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意义既可以进一步深化我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又可以有效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首先,所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某个国家和民族的,也是世界的,保护它有利于维护世界文化的多样性。
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指出:“保护不论属于哪国人民的这类罕见且无法替代的财产,对全世界人民都很重要”,“考虑到某些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具有突出的重要性,因而需作为全人类世界遗产的一部分加以保存。”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强调:“民间创作是人类的共同遗产。”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强调:文化遗产“是各国人民集体记忆的保管者,只有它能够确保文化特性永存”。2001年《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指出:“文化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地方具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这种多样性的具体表现是构成人类的各群体和各社会的特性所具有的独特性和多样化。文化多样性是交流、革新和创作的源泉,对人类来讲就像生物多样性对维持生物平衡那样必不可少。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化多样性是人类的共同遗产,应当从当代人和子孙后代的利益考虑予以承认和肯定。”2002年,《伊斯坦布尔宣言》强调:“无形文化遗产的多种表现形式从主要方面体现了各民族和社会的文化特性,无形文化遗产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不仅这些国际性文件明确指出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维护世界文化遗产多样性的重要性,而且中国学者也从文化全球化这一不可避免的大趋势出发,阐明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
费孝通说:“20世纪是一个世界性的战国世纪”,“未来的21世纪将是一个个分裂的文化集团联合起来,形成一个文化共同体,一个多元一体的国际社会。”[1]这里所说的“文化共同体”就是文化全球化。“文化全球化是指世界上的一切文化以各种方式,在‘融合’和‘互异’的同时作用下,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2]“融合”就是互相交流、互相借鉴, “互异”就是相互不同,各自呈现出自己的特色。全球化文化既不是某一种文化的扩张和垄断,也不是世界上的强势文化同化弱势文化,更不是所有文化的趋同,而是各种文化群体在世界融合的过程中保持各自的特色,自我肯定地林立于世界文化中成为独有的一个。同时,文化全球化也是一个互相渗透、互相借鉴的流动过程,即世界范围内各个文化群体间人员、技术、资金、意识形态的相互融通。全球化文化是多向文化流动而产生的多元、多重组合形式,不同的流动方式就有不同的文化存在场所。无论是西方文化还是东方文化,无论是传统文化还是现代文化,它们都是世界文化的有机构成部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维护世界文化的多样化。
其次,文化不仅是一个国家或民族历史成就的标志,还是许多民族、群体、社区的基本识别标志,尊重文化的多样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开展不同文化间的对话和交流,可以促进社会的和平发展。
早在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通过了《国际文化合作原则宣言》。1998年,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联合国大会上说:“多样性不仅是不同文明之间对话的基础,而且是必须进行对话的现实。”1998年联合国大会第22号决议《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指出:“人类不同文明的成就,体现了文化多元性和创造性的人类多样性”,重申“不同文明的成就构成人类的共同遗产,是全人类灵感和进步的源泉”,大会欢迎“国际社会集体努力,在第三个千年来临之际通过不同文明之间的建设性对话促进理解”,大会还宣布2001年为联合国不同文明之间对话年。随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又宣布将每年的5月21日定为“世界文化多样性对话和发展日”。2003年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进一步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密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之间进行交流和了解的要素,它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这些都为我们加深理解文化多样性的价值和了解全人类如何更好的共存,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
其实,20世纪60年代,世界上50多个国家参与的对埃及努比亚遗址进行整体移位的文化保护工作,就已经有力地证明了保护文化遗产有利于开展不同文化间的对话和交流,可以促进社会和平发展的这一论断。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文化精神的结晶,里面凝结着人类最普遍的智慧和思想资源,是当代人学习和借鉴的知识宝库。尤其是当全球化和现代化带给社会许多问题和危机,如收入差距日渐增大,毒品枪支泛滥,艾滋病蔓延,恐怖主义、环境污染、生态灾难、能源危机等问题越来越严重时,我们必须寻找和利用各方面的智慧及其资源,尤其是发掘传统文化所蕴涵的丰富的思想资源,来解决经济全球化所不能解决的问题。作为人类祖先世代相传的智慧的结晶和宝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值得当代人们借鉴的精神内涵和价值取向。“在全世界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绝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各民族、族群、社区人民在自己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中为解决某种特定的社会问题或规避某种可能产生的问题而创造形成的,它们有的在规范人类社会秩序方面、有的在处理人与自然和宇宙关系方面、有的在治病强身等方面有着自己独特的思维方式和问题处理技巧,显现出独特的智慧和创造力。”[3]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为解决当前社会中出现的各种严重的社会问题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方法,为建设和谐社会发挥重要的作用。
