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 1965年美国因意外伤害者高达5 200万人,其中10.7万人死亡,40万人永久残废。其中大多数为交通事故。因此,1966年美国颁布了《公路安全法案》并重视培训现场急救技术队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1968年麻省理工学院提议在医学院内建立“急救医疗服务体系”。1970年纽约市将分散在各医院的急救车集中管理,司机进行了严格训练,每辆车配备了训练有素、能胜任急救的医务人员。成立了地区性急就医疗服务体系,全市设有中央通讯指挥站,统一急救呼号,主要承担院外急救。1972年,美国国会举行建立急救医学体系的听证会,美国医学会正式承认急诊医学是医学领域中的一门新学科。1973年美国总统颁布了关于加强各州、各城市的急救医疗站、建立完整的急诊医疗体系法案。同年美国又颁布了《急救医疗系统法》,根据各类医院不同情况,将医院急救分为三级:综合急救部(负责地区中心的急救工作)、大型急救部(承担大规模的急救工作)、一般急救部(负责一般急救任务)。
2.法国 法国在1781年由拿破仑建立了巴黎消防会,1784年赋予该会在出现灾伤时,担负紧急院外急救任务。1883年巴黎当局又设立了两匹马拉的急救车“医院”,用于在急救现场与医院间搬运传染病患者。与大多数国家急救系统把“第一时间送患者到医院”作为首要任务不同,法国急救的原则是把医院送到现场。现场施救被法国急救界认为是最重要的措施,只有在患者状况允许时才会被送到医院。事故发生时,消防急救中心和警察呼救中心派出的急救车一般先到现场,他们在初步施救时都会和紧急医疗救护中心保持联系,介绍患者的情况。如果情况紧急,患者无法运送,则紧急医疗救护中心调派专业医护人员乘坐载满急救设备的救护车抵达现场施救,医护人员一般包括一名专业医生、一名麻醉师、一名专业护士,就连司机也必须要经过专业培训才能上岗。现场施救、患者情况稳定后,才用车辆甚至直升机等将患者送到医院进一步治疗。
3.德国 德国急救车的标准在当代名列前茅,车内装有心电监测、心肺复苏、外伤处理、静脉输液等装备以及多种药品和敷料等。车内还有灵敏度很高的通讯装置。由于救护车的“标准化”,急救医护人员在车内能为患者做各种急救服务。(www.xing528.com)
德国在70年代总结了经验教训,认为交通堵塞常使急救车从医院不能迅速奔赴现场,患者在现场又不能及时回到医院,这样就使得患者不能得到及时的救治。到1980年,德国开始运用直升机运送患者,也称“空中救护车”,它具有许多优点,如速度快,随带急救仪器药品齐全。脊柱骨折、脑部伤等危重患者躺在气垫床上,不受震、不受伤害、无痛苦、舒适度好。此事发起是从私人开始的,以后卫生部也相继发展了这一事业,到1980年底已发展到30个直升机救护站,覆盖全国面积的95%,实行50千米半径空中救护,要求10分钟赶赴现场,成为世界上空中急救最发达国家。近10年来又出现“轻型救护飞机”,即喷气式救护飞机,速度更快,机内空间宽大,医护人员操作方便。
4.其他 1921年莫斯科成立了原苏联第一个急救站,到1969年苏联已有急救车13万辆。日本1970年规定急救车标准,每车必须能容纳3名医护人员,5名以上患者,还必须备有47种以上的仪器、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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