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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传承方式总结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上是靠这种方式延续至今的,最典型的就是个体之间的“口传心授”,如民族民间的口传文艺、手工技艺、民俗技能等等。这既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所提出的积极措施,也是世界各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措施。

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传承方式总结

从传承人员的构成来说,传承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群体传承,如人生礼俗、民俗节庆、民间信仰等大型的民俗活动,这属于群体记忆,为群体所创造所拥有,也必须通过群体的世代相传得以传承;另一种是个体传承,即传承人传承,如民间文学、工艺技巧、民族表演、民间知识等方面,尽管这些也是群体所创造所拥有,但属于个体记忆,要靠师带徒、或父传子、或婆传媳的方式,把某种知识、技能或技巧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传给后人。

从实现的方式来说,传承有自然性传承和社会性传承两种。前者是指在无社会干预性力量作用的前提下,完全依赖于个体行为的某种自然性的传承延续。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上是靠这种方式延续至今的,最典型的就是个体之间的“口传心授”,如民族民间的口传文艺、手工技艺、民俗技能等等。但这种方式往往因为社会、经济、文化以及个体的变迁而受到极大的制约。后者是指在社会某些力量干预下的传承,这包括行政部门、立法机构、社会团体的各种行为干预和支持。这种社会性传承主要有三方面:其一,通过社会干预性力量支持或保障自然传承活动的实现,包括采取法律、技术、行政、财政等措施,建立传承人保障制度,提供相应的生活待遇和社会待遇,为其带徒授业、展示技能、产品开发等创造条件,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其二,有效保护、维护传承活动所赖以生存的特定文化生态环境和社区环境,将文化生态环境、社区文化环境的保护作为政府经济文化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发展和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中,并付诸实施,使自然传承活动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和土壤;其三,通过教育途径将传承活动纳入其中,使其成为公众特别是青少年教育活动、社会知识文化发展链条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这既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所提出的积极措施,也是世界各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措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科学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可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代表作传承人(团体)进行传习活动。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传承后继有人。”这种教育途径既包括纳入国民教育规划的学校教育,也包括社会职业教育、业余教育和其他公共教育,是完全意义上的社会性传承。(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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