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是讨论国际贸易和发展问题的一个重要场所,自1964年以来,已召开了十届贸易会议。贸发会议在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南北谈判,促进改革不公正、不平等的国际经济关系,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968年在新德里召开的第2届贸发会议通过决议赞成早日建立一个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普遍的、非互惠的、非歧视的优惠制度。根据这一决定而成立的特设委员会于1970年完成了普遍优惠制的“议定结论”。这项文件用来载入贸发会议理事会第4届特别会议的第75号决议,成为发达国家从1971年起陆续实施的普遍优惠制各项安排的基础。
1972年在智利首都圣地亚哥举行的第3届贸发会议草拟了《班轮公会行动守则公约》(在1974年4月6日联合国班轮公会行动守则公约会议上通过),该公约规定了班轮航运经营规则,尤其是关于国家航运公司对本国对外贸易带来的航运货物的装货权利。
1976年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举行的第4届贸发会议通过了关于商品综合方案的决议,并要求贸发会议秘书长从1976年9月1日开始,召开单项国际商品协定谈判的筹备会议。商品综合方案是就一些具体商品进行谈判并达成协定,协定的主要目标是稳定有关商品在国际贸易中的贸易条件,并且为此目的作价格和供应方面的安排。商品综合方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1980年由联合国共同基金协商会议通过的建立商品共同基金的协定。此协定于1989年6月19日起正式生效,作为一个新的多边金融机构,该基金旨在促进缔结和实施国际商品协定,尤其是对发展中国家特别重要的商品的协定。
第5届会议于1979年5月7日至6月3日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举行,通过了一系列经济和贸易决议,其中包括发展中国家间经济合作、商品综合方案、为最不发达国家拟订新的实质性行动纲领等决议和决定。由于一些经济大国缺乏诚意,会议未能在国际经济结构改革、技术转让、债务等一些重大问题上达成协议。
第6届会议于1983年6月6日至7月3日在南斯拉夫首都贝尔格莱德举行,通过了32个决议和决定。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关于商品共同基金的决议,表示要尽力使共同基金协定尽早生效并开始经营;关于国际贸易问题的决议,发达国家承诺制止保护主义,严格遵守“维持现状”的规定,并对官方发展援助的决议努力减少和消除数量限制。多数发达国家重申在1985年或不晚于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达到援助额占国民生产总值0.7%的指标等。但在商品、贸易、金融货币等重大问题上本次会议没有取得实质性突破。(www.xing528.com)
第7届会议于1987年7月9日至8月3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会议通过了《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第7届大会最后文件》,在以下4项实质性议题上取得成果。一是发展资源问题:发达国家应“尽快实现”官方发展援助总额占国内总产值0.7%的指标。现在该指标尚不足0.3%的日本表示,将其部分外贸盈余 (约300亿美元)以不同方式转入资金的国际再循环;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内继续审查特别提款权的分配和应用。二是商品:重申《商品综合方案》“仍然有效”。由于苏联等3国签署了共同基金协定,秘鲁等5国履行完批准手续,从而改善了协定生效的前景。“一旦生效条件具备,应尽快确保共同基金的实施”,为发展中国家的商品多样化方案提供国际援助。三是国际贸易:重申前几届会议关于发达国家“制止扭转保护主义”以及与结构调整有关的承诺;改善对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进入市场的机会,“争取最充分的放宽”热带产品和以自然资源为基础的产品贸易。四是注意最不发达国家的特殊问题:“充分和迅速执行”《新的实质性行动纲领》,发达国家应尽快达到对最不发达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占国内总产值0.15%的指标,捐款国应充分履行贸发会议关于减免最不发达国家债务的决议。
贸发会议谈判签订的有关国际贸易的其他多边协定还有1980年4月22日正式通过的《一套多边协议的、控制限制性商业惯例的公平原则和规则》 (1980年12月5日,由第35届联大正式通过)。它首次制定了控制包括跨国公司在内的不利于国际贸易,尤其是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贸易和经济发展的限制性商业做法和国际手段。
贸发会议第9届大会于1996年4月27日至5月11日在南非米德兰举行。135个贸发成员国出席了会议,南非总统曼德拉和联合国秘书长加利出席了开幕式并讲话。贸发九大以“在不断全球化和自由化的世界经济中促进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审议了20世纪90年代后世界经济的发展政策和战略、乌拉圭回合后的国际贸易、促进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发展及贸发未来工作和相应的机构设置问题等四项议题。大会一致通过了《米德兰宣言》和题为《增长和发展的伙伴关系》的最后文件。
2000年2月12—19日,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第10届大会在泰国首都曼谷召开。(具体内容见第七部分)
联合国贸发会议下届大会将于2004年在多米厄加共和国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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