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什么是民间文学,这是学术界一直都在思考的问题。1989年,刘守华说:“民间文学是劳动人民集体创作并以口头方式世代流传于民间的一种独特的语言艺术。”[3]2002年,他再次界定说:“民间文学是一个民族集体创作、口耳相传的语言艺术。它既是该民族人民的生活、思想与感情的自发表露;又是他们关于历史、科学、宗教及其他人生知识的总结;也是他们的审美观念和艺术情趣的表现形式。”[4]其实,不管是钟敬文还是刘守华,他们都把民间文学看作一种纯文学,一种与作家文学一样的文学文本。2006年,万建中提出了一个新的观点,他说:“民间文学是一个区域内广大民众群体创作和传播口头文学的活动,它以口头表演的方式存在,是一个表演的过程。”[5]这一观点不同前人之处在于说出了民间文学不同于作家文学的最大特点——活态性,即民间文学的文本并非狭义的文本——用文字表述、有一定长度的文学作品,而是广义上的文本,即包含一定意义的符号形式,既可以是文字的,也可以是非文字的,像一个仪式、一种表情、一个场景、一段音乐等等,这一定义正好紧扣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特征。鉴于此,我们对“民间文学”可以做如下几方面的理解:
首先,民间文学是人民大众集体口头创作,又集体口头传播和传承的一种文学形式。民间文学都没有具体的作者,说明它不是某一个作家独立创作,个人也不能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它是由人民大众集体创作、集体流传的一种特殊文学。说民间文学是集体创作并不是指它在创作过程中你一言我一句的集体拼凑或附加,通常是先由一个人创作,再传给其他人,其他人在讲的过程中又加入自己的一些附会,再传给下一个人,形成了一个由多人多次创作的纵向附会链条。换句话说,民间文学的创作过程是一个由多人多次创作的纵向链条,传递不断,创作不断,这个链条也就不断。这一创作过程,早在1907年就被英国民间音乐家塞西尔·夏普(Cecil Sharp)提出了,他说:
民谣的每一行、每一词最初是从某个人(某个吟唱者、行吟诗人或农民)的头脑里冒出来的,正如一首民歌的每个音符、每个乐段当初都是从某一个歌唱者的嘴里发出来的一样。共同的活动从来不曾创造一歌一曲,也不可能创造一歌一曲。共同创作是不可思议的。毋庸置疑,集体发挥着作用,不过,那是在较后的阶段,是在个体的创作已经大功告成之后,而不是在此之前。在这个阶段,集体来衡量,筛选,也就是从大量个人创作中选取那些最准确地表达了流行的趣味和民众的理想的作品,而舍弃其余;然后,在集体不断的重复中产生更多的变异,如此一而再,再而三。这一过程持续不断,民谣也就生生不已。[6]
在原始社会,人们必须依赖于集体才能维持生存,人们集体采摘植物果实,集体捕猎,集体食宿,甚至连一些活动,如集会、祭祀、庆贺也只能是集体进行。这种集体性生活给民间文学的传播提供了条件,也使集体传播和集体创作成为一种可能。在文字还没有被创造出来的时代,民间艺术就已经产生了。马克思说:“在野蛮时代低级阶段,人类的较高的属性便已开始发展起来了……对于人类的进步贡献极大的想象力这一伟大的才能,这时已经创造出来神话、故事和传说等等口头文学,已经成为人类的强大的刺激力。”[7]我国现代著名作家鲁迅也曾就此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我想,人类是在未有文字之前,就有了创作的,可惜没有人记下,也没有法子记下。我们的祖先的原始人,原是连话也不会说的,为了共同劳作,必需发表意见,才渐渐的练出复杂的声音来,假如那时大家抬木头,都觉得吃力了,却想不到发表,其中有一个叫道‘杭育杭育’,那么,这就是创作;大家也要佩服,应用的,这就等于出版;倘若用什么记号留存了下来,这就是文学;他当然就是作家,也是文学家,是‘杭育杭育派’。”[8]在原始社会,不管是民间文学的创作还是传播,都诉诸于人民大众的口头,就是现代有些尚未受现代文明的影响还处于原始社会阶段的民族,尽管他们的神话、传说、民间故事也相当丰富和成熟,也依然靠口头语言来传播。
