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改革,创新体制,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条件和土壤
目前存在的腐败,大量的是体制性的。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时期,许多具体制度还不完善,有的方面还存在一些空隙和漏洞,这就为一些品行不好的人搞腐败留下可乘之机。因此,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出路和治本之策在于深化改革,创新体制。从犯罪心理学上讲,制定规范、创新体制也是必要的。犯罪心理学认为,有腐败动机就有可能产生腐败行为,这种动机要转变为现实的行为,取决于机会,只要有了腐败机会就会产生腐败行为。因此,需要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切断动机与行为之间的链条,减少或杜绝腐败的机会,防止腐败行为的产生。江泽民同志指出:“依靠体制创新抑制腐败现象,是我们在实践中取得的一条重要经验。好的体制,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反之,不好的体制,则会导致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要着重抓住那些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环节来推进体制创新工作,特别要搞好人事、财政、分配等方面的制度改革。”[4]
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在经济上最主要的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根本上堵塞滋长腐败的漏洞。一是完善国家宏观调控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从查处的一些案件来看,领导干部直接插手微观经济是产生权钱交易腐败现象的重要原因。因此,我们要尽快转变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建立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把微观经济的人、财、物配置权交给市场,通过市场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进行资源的合理配置,减少或取消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的直接干预,分清官场和市场的界线,割断权力与经济直接相连的脐带,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行政主管官员手中掌握的资源配置权,搞新的权钱交易。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公开公正的程序,以堵塞漏洞,减少权钱交换的机会。二是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其保值增值。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现代产权制度,是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构建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基础,有利于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但是,在产权交易流转中面临着一些新问题,即在企业改制和重组中出现了国有资产流失现象,投融资等资本运营领域中出现了腐败问题,企业经济交往中受利益驱动萌生了腐败动因。因此,要建立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和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的管理新体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出资人的身份,按照《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严格监管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经济领域的腐败现象。三是加快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私设“小金库”,健全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防止经济交往中的腐败现象。(www.xing528.com)
制度是保证,重在规范,使人不能为恶,亦即完善的市场经济能够有效地限制因体制中的空隙和漏洞而产生的腐败现象,但还不能完全解决诸如贪污腐化、行贿受贿、贪赃枉法、官僚主义这一类的腐败现象。这是因为腐败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经济腐败往往是与权力腐败连在一起,它的解决最终还得靠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
加强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要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从本质上说,是人民民主,人民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真正享有选举权、监督权、罢免权、弹劾权,使政府官员不敢为所欲为,从而在根本上防止和克服腐败现象。目前,我们要进一步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要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人财物管理使用关键岗位的监督,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严格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改革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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