第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维护和彰显我国文化遗产的民族性和丰富性。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民族性,在《伊斯坦布尔宣言》中说:对于许多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本民族的识别标志,是维系社区生存的生命线,是民族发展的源泉,“无形文化遗产的多种表现形式从主要方面体现了各民族和社会的文化特性”。在《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的申报规定中明确指出:“列入《名录》的作品必须是……突出代表民族文化认同,又因种种原因濒于失传的文化表现形式”,并把民族性指定为评审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标准,看“其是否具有确认各民族和有关文化社区特性之手段的作用,其是否具有灵感和文化间交流之源泉以及使各民族和各社区关系接近的重要作用,其目前对有关社区是否有文化和社会影响”。被列入代表作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对于中华民族而言,都是中华民族祖先集体智慧的结晶,历经了数十代人的完善和长时间的考验,代表着中华民族文化的突出成就,是具有中华民族特色的“文化活化石”。同时,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属各个文化领域,种类繁多,知识丰富,充分体现了我国文化遗产的丰富性,保护它们就是保护我国文化遗产的丰富性,让人类认识它们、共享它们,就是彰显我国文化的丰富性。(www.xing528.com)
第四,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促进我国文化创新并发展先进文化。
文化创新是文化发展的生命之源,文化遗产又是文化创新的源泉。“口承文化是各民族无文字时期的文明渊薮,堪称未成文的百科全书,正是他们各自的传统智慧及精神活动在历史上的唯一理论概括形式。从内涵来看,口承文化即是以口头语言方式传承下来的整个精神文化的理论形式和全部物质文化的经验总结的总和;从外延来说,口承文化即是以口头语言方式传承下来的全部定型作品和各种民间说道的总和。”[4]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口承文化的主要部分,是最具原生态的、最有活力和创造力的文化精品,是现代文化最高的创作范本,可以给予现代作家提供文化创造的灵感和激情,拥有永久的文化魅力。2007年6月9日,温家宝在中华世纪坛观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展时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精华,是民族智慧的象征,是民族精神的结晶。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有物质性,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性和物质性结合在一起。物质性就是文象,非物质性就是文脉。人之文明,无文象不生,无文脉不传。无文象无体,无文脉无魂。文化文化,文而化之,化而文之,两者要很好地结合起来。人类文明只有代代相传,才能不断丰富发展;只有相互交流,才能文物化成。[5]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保护文化创作的源泉,就是给先进文化注入新鲜血液。
第五,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促进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该项工作要在“合理利用”的原则下开展,即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而合理利用的一部分就是提高文化事业的服务档次和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从文化行为划分看,文化事业主要负责建设和管理社会的公益性文化,其特征是公益性、公共服务性、非赢利性和先进文化的导向性,一般不纳入产业化轨道,不能以文化产业的方式来管理;文化产业则是指社会文化中的经营性部分,即从事文化产业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它要通过企业动作使这一部分文化资源的文化价值转换为市场商业价值,并同时以文化商品和服务的消费过程来实现文化的社会传播。
从发展宗旨上看,文化事业是为了实现文化的社会目标,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培育社会的精神文明,为社会公众提供健康有益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适应并引导人民群众高品位的文化需求,以社会效益为第一要务;文化产业则主要是实现文化的经济价值和市场目标,以经济效益为第一追求,以生产和经营文化商品和文化服务创造最大化利润,为社会的经济建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创造财富,并以增强文化的“软实力”来保障国家文化安全。[6]
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文化资源中的精神资源,蕴藏着传统文化的最深根源,保留着中华民族文化的原生状态以及各民族特有的思维方式,是发展我国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智慧源泉和资源宝库。
总的来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将有利于我们借鉴先人的智慧和创造力掌握文化发展主导权,促进文化创新和民族文化现代化;有利于社会主义文化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文化主权,进一步拓展文化空间;有利于促进全社会正确认识世界遗产的意义和价值,承担起保护人类文明的国际义务;有利于促进我国人权和文化权利事业带来的发展、促进公民文化权利的实现,以满足不同群体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参与各方的文化需求;有利于带动我国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全方位地弘扬传统文化,维系文化命脉;有利于扩大世界对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对丰富的民族民间文化)的了解,改变或破除世界对中国陈旧的、落后的负面印象,重塑中国形象;有利于促进世界各地华人(特别是大中华文化圈)对中国文化的了解与传承,提高他们的文化认同感和自豪感,进一步增强民族文化的凝聚力,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等等。”[7]当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民族文化的骄傲,却因多种原因濒于消亡,抢救并保护它们也是我们每个中国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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