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是我国汉民族特有的民族艺术,包括唱、念、做、打,综合了对白、音乐、歌唱、舞蹈、武术和杂技等多种表演方式,是文学、音乐、舞蹈、美术、杂技等多种艺术因素的有机综合。可以说,民间歌舞、说唱和滑稽表演都是戏曲的主要来源。
我国的戏曲经过了一条漫长的发展过程。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盛行巫风,尤以楚国为盛,其中《楚辞·九歌》便是楚国巫觋迎神送神时所唱的歌辞,整个巫觋盛装出场,演出动人的歌舞,表达神与人或神与神之间的感情交流,是戏剧的萌芽。秦汉时期,民间有了一种融歌舞、杂技于一体的表演形式——“散乐”(也称“角抵戏”或“百戏”)。东汉以后,佛教寺院、道教宫观在宗教性的节日里都组织丰富多彩的游乐活动,到魏晋南北朝时代,寺庙已经成了与市井游艺场所并立的大众化游乐场。南北朝以后,民间不断有精彩的小戏出现,影响较大的,有以滑稽讽刺为特色的“参军戏”、载歌载舞的《踏摇娘》,戴假面表演的《拨头》和《代面》等。唐代寺庙里流行讲唱,僧侣们吸收民间通俗歌曲的调子,用韵白相间的说唱形式讲唱宗教故事和世俗故事。尤其是在佛教的“盂兰盆会”(道教称“中元节”)期间,涌现出了以变文为基础的目连戏,至今还是民间戏曲中一个颇具特色的传统节目。
宋代时,城市经济快速发展,汴京(今河南开封)、临安(今浙江杭州)、建康(今南京)、成都等城市人口超过十万以上,同时宋代还逐渐取消了都市中坊(居住区)和市(商业区)的界限,不禁夜市,为商业区娱乐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此外,官员的俸禄及贴补收入比较高,宫廷和官僚阶层的生活比较奢华,就连一般市民也崇尚奢靡之风。这些都为以娱乐为目的的文艺形式的兴起和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于是勾栏瓦舍间的说话、杂剧、影剧、傀儡戏、诸宫调等表演已成风气。
到了元代,出现了杂剧和南戏两种剧种。杂剧有完整、严密的结构体制——四折一楔子,而南戏结构则比较自由,不受四折的限制。一般情况下,南戏的故事情节比较曲折,剧本一般都是长篇,数倍于杂剧。一本南戏长的可达五十多出,短的则为二、三十出。相对来说,杂剧已经具备了戏曲的基本特点,标志着我国戏曲进入了成熟阶段,涌现出了关汉卿、马致远、白朴、王实甫和郑光祖五大杂剧名家,他们的作品《窦娥冤》、《拜月亭》、《汉宫秋》、《梧桐雨》、《西厢记》、《倩女离魂》也名噪一时,成为杂剧经典之作。(www.xing528.com)
到了明代,宋代南戏发展成一种新剧种——传奇。明代中叶,传奇作家和剧本大量涌现,其中成就最大的是汤显祖。他一生写了许多传奇剧本,《牡丹亭》是其代表作。清代初期,戏曲创作保持了明代的旺盛势头,迎来了两大传奇剧——《长生殿》和《桃花扇》的诞生。清代中叶,传奇剧逐渐衰落,民间艺人在歌舞与说唱的基础上不断创造出戏曲新品种,使各地区的民间小戏如梆子腔、乱弹腔、二烫调、哆哆腔等蓬勃发展。为了把它们和当时以昆曲为代表的“雅部”戏曲区别开来,就统称它们为“花部”。“花部”戏曲从内容到形式都展现了民间艺术的特色,不仅广受民众的欢迎,还表现出了极强的生命力,正如清人焦循《花部农谭·序》所云:“其事多忠孝节义,足以动人;其词直质,虽妇孺亦能解;其音慷慨,血气为之动荡。郭外各村,于二、八月间递相演唱,农叟渔父以为欢,由来久矣。”[2]有些花部戏曲由农村进入城市,在戏馆茶楼演唱,有的则发展为有全国影响的大剧种,如梆子腔、皮黄腔等。
从创作源头来说,中国戏曲都来自于民间,只是有些戏曲受文人创作的影响,剧本典雅、规模较大、情节复杂曲折颇受市民喜爱,就“定居”城市了,而有些则受环境和演出时间的影响仍然流行于民间。根据演出规模和影响度,戏曲可以分为地方大戏和民间小戏两大类。地方大戏指最初起源于某个地方,后来逐渐发展成在全国范围内或较大范围内流行,有专业的组织机构和演员,演出剧目阵容庞大、角色比较多的戏曲。民间小戏指起源于民间,目前还主要流行于民间的小戏,“演员以职业或半职业的民间艺人为主,角色主要有‘二小’ (小旦、小丑)或‘三小’ (小生、小旦、小丑)。演出时间多集中于农闲时节,没有正规的演出场所,一般是临时搭建简陋的草台。”[3]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