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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的宪政依据: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的宪政依据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的宪政依据,体现在我国宪政制度和宪政事实、惯例中,让我们从我国国体和政体看党的领导和执政的依据。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宪政的本质要求,中国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所不同的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宪定的,因而中国共产党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极大的政治权威。

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的宪政依据: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的宪政依据

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的宪政依据,体现在我国宪政制度和宪政事实、惯例中,让我们从我国国体和政体看党的领导和执政的依据。

国体是国家的性质,亦即国家的阶级属性。宪法规定我国国体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领导是通过自己的先锋队——中国共产党来实现的。基于此,党与国家政权是一种政治领导关系,党是国家政权的领导核心,指引国家政治生活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如果否认这种领导关系,就否认了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否认了我国国体的阶级属性。可见,党的领导源于我国国体,坚持党的领导是国体的根本要求,也是国体不变的根本保证,这是党对国家享有领导权的法理依据。

政体指政权组织形式,亦即国家的管理形式。宪法规定,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可见,政体上,党与国家政权机关没有组织形式上的领导隶属关系,党不能代替民主或国家,也不能置于和凌驾于国家权力机关之上。(www.xing528.com)

国体是本质,政体是形式。党与国家权力机关国体上的领导关系和政体上的非领导关系,是否本质与形式相背离呢?这个问题要从宪政制度和党的执政方式两方面来认识。

资产阶级宪政制度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人们对政治的支配最终取决于对社会财富的支配能力,这种宪政实质是少数人的民主,或者称少数人的统治。社会主义宪政制度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为实现大多数人的民主提供了可能,人民当家作主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民主就是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国家”,“民主是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4]为了保障和实现民主,必须建立相应的国家民主法律制度,包括国家权力的来源、国家权力行使的方式、国家政权机关之间和国家政权与政党之间相互关系等等,并由此构成一个国家的宪政制度。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宪政的本质要求,中国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党是工人阶级和人民中的先进分子组成的政治集团,党员只占人民的一少部分,因此党既不能代替民主或国家,也不能超越宪政法律关系,党的主张只有经过法定民主程序得到国家权力机关的认可,才能变为国家意志,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为全社会遵守。政体上,党不能置于权力机关之上,不能形成一种政权组织形式上的领导关系,符合宪政的逻辑法则。宪政理论认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议机关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如果一个非人民选举产生的组织置于代议机关之上,权力机关就名不副实,民主政体也名不副实。这一点,中国共产党人在战争年代就有清楚的认识,也是我们揭露国民党“以党统政”的理论依据。

政体上,党不能置于权力机关之上,是不是就不要或者削弱党的领导呢?不是的。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重大决策的领导和向国家政权机关推荐重要干部,通过党组织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实现党提出的目标任务。权力机关坚持党的领导,一个基本的方面就是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作用,保证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保证党有关国家机关领导干部人事安排意图的实现,保证党提出的国家发展目标任务得到权力机关的确认、推动和监督落实。权力机关的党组织要执行党的决议、决定,重大问题要向党委报告,重要法案要提前报党委审查,及时反映倾向性问题并提出建议,使党委适时做出决策调整,以更加符合人民的意愿。这种关系是领导关系,是党提高自己的组织对权力机关工作实施领导的具体方式。1982年宪法将“党领导下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党对国家实施领导”这样的用语,改为“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这样表述更准确,既表明了一种历史的承继,又把党的领导建立在人民民主基础上,通过对人民的领导,选举产生国家权力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并领导人民监督这些国家机关为人民办事。人民是权力的源泉,党的领导以“权源”为出发点和归属,而不只是“权源”产生出的机关,这是更深层次的领导,也为党领导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了更大的活动范围,从根本上保证和实现人民民主。我们现在讲,党领导国家和社会是国体上的领导,政体上是间接领导,党不能向政权机关和社会组织直接发号施令。依照我国宪政惯例,党对国是主张和领导人的任用,党内确定以后,通过向国家权力机关建议或者政府报告、提案的方式提出,例如制宪修宪、五年规划、体制改革、国家机构领导人选等,经过国家权力机关法定程序审议决定。这也符合现代国家政党政治的一般规则,即取得执政资格的政党,通过法定程序确定政党的国是主张和任职人选,实现对国家的领导。所不同的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宪定的,因而中国共产党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极大的政治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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