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个民族古老的生命记忆和活态的文化基因库,代表着民族普遍的心理认同和基因传承,代表着民族智慧和民族精神,其中作为群体记忆的节庆习俗、人生习俗、生产生活习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通过社会这个渠道来实现其传承的目的。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和民族性,所以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民性社会传承,有些则是民族性社会传承。
1.全民性传承
节庆活动具有多方面的社会功能,作为“一种隆重举行的标志性民族文化活动”,是集中展示民众民族艺术才能的最好时机,社群内部的组织协调和团结合作藉此得到发挥,并可以促进家庭内部和社会内部的和谐与团结,有助于道德和情操的培育,通过带有丰富内涵的休息调剂现代快生活的节奏。[13]2006年,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七夕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些节日是中华民族共有的节日,其传承则是全民性的。比如,由湖北省的宜昌市、秭归县及黄石市,湖南省的汨罗市和江苏省的苏州市联合申报的端午习俗,于2009年以“中国端午节”的名称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08年,《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把端午节增设为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定全体公民放假一天。关于端午节,大多数地方是纪念战国时期楚国诗人屈原,江南吴地纪念的是吴国大夫伍子胥,也有些地方纪念的是孝女曹娥,有的传说还说五月五日是龙的节日、是个毒日等等。端午节迄今已有2500余年的历史,它由驱毒避邪的节令习俗衍生出各地丰富多彩的祭祀、游艺、保健等民间活动,流行着挂香包、挂草药、吃粽子、喝雄黄酒、划龙舟、跳钟馗、斗草、射箭等民俗活动,其中湖北秭归端午习俗、黄石西塞神舟会、湖南汨罗江畔端午习俗、江苏苏州端午习俗是最典型、最具代表性的端午节习俗。在这种大背景之下,地处古吴越交界之地的嘉兴端午节习俗于2008年由浙江省文化厅指定为浙江省民族传统节日保护基地,2010年6月,嘉兴成为中国民俗学会与嘉兴市文联共同设立的中国端午文化研究基地。嘉兴市自2009年以来,每年都举办具有相当规模的嘉兴端午民俗文化节,不仅深入挖掘了嘉兴马家浜文化、稻作文化和粽子文化等传统民俗文化的丰富资源,把嘉兴打造成了端午传统民俗文化之集大成者的展示地,还进一步彰显了嘉兴文化魅力,扩大了嘉兴对外的影响力,为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进一步打造江南水乡生态型文化大市奠定了基础。我国其他各地也以这样那样的形式庆祝端午节,形成了风格多样,内容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的端午民俗活动,使端午习俗得到了全民性的传承。
2.民族性传承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人类学家维克多·特纳(Victor Turner)在调查恩丹布人的伊瑟玛(Turbwiza)仪式时发现,在恩丹布语言中,“仪式”一词的另外一层含义是“一项特殊的责任或者义务”,即每一个人都有义务尊敬祖先的灵魂。在恩丹布人的理念中,一个与身边的同伴和睦相处,对逝去的亲属心存敬畏的女人就应该结婚生子,拥有活力十足、人见人爱的孩子。但是,如果一个女人生性爱吵架拌嘴,或是有一群爱吵架拌嘴的亲属,而且心中忘记了自己的祖先,那么她就有被冒犯了的祖先神灵扎起她的生育能力的危险。[14]我国云南省峨山县塔甸镇彝族人跳的花鼓舞,最初就是一种在亲人丧礼上必跳的仪式舞蹈。彝族人认为,给亡故的祖先跳花鼓舞后人就可以获得祖先赐予的福禄和庇佑,所以每当村里老人故去后,亲朋、邻居不仅要主动前去丧家帮忙,更要争相观看丧葬仪式中的花鼓舞。一支彝族花鼓舞队一般由8~10个人组成,表演时由一名手持木制龙头、头上插有野鸡毛的师傅领舞,三个人各持锣、钹、镲在场边站成横队伴奏,其他4~5个人各用红布系一花鼓挎于右肩垂至左腰际,红布带前后各缀一面小圆镜,左手甩动一条白毛巾,右手执槌敲鼓,合着鼓、钹等乐器的伴奏乐边敲边舞。花鼓舞的肢体语言特别丰富,特别是腿、脚部动作变化大,有蹬、顿、颠、跳、越、甩收、绕花、蹲转、崴膝以及吸腿空转、双脚纵步等动作,其表演令人目不暇接,尤其是空中威膝、吸腿空转、双脚纵步等动作,力度大、难度高,同时腰、头、手等部位大幅度摇摆晃动,动作干净利落,粗犷豪放。这些充分体现了彝族人民特有的勇敢强悍、开朗豪爽、刚毅大方的性格和气质。随着社会的发展,彝族花鼓舞不仅在祖先葬礼上跳,还在节日庆典上跳,它是一种歌舞相结合的民间艺术形式,但与其他歌舞不同,其他歌舞是随着伴奏边唱边舞,而花鼓舞是唱一段停下来舞一段,舞一段停下来再唱一段,唱时无伴奏,只是舞者用鼓槌在鼓边上敲着节拍。曲谱都是花灯调,唱词内容根据表演场合(即节日庆典、继嗣、丧葬等)而定,表演场合不同唱词内容就不同,其唱调也有所不同。随着彝汉文化交流的加深,现在就连邻近村镇汉族老人故去也要跳花鼓舞,而且阵容和规模越来越大。伴随一年一度的彝族传统节日“开新街”,当地政府已经成功举办了四届原生态彝文化艺术节,节日当天都要举行千人花鼓舞开新街巡演、彝族花鼓舞比赛等活动,整个活动彝歌嘹亮、彩龙豪放、花鼓震天、焰火璀璨,不仅活跃了民间节庆气氛,还有效地弘扬和传承了彝族传统文化。
[1]祁庆富:《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传承及传承人》,《西北民族研究》,2006年第3期。
[2]转引自滕海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特点》,《东南文化》,2009年第1期。
[3]刘锡诚:《论“非遗”传承人的保护方式》,《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
[4]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259页。
[5]文化发展网:2006年6月27日。(www.xing528.com)
[6]人民网:2010年7月29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网:2009年10月30日。
[8]李香贵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应从娃娃抓起——成都市成华区幼儿民族文化教育的探索与实践》,《中华文化论坛》,2010年第3期。
[9]李香贵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应从娃娃抓起——成都市成华区幼儿民族文化教育的探索与实践》,《中华文化论坛》,2010年第3期。
[10]张爱敏等:《中小学教育传承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问题探微》,《民族教育研究》,2009年第4期。
[11]蔡宝忠等:《传统武术纳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进行抢救与保护的研究》,《沈阳体育学院学报》,2006年第6期。
[12]新浪教育网:2005年8月17日。
[13]刘魁立:《民族传统节日与国家法定假日》,见刘魁立主编的《中国节典:四大传统节日》,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2~3页。
[14][英]维克多·特纳著,黄剑波等译:《仪式过程——结构与反结构》,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1~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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