较早的法院,但依然有其他法院看到了这种模式的优点,即渐次推进且在特定时期进行特定主题的文化建设,主题鲜明,法院精力游刃有余,法官压力也不会太大,易于接受,成效虽不快,却深刻有力,所以目前采用这种模式建设的法院逐渐变多。缺点在于文化建设方式略显薄弱单一,且收效较慢。(www.xing528.com)
(二)集中建设型模式
集中建成型模式是指将法院文化建设融入到法院的各项工作中,以较快速度获得法院文化建设的部分成果的一种方式。采用此种模式进行文化建设的法院大都有一个契机,或建成新审判大楼,或建立新制度,或变更新领导。
1.缺乏对法院文化建设的深刻理解和认知。因为不能对法院文化建设有深刻的理解和认知,所以才不会懂得法院文化建设究竟会给法院、法官带来怎样的蜕变,也不会清楚自己应该寻找哪一种方式去进行文化建设。
2.缺乏总体、长期规划。法院文化建设是一个漫长的、循序渐进的、潜移默化的过程,必须有长远的规划、统筹的安排。而在实践中,部分法院在自身关于法院文化建设的系统规划缺位的情况下盲目效仿,从审判大楼的设计到文化长廊的规划都一一效仿,乘着文化建设的东风,大兴土木,致使法院文化建设出现盲目无序,杂乱无章的现象。
3.法官内心认同度不高。这种模式下法院的法官未能真正认识法院文化的内涵和精髓,主体的认同缺失无疑会导致法院文化建设的形式化、表面化,甚至可能会导致法官内心的抵触,无法取得良好的效果。
此种模式基本是法院文化建设中部分后起法院所采用的,由于起步较晚,又急于求成,故产生这种模式。优点是内容涵盖了法院文化建设的多方面,且集中建设成效明显。缺点是全面发展难度大,特点不易突出,容易流于形式。法官吸收需要过程,法官压力过大会适得其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