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理论引导型模式和实践探索型模式
(一)理论引导型模式
这种模式是在法院文化建设的征途中,部分法院在大量实践的基础上率先探寻文化建设的理论基础,挖掘出文化建设的精髓和灵魂,再以这些理论成果指导文化建设的实践操作的一种方式。
1.侧重于对实践的总结和引导
理论是从对事实的推测、演绎、抽象或综合而得出的(对某一个或某几个现象的性质、作用、原因或起源的)评价、看法、提法或程式。[24]伽达默尔说:“一切实践的最终含义就是超越实践本身。”[25]理论来自于实践,但又并不仅仅是对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更重要的是对实践活动、实践经验和实践成果的批判性反思、规范性矫正和理想性引导,这就是理论对实践的超越。理论不仅规范和引导人们“做什么”,而且规范和引导人们“不做什么”。法院文化建设的理论包括程序方面的理论和实体方面的理论,确切地说,它涵盖了对法院管理、法院文化、审判技巧、诉讼程序、证据规则、诉讼调解、自由裁量、法律适用、文书制作、法律条文等各方面的探索和总结。例如,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编撰的《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丛书》,汇聚各个阶段各个领域的优秀理论成果,反映前沿热点问题,以学术研究繁荣法院文化。上海法院用17年时间编写《上海法院案例精选》,将民事、商事、知识产权、海事海商、行政、刑事、执行等各类案件精选100个典型案件纳入其中;上海高院组织上海三级法院撰写《法官智库丛书》,由三级法院审判经验较为丰富的资深法官编写,对法院内部管理、文化建设、庭审技巧和诉讼程序等各类实践主题进行总结,对法院的各项工作具有规范、引导的作用,也为其他法院在审判及管理方面提供了参考借鉴。重庆法院编辑《重庆法院文丛》系列,总结重庆法院在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司法经验和文化内涵。江苏法院的审判经验丛书,对历年来法院在审判、调解及队伍建设等工作中积累的经验进行总结;司法的责任与担当丛书,较为全面地反映江苏法院能动司法、改革创新、探索审判业务、提升司法能力的思路及举措。上海浦东法院司法阶梯丛书,汇集资深法官对审判方法、审判技巧以及审判管理经验的提炼及总结,等等。
2.文化建设更加科学化
此种模式下的法院文化建设通常更加理性化和科学化,因为它能在总结提炼的过程中集聚和传承法官智慧,挖掘出文化建设的精神内核,不仅能帮助法官在法学素养、司法技能与司法经验方面自我总结提高,加快法官的知识储备的更新,还能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自身的优劣势,从而明确目标,扬长避短,科学构建法院文化建设的蓝图。
3.对参与主体调研能力要求较高
如前所述,法院文化建设的理论包括对法院方方面面的认识和理解,我国目前对于法院文化建设方面的理论成果相较于实践成果较少一些,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各地法院的调研水平仍需提高。虽然我国各级法院在招录人员的时候都对学历、能力有所要求,但是由于在法院主要从事的是实践性的审判工作,所以在理论研讨能力上就相对比较薄弱。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办理案件的条件都较差,更没有精力投入到调研能力和调研条件的提高上来。
理论推进的优势就在于理论可以像一盏黑夜中的明灯,照亮实践前行的路。只有对法院文化的内涵和精髓有了准确的认知,法院文化建设才能脚踏实地朝着正确的方向进行。这种模式下的法院文化建设目标清晰,定位准确,对法院精神和法官价值观的形成有更好的规范引领作用,以较为成熟和固化的状态给自己和其他法院提供可以借鉴的文字参考。但是,这种模式会对法院的经济能力、法官的调研水平以及法官时间的合理安排都有较高的要求。并且需要注意的是,理论基础的探索一定要注重与实践的结合,法院文化建设的目的是追求司法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而非为建设而建设,为总结而总结,如若脱离了实际,理论探讨就成了纸上谈兵,显得空洞乏力。只有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才能迸发出文化建设的新的火花。(www.xing528.com)