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社会生产和文化都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但由于多种原因所限,文字这一记录文明的工具只掌握在少数统治阶级手里,广大从事体力劳动的人民群众被剥夺了使用文字的权利,依然只能用口语创作和传播自己的文学。
其次,民间文学是广大民众在劳动的过程中创作,与生活有着密切关系的文学形式。民间文学是“生产者的艺术”,它与人民的生产、劳动,乃至与自然的斗争密切相关,不管是幻想的还是写实的,不管是历史的还是现实的,都是人民生产生活的体现。《诗经》是民间文学,十五国风就是各地的民歌,其中一些诗歌就是对劳动的反映。
噫嘻成王,既昭假尔,率时农夫,播厥百谷。骏发尔私,终三十里。亦服尔耕,十千维耦。——《噫嘻》
记载了在广阔的田野上数万名农夫同时劳动的壮观场面。
丰年多黍多稌,亦有高廪,万亿及秭。为酒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礼,降福孔皆。——《丰年》
写人们在丰收的日子里,兴高采烈而又隆重地祭祀先人,希望他们赐给更多的福分。
坎坎伐檀兮,寘之河之干兮,河水清且涟猗。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伐檀》(www.xing528.com)
写劳动人民嘲骂剥削者,批判他们不劳而获。
川江的船工们唱道:“不喊号子闷闷愁愁不新鲜,不喊号子上下水推不动船”,这是劳动人民在生产实践中,用自己的体验和自己的语言诠释了口头创作对劳动的重要性。在谚语中,有的教人制作生产工具,如“弯棍不能做牛杠,直棍不能做犁架”(彝族);有的劝人们精耕细作,如“三犁三耙才下种,田平泥化才插秧” (哈尼族)、“十耙不如一犁” (布依族)、“犁头跟着镰刀走,来年地里一层油” (彝族)、“多扬三次,多得三升;多犁三遍,多打三石”(普米族)、“刀耕火种煮一锅,精耕细作粮满仓”(彝族);有的还直接指出加强田间管理和合理密植的重要性,如“种下禾苗勤管理,收成一定九石九” (普米族)、“旱地不锄杂草多,水田不薅稻熟迟” (布依族)等等。民间故事中《守株待兔》、《合种田》、《鲁班造桥》、《鸡鸣停工》也是对生产劳动的反映。可以说,凡是有劳动的地方就有民间文学的创作和传播。
第三,民间文学的创作和传播都是一个活态的展演过程,可以产生许多异文。民间文学的展演和创作是同一个过程,创作是以展演的形式来完成,展演的过程也是再创作的过程。每一次展演都与展演情境密切相关,且每一次展演都不是对原作的简单重复,会因展演情境的不同而不同。美国学者理查德·鲍曼认为“所谓展演,指的就是一种沟通与表达方式……其着重的要点大致围绕在下面各问题上:(一)传诵讲述口语文学作品时的技艺与其所含意义,包括讲述时的音调、速度、韵律、语调、修辞、戏剧性与一般性表演技巧等等;(二)传诵过程中所有参加者,包括作者、讲者、听众、助理人员,以至于研究者之间的各种互助、反应行为; (三)不同类型的口语作品的界定与意义有时不单靠口语的表达,其他各种非口语的因素,包括姿态、表情、动作甚至于音乐、舞蹈、服装、布景、非口语的声音、颜色等等,也有传递、表达的含义;(四)传诵者的个人特性、身份背景、角色以及文化传统更是关键要素;(五)此外,讲述传诵时的情境也是重要的项目。”[9]理查德·鲍曼的这段话说明了展演情境的复杂性及其相关因素对展演活动的影响。民间文学的魅力的确是通过展演活动而实现的,表演者的一个眼神、一个手势,甚至一声咳嗽也会影响情节的发展及展演的效果。例如,江西省赣南地区的地方小戏《老少配》中就有一个非常出色的眉目传情的片断:即将成亲的大宝和三妹子面对不能和亲人住在一起的问题,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就是两家老少四口人一块生活,这个想法也正好符合两位老人的心愿。