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我国共有30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其中表演类有昆曲、中国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蒙古族长调民歌、福建南音、贵州侗族大歌、广东粤剧、藏戏、蒙古族呼麦、甘肃花儿、西安鼓乐、朝鲜族农乐舞、京剧、皮影戏,共14项,占总项目的47%。在首批51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民间音乐72项、民间舞蹈41项、传统戏剧92项、曲艺46项、杂技与竞技17项,共计268项,占项目总数的52%。可见,表演类项目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重中之重。
表演艺术是通过人的演唱、演奏或人体动作、表情来塑造形象、传达情感的一种艺术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都属于表演艺术。根据表演艺术的特性,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必须通过表演来实现。通常情况下,按照表演属性,表演有商业性表演和公益性表演之分,前者为有偿表演,可以获得经济效益,后者是一种无偿表演,无经济效益可言。商业性表演的经济收入主要来自于门票,比如青春版《牡丹亭》,它是国民党著名将领白崇禧之子、著名作家白先勇,集合两岸三地一流创意设计家联手打造的文化工程,主要目的就是传承昆曲,不仅演出特别成功,其票房收入有力地证明了表演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2004年4月在台北首演,九千张票在演出的一个月前就抢购一空。同年9月,第七届中国艺术节在浙江举行,青春版《牡丹亭》应邀参加,其票房居一百个表演团体之首。当年11月,青春版《牡丹亭》进军上海,在上海大剧院演出,这是大剧院成立六年时间内首次演出昆曲,主办单位把最贵票价调到3600元人民币一套,最后还是个满堂红。2005年4月,在北大演出时对外售票,北大的百年纪念讲堂有2100个座位,三天时间内6300张票一售而罄,后来又在讲堂内加座,致使讲堂内挤得水泄不通。[8]
2.制作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
制作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等,这一类的经济价值必须借助该技艺最终的物质产品才能实现,需要一定的时间。比如蚕桑丝织技艺的经济价值只有经过栽桑、养蚕、缫丝、织绸等过程,最后通过卖丝织品才能体现;安徽制宣技术的经济价值在出售宣纸后才能实现,其他如浙江龙泉制瓷、青海热贡、书法、篆刻、剪纸、刻印等技术,其经济价值都得在完成一个完整的制作工序,出售了它的制作产品后才能实现。
3.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
与表演类、制作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相比,文学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实现途径就比较灵活多样。首先,一些优秀作品可以被改编成影视作品,通过放映影视收取门票的方式来实现它的经济价值,比如四大民间传说就先后被改编成电影或电视连续剧,其中《新白娘子传奇》、《梁山伯与祝英台》久演不衰。2012年上映的《妈祖》也先后在多个电视台播放,广受观众的喜爱。其次,也可以编撰成民间文学小册子,像《宝莲灯》、《孔雀东南飞》、《昭君出塞》、《唐伯虎点秋香》、《后羿与嫦娥的故事》、《阿诗玛》、《崆峒山传说》、《丝绸之路传说》、《敦煌壁画故事》等,通过出售书籍实现它的经济价值。第三,把一些与旅游胜地有关的神话、传说或笑话纳入景点的解说词,以此吸引游客,通过收取景点门票实现它的经济价值。
4.文化空间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经济价值
由于文化空间必须依附于某种文化事象而存在,比如讲故事要有讲故事的文化空间,唱大歌要有唱大歌的文化空间,织锦要有织锦的文化空间,祭祀妈祖要在妈祖神庙,任何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自己产生、存活与发展的文化空间。目前,实现文化空间经济价值的主要方法是旅游,即把代表性的文化空间,如福建湄洲的妈祖庙、陕西的黄帝陵、四川成都的都江堰、湖南株洲的炎帝陵等开发成旅游胜地,通过收取门票、表演相关民间艺术、出售传统工艺品等方式来实现其经济效益,另外,游客在旅游地的住宿、交通也可以拉动其经济增长。(www.xing528.com)
[1]苑利:《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中的遗产价值认定问题》,《宁夏社会科》,2008年第5期。
[2]郑乐丹:《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价值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研究》,《文化遗产》,2010%年第1期。
[3]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65~96页。
[4]转引自[德]马克斯·韦伯著,韩水法译:《社会科学方法论》,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2年,第6页。
[5][德]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论艺术》第四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第401页。
[6]万建中:《民间文学引论》,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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