(二)实践探索型模式
CIS战略通过“理念传播”、“行为塑造”和“视觉识别”三种介质进行文化发扬传承和组织形象识别[26],我们把“视觉识别”理解为物质表象载体的话,那么实践主导型模式就是将这三种介质通通运用起来,特别是“行为塑造”和“视觉识别”两个平台的搭建,将文化建设的实践探索细化到各种行为载体和物质载体上,以追求法院的精神内核,促进法官价值观的正确统一。
1.以器物建设和行为塑造为基础
哲学上将世界分为“物质”和“意识”两类,“物质”包括器物、行为、制度等等。人民法院物质文化首先是以实物形态来反映法院文化特征的,例如,审判大楼、庭审用品、法袍法徽、法庭布置等等,都在一定程度上向诉讼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展示着法院形象、传播着法治文明。这种模式就首先运用起实物载体,在法院的各类器物上进行“文化改造”。如浙江鄞州法院环绕审判大楼建立“法文化”、“和文化”两个主题公园,装饰着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法制故事的花园长廊;每一层、每一个角落各式各样展示着法文化板块,处处都充满了精心选择的法文化元素。大厅里“法辉东方”、“法遍寰宇”两块巨大的浮雕,把中国和世界的恢弘法制进程呈现在观者的眼前;“说文解字话法治”、“著名审判方法介绍”在追溯司法之源、司法之路的同时启迪着法官的思维。4楼展示了当前全国法院先进、模范法官的形象和事迹,12楼的廉政教育基地则醒目地以近几年全国法院系统职务犯罪分子的忏悔来警醒法官,心莫贪、手莫伸。19个标准化数字法庭已投入使用,实现了庭审全程实录、网络直播、远程审判等功能,网络对诉讼过程全面覆盖。
2.前期进步明显
此种模式较前三种模式而言,前期进步是最明显的。若把未进行文化建设的法院看成一张白纸,那么物质载体和行为载体的改进和丰富则是这张白纸上最引人注目的色彩。不管是法官自己还是人民群众,不管是同级机关还是上级法院,最开始感受到的文化建设成果都是来自于法院设施的改变和法官行为的规范。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讲,这种模式下的文化建设,前期进步最快,也最容易展示于人前。鄞州法院会有专门的引导员帮助要立案的群众拿号排队,指导填写空白起诉状,让前来打官司的群众倍感方便。每名法官数次或数十次的拒贿却礼的经历也让当事人感到公正和放心。从鄞州法院审判大楼的第一层到第十四层,每一层楼、每一个角落都展示着精心设计和选择的法文化和法元素,让人情不自禁相信这就是个公正的法院,这里的法官都是公平正直的法官。
3.对经济能力要求较高
作为以实践为主导的模式,如何让物质载体建设和行为载体建设更加有血有肉,被大家认可,这就对采用此种模式的法院提出了较高的经济能力要求。鄞州法院“和文化”和“法文化”两个主题公园的建造、对廉洁法官、优秀法官的奖励、对法官进行各类培训等等,必然投入了大量的财力、人力和物力。当然,处于经济较发达的鄞州,鄞州法院人清楚地认识到自己的优势,并将其发挥到淋漓尽致。有了足够的资金保障,才能确保各项基础设施的建设、各项活动的开展能够稳步推进。
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它可以给法官及群众以最直观的感受,能够取得较快的前期进步,并在一定程度上能起到“物质”决定“意识”的作用。但是容易弱化法院文化建设的精神内涵,让法官知道该怎么做,却忽略为什么这么做。花大量的资金搭建法院文化建设的实物载体不一定让所有群众都能理解和感受,甚至有可能给民众造成奢侈浪费的感觉,忽视了在实践中总结提炼经验,与理论相互促进,难以不断创新,导致法院文化建设后劲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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