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客观必然性和重要性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适应国际局势变化和应对风险挑战的必然选择。中国对外开放的大门开启之后,国内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受到国际局势变化的深刻影响,我们党执政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这种深刻变化要求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和执政的过程中,必须具有国际视野和世界眼光,把中国放在全球背景下思考和做出决策。比如,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深度和广度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推进,它要求中国政府如期兑现入世承诺,遵守世贸组织规则,要求进入中国市场主体从事经济活动只能以明示的法律为依据,要求党和政府改变以往习惯采用以党和政府的“内部红头文件”领导经济活动的做法。这实质上是一场深刻的变革,党对经济的领导方式能否适应这场变革,决定着中国的未来发展方向。又比如,经济全球化在曲折中发展,非政府组织的作用越来越大,对执政党和政府的决策影响越来越大,迫使国家权力的一部分不得不逐渐地向非政府组织转移,这给执政党和政府如何处理好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关系,提出了新课题。再比如,如何在激烈的经济竞争中维护国家的经济安全,维护民族的根本利益?如何在世界多极化的进程中始终保持政治上的独立而不孤立?如何在各种文化相互激荡中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的主导地位?这些都是我们不能不面对的重大问题。它要求我们党必须站在全局高度,科学认识、正确判断自己所面临的国际环境,通过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迎接挑战、应对风险的能力,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马克思主义认为,经济基础的革新与调整,必然会引起上层建筑的相应变化,而上层建筑尤其是作为其核心的政治上层建筑的状况及其变化,又往往对经济基础起到能动的反作用,并最终通过促进生产力发展表明上层建筑是否先进,是否适应历史发展的客观要求。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场深刻的变革。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作为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必须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进行相应的调整与革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按照经济发展规律进行经济建设,遵循国际通行的经济规则从事经济活动。市场经济的发展改变了原来计划经济条件下的社会资源配置模式,以对经济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为起点,进而影响对文化资源和政治资源的配置。这对党如何执政无疑是一个重大考验。党必须尊重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正确处理党与公共权力、党与法律、党与社会的关系,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形成执政党、政府、市场良性互动的体制模式,从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www.xing528.com)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包括诸多内容,其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党的十六大报告将我国政治建设的主要任务概括为九个方面: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维护社会稳定。这些任务能否顺利完成,关键在于坚持党的领导,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没有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改革,其他改革就不可能深入。比如:决策机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而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本身就是一个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问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政府职能定位和分工问题,而政府职能定位和分工又取决于党委,取决于党委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从制度上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而能否做到这一点,取决于党委领导下的人财物管理体制的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切实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而这些改革又都与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改革息息相关;监督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而这些监督的落实又都离不开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改革。由此可见,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直接决定和影响着决策机制、行政管理体制、司法体制、干部人事制度、监督体制等改革的深化。因此,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仅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而且也关系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增强党执政合法性的现实需要。政治学中的所谓执政“合法性”,是指执政党控制和运作政治权力的正当性与合理性,即必须得到社会成员充分的认同和支持。只有获得足够的社会认同,社会成员对政治权力的被迫顺从才能变成对政治权力的自觉服从,执政才能持久而有效,因此,不断扩大“合法性”资源,增强党执政的“合法性”,是执政党巩固执政地位的基本问题之一。中国共产党地位、任务和执政环境的变化,要求重构与拓展执政合法性基础。共产党是在人民群众坚决支持和拥护的情况下取得政权的,即具有深厚的合法性基础,但这种合法性基础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的变化,原有的资源会逐渐流失、淡化,需要补充新的资源。“文革”期间,我国经济形势恶劣,政治形势严酷,党的形象和威信受到极大的损害,实际上隐藏着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危机。改革开放以来,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把发展生产力、实现现代化、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党的根本任务,同时重申“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其实质是重新获取群众的信任和拥护,是寻找新的合法性资源,增强党执政的合法性基础。一个政权的合法性来源有两个方面,一个是执政的有效性,一个是执政的合理性。执政的有效性主要是通过经济社会的快速健康发展来体现和获取的,执政的合理性主要是通过科学、民主、依法执政来体现和获取的。因此,任何一个执政党都要通过执政的有效性和执政的合理性来增强执政的合法性。但是,由于经济社会的发展受其内在规律的支配和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不可能长期或永远高速健康发展,会出现发展缓慢、停滞不前甚至衰落倒退的现象,这就更是需要执政党通过科学、民主、依法执政来增强执政的合理性,进而增强执政的合法性。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是重构和拓展党的执政合法性的现实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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