但碍于传统观念,老人们又不好在儿女面前正面提出,这时就展开了一场“眼神大战”:三妹子的娘红着脸像个未出阁的大姑娘一样一边说“那怎么成哦,还不会让人笑掉大牙哟”,一边却暗地里用眼睛深情地瞟大宝的爹,意思是说:我一个女人家羞于说出口,得你来说。大宝的爹当然领会她的意思,尽管他嘴上说不行,但又用眼神告诉三妹子的娘:一切包我身上啦,只是也得先扭捏一阵子,不然我老脸往哪儿搁呀。尽管此时两人没说一句有关他们感情的话,但二人的感情便跃然于观众面前,这样的表演也生动地表现了深受传统思想影响的老一辈人“黄昏之恋”的韵味。如果用语言来直接讲述,绝对达不到这样的艺术效果。
由于展演情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每一个细小的因素都会影响展演的效果,再加上民间文学创作的过程又是一个多人多次的附会式创作过程,所以每一个民间文学作品都会产生许多异文。《中国民间文学大辞典》对“异文”做了这样的解释:由于民间文学自身存在口头性和变动性等特点,所以同一作品流传于不同的国家、民族、地区就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变化,形成差异,从而出现一种一个作品同时以几种不同形态存在的现象,它们互有差异,各自相对独立,却又是同一作品,因而称之为“异文”。对于如何正确辨析异文这一问题,中国民间文学集成总编委会在《中国民间故事集成编造工作纪要》中做了如下规定:“异文指主题和基本情节相同的同一个故事,在细节上有不同的说法,或不同的讲述者的讲述……作品关联的对象物(地方风物、地方特产等)相同而故事情节要素根本不同,不属于异文范围。”[10]
通常情况下,民间文学的文本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原创的主要情节和思想主题,一部分是展演过程中附会进去的成分。附会也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只改变原作中所关联的细枝末节,如地方风物、地方特产等;一种情况则是对原作主要情节或思想主题的改变。根据中国民间文学集成总编委会在《中国民间故事集成编造工作纪要》中所做的规定,前者是异文,后者则不是异文,比如,晋代张华撰的《博物志·不死酒》是东汉班固撰的《汉武故事·东方朔识酒》的异文。
君山有道,与吴包山潜通,上有美酒数斗,得饮者不死。汉武帝斋七日,遣男女数十人至君山,得酒,欲饮之,东方朔曰:“臣识此酒,请视之。”因一饮致尽。帝欲杀之,朔乃曰: “杀朔若死,此为不验;以其有验,杀亦不死。”乃赫之。——《博物志·不死酒》
(汉武)帝斋七日,遣栾宾将男女数十人至君山,得酒,欲饮之;东方朔曰: “臣识此酒,请视之。”因即便饮。帝欲杀之,朔曰: “杀朔若死,此为不验;如其有验,杀亦不死。”帝赫之。——《汉武故事·东方朔识酒》
尽管《不死酒》中增加了“君山有道,与吴包山潜通,上有美酒数斗,得饮者不死”这一情节,但整个故事都是写东方朔借识酒将“不死酒”喝光,汉武帝发怒要杀东方朔,东方朔用诡辩之术最后被赦免的事,不仅基本情节一样就连人物也没有发生变化,所以为异文。
民间文学包括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史诗、民间说唱、民间小戏、谚语和谜语等口头文学诸形式,其中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寓言、童话和笑话为散文类作品,属于讲述或演说的语言形式;民歌、民谣、谚语、民间长诗、谜语等为韵文类作品,属于吟唱或押韵的语言形式;民间说唱(评书、快板、相声)、民间小戏等为说唱类作品,属于演唱的语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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