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份的认缴
每个会员国在接受会员国资格时,应按分配给它的数额认缴股金,即首次认股。分配给每个创始会员国的首次认股金额,以美元表示 (此项美元以1960年1月1日美元的含金量和成色为准)。每个创始会员国首次认股的10%部分,应以黄金或可自由兑换的货币缴付。其余90%部分,如其属于第一部分的会员国 (贷款国),则应以黄金或可自由兑换的货币缴付;如其属于第二部分的会员国(借款国),则可用认股会员国的本国货币缴付;并且该部分股金应分5期逐年缴付。
国际开发协会根据创始会员国首次认股缴款的完成情况,可对其资金是否充足进行检查,如认为有必要时,可批准普遍增加认股额。追加认股一经批准,各会员国在国际开发协会确定的条件下,可认购一定数额的股份,使其能保持相应的投票权。但会员国并无必须认股的义务。
(二)货币
1.货币的使用
列入第二类的任何会员国 (借款国)的货币,不论其是否可以自由兑换,凡按规定以该会员国货币缴付其应缴的90%部分,均为协会所接受。由该款衍生作为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而得到的该国货币,协会可将其用于支付在该会员国领土上所需的协会行政费用;只要符合妥善的货币政策,也可用于支付在该会员国领土上所生产的、并为在该会员国领土内由协会资助的项目所需要的物资和劳务。此外,有关当会员国的经济和金融状况。已达到可靠程度时,该会员国货币应可自由兑换,或者可用于该会员国领土外由协会资助的项目。(www.xing528.com)
认股货币、补充资金货币以及由此进衍生作为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而得到的货币,其使用办法受接受货币时规定条件的限制,协会接受的所有其他货币,均可自由使用或兑换,不受其货币被使用或兑换的会员国的任何限制。但协会与提供资金项目所在地的会员国也可以,限制协会使用该会员国的货币。
协会保证由第一类会员国 (货款国)按规定所缴付的部分股金,在合理的分段间隔时间内按比例运用。当然,以黄金或认股会员国以本国货币以外的其他货币缴付的那部分认股款,可更加迅速地运用。
2.维持所持有货币的价值
当会员国的货币票面价值降低,或协会认为会员国货币的外汇价值在其国境内已大为贬值时,则该会员国应在合理时间内,向协会增缴一笔本国货币,以便保持该会员国在认股时按规定应缴付给协会的该国货币,以及按规定所提供货币数量的足够价值,但这种情况只适用于该项货币还从未被支付过或兑换成另一会员国货币的那一部分。另外,为维持任何一种货币价值而加缴的金额,其可兑换和使用程度应与该项货币一样。
相反,当会员国的货币票面价值增值,或者协会认为会员国的货币的外汇价值在该国境内已升高至可观程度时,协会应在合理时间内,退还给该会员国一笔该国货币,其数额等于这种货币额增长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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