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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化学技术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尽管中国传统化学也没有完整的体系,但可以说生活中处处有化学,其中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中国的炼丹术和火药的发明了。炼丹术是道家一种重要的修炼方法,一般视为道家气功(炼气术)的一种,以修炼成仙而达至长生不老为最终目的。其实,从本质上来说,这些所谓的丹药都由一些重金属和矿物质烧炼而成,根本不具备延年益寿的功能,但是它却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了中国化学的发达程度。

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化学技术

尽管中国传统化学也没有完整的体系,但可以说生活中处处有化学,其中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中国的炼丹术和火药的发明了。

1.炼丹术

长生不老几乎是每个人所向往的,尤其是在古代,当人们对生命的规律还没有一个正确认识的时候,这种心理愿望就特别强烈。在长生不老心理的作用下,中国古代诞生了炼丹术。炼丹术是古代炼制丹药的一种传统技术,是近代化学的先声。

炼丹术是道家一种重要的修炼方法,一般视为道家气功(炼气术)的一种,以修炼成仙而达至长生不老为最终目的。炼丹术有内丹术和外丹术之分。内丹术起源于战国之前,盛行于唐宋。传统上,气功的主要修炼和研究者都是道门人士以及深受道门医学影响的医生,所以华夏传统气功,均属内丹功。内丹功之根,乃是阴阳之变、五行生克天人合一、天人相应等道门理论,以及丹士所掌握的丰富的中华医学知识。汉、晋、唐时期,内丹功渐与道门武学融为一体,成为内家武学。内家武学暗藏内丹术,并能致用,所以不少修道者亦以内家武学为炼丹修心之捷径。外丹术是指道家通过各种秘法烧炼丹药,用来服食,或直接服食某些芝草,以点化自身阴质,使之化为阳气的一种修炼方法。

丹药是道教炼丹术的直接产物,属于中药药剂种类的一个分支。从用法上来说,丹药有外用和内服两种,外用者至今还很有价值,内服则由于其毒性较大而逐渐被淘汰。从使用的范围来说,丹药有仙丹和普通药剂两种。古代术士们练出来的丹药,专业的称谓是外丹,指用炉鼎烧炼金石,配制成药饵,做成长生不死的金丹。

炼丹术在我国起源甚早,约产生于汉武帝时,当时方士李少君“化丹砂为黄金”以作饮食器,就是烧炼金丹。东汉魏伯阳所著的《周易参同契》全书托易象而论炼丹,阐明了炼丹的原理和方法,被誉为“万古丹经王”。东晋葛洪对当时流传的外丹加以总结,著《抱朴子》一书,将外丹分为神丹、金液、黄金三种,并称金丹为药,烧之愈久,变化愈妙,百炼不消,毕天不朽,人若服之能令人不老不死。据《中国炼丹术与丹药》一书介绍,中国古代丹药有以氯化汞、硫化汞、氧化汞为主的三种类型,有升丹、降丹、烧丹、对丹四个类型的丹药方剂140余个。其实,从本质上来说,这些所谓的丹药都由一些重金属矿物质烧炼而成,根本不具备延年益寿的功能,但是它却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了中国化学的发达程度。(www.xing528.com)

2.火药

火药是我国四大发明之一,距今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其发明也是源于古代道家的炼丹术。炼丹术的目的和动机是荒谬可笑的,但它的实验方法却有可取之处,尤其可贵的是,它的研究和炼制过程导致了火药的发现。尽管火药的发明大大推进了历史发展的进程,但火药的发明却有一定的偶然性。炼丹家对于硫黄、砒霜等具有猛毒的金石药,在使用之前常用烧灼的办法“伏”一下,使其失去或减弱毒性,这种方法叫“伏火”。唐初的名医兼炼丹家孙思邈在“丹经内伏硫黄法”中记载:取硫黄、硝石各二两研成粉末,放在销银锅或砂罐子里,掘一地坑,把锅子放入坑内,让其口与地平,四面都用土填实,再把没有被虫蛀过的三个皂角逐一点着,然后插入锅里,引燃硫黄和硝石让其燃起焰火。等到烧不起焰火时,再拿木炭来炒,炒到木炭消去三分之一就退火,趁还没冷却时取出混合物,这就伏好了。唐朝中期有个名叫清虚子的人在“伏火矾法”中提出了一个伏火的方子,除过用马兜铃代替了孙思邈方子中的皂角外,方法和其他配料是完全一样的。伏火的方子都含有碳素,而且伏硫黄要加硝石,伏硝石要加硫黄,这说明炼丹家有意要使药物引起燃烧,去掉它们的猛毒。

虽然炼丹家知道硫、硝、碳混合点火会发生激烈的反应,并采取措施控制反应速度,但是因药物伏火而引起丹房失火的事故时有发生。《太平广记》中记载:隋朝初年,有一个叫杜春子的人去拜访一位炼丹老人,半夜杜春子梦中惊醒,看见炼丹炉内有“紫烟穿屋上”,顿时屋子燃烧起来。还有一本名叫《真元妙道要略》的炼丹书也谈到用硫黄、硝石、雄黄和蜜一起炼丹失火的事,火把人的脸和手烧坏了,还直冲屋顶,把房子也烧了,书中告诫炼丹者要防止这类事故的发生。这说明唐代的炼丹者已经掌握了一个很重要的经验,就是硫、硝、碳三种物质可以构成一种极易燃烧的药,这种药被称为“着火的药”,即火药。由于火药的发明来自制丹配药的过程中,在火药发明之后,曾被当作药物使用。《本草纲目》中就提到火药有治疮癣、杀虫,辟湿气瘟疫的作用。火药的配方由炼丹家传给军事家,就成了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的黑色火药。

火药发明以后,首先被用在军事上,11世纪初,唐福、石普先后制成火箭、火球、火蒺藜献给宋朝廷。火药武器的出现,直接推动了火药的研究和大规模生产。宋代宏大的军器监下共设11作,而以火药作居首,每天生产弩火药箭7000支,弓火药箭1000支,蒺藜炮3000支,皮火炮20000支,足见生产规模之大。[4]可见,民间化学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军事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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