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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批评史:法与格的反对与限制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他最反对法。近体中二联,一情一景,一法也。易言之,即是他反对一切画地成牢以陷人的法。盖这些法,都是学究指示初学作诗者的一种门径。一方面曲解古诗,一方面也使人拘束得不会作诗,因为这些都是死法。比这种呆板的法,讲得稍微活一些,则有所谓“格”。(同上)立下了法,可以窒塞生机;定下了格,也足以桎梏才情。

中国文学批评史:法与格的反对与限制

昔人讲诗,也曾示人以领悟,但是所拈出的是一个“法”字。于法中求悟,便只能偏重在作法方面,而不会理会到诗人作诗之本意。所以他最反对法。他说:

 

近有吴中顾梦麟者以帖括塾师之识说诗,遇转则割裂别立一意,不以诗解诗,而以学究之陋解诗,令古人雅度微言,不相比附,陋子学诗,其弊必至于此。(《诗绎》)

古诗及歌行换韵者,必须韵意不双转,自三百篇以至庾、鲍七言,皆不待钩锁,自然蝉连不绝。此法可通于时文,使股法相承,股中换气。近有顾梦麟者,作《诗经塾讲》,以转韵立界限,划断意旨,劣经生桎梏古人,可恶孰甚焉!晋清商《三洲曲》及唐人所作,有长篇拆开可作数绝句者,皆蠚虫相续成一青蛇之陋习也。(《夕堂永日绪论》)

近体中二联,一情一景,一法也。“云霞出海曙,梅柳渡江春。淑气催黄鸟,晴光转绿苹”,“云飞北阙轻阴散,雨歇南山积翠来。御柳已争梅信发,林花不待晓风开”,皆景也,何者为情?若四句俱情而无景语者,尤不可胜数。其得谓之非法乎?夫景以情合,情以景生,初不相离,唯意所适,截分两橛,则情不足兴,而景非其景。(同上)

起承转收,一法也,试取初、盛唐律验之,谁必株守此法者。(同上)

 

他反对以转韵立界限的法,他反对以情景相配的法,他更反对讲起承转收的法。易言之,即是他反对一切画地成牢以陷人的法。盖这些法,都是学究指示初学作诗者的一种门径。用这些话头以论昔人之诗,当然觉其枘凿不入。一方面曲解古诗,一方面也使人拘束得不会作诗,因为这些都是死法。“死法之立,总缘识量狭小,如演杂剧,在方丈台上,故有花样步位,稍移一步则错乱,若驰骋康庄,取涂千里,而用此步法,虽至愚者不为也。”(《夕堂永日绪论》)所以在这些死法中,不会了解诗,也不会作诗。(www.xing528.com)

比这种呆板的法,讲得稍微活一些,则有所谓“格”。格的问题,王氏也是不赞成的。因为格也是艺苑教师的手法。他说:

 

一解奕者,以诲人奕为游资,后遇一高手与对奕至十数子,辄揶揄之曰,此教师奕耳。诗文立门庭,使人学己,人一学即似者,自诩为大家,为才子,亦艺苑教师而已。高廷礼、李献吉、何大复、李于鳞、王元美、锺伯敬、谭友夏,所尚异科,其归一也。才立一门庭,则但有其局格,更无性情,更无兴会,更无思致,自缚缚人,谁为之解者!……李文饶有云“好驴马不逐队行”,立门庭与依傍门庭者,皆逐队者也。(《夕堂永日绪论》)

建立门庭,自建安始。曹子建铺排整饰,立阶级以赚人升堂,用此致诸趋赴之客,容易成名,伸纸挥毫,雷同一律;子桓精思逸韵,以绝人攀跻,故人不乐从,反为所掩。子建以是压倒阿兄,夺其名誉,实则子桓天才骏发,岂子建所能压倒耶?故嗣是而兴者,如郭景纯、阮嗣宗、谢客、陶公乃至左太冲、张景阳,皆不屑染指建安之羹鼎,视子建蔑如矣。……是知立才子之目,标一成之法,扇动庸才,旦仿而夕肖者,原不足以羁络骐骥;唯世无伯乐,则驾盐车上太行者,自鸣骏足耳。(同上)

 

立下了法,可以窒塞生机;定下了格,也足以桎梏才情。这样,都不是性情中事,所以无当于兴、观、群、怨,只为建立门庭的方便而已。明人论诗,正因各以偏胜见长,所以分别门户。清初一般人,大抵均反此风气,不欲以门庭自限。于是有一共同的倾向,都求之于古,同时也即求之于作诗之本。盖惟有这样,才能如船山所说“无从开方便法门,任陋人支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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