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白了章氏之学之长,与其所以为学之方,然后可以论到他对于学问之态度。
他也与经学家古文家一样主张义理、博学、文章三者之合一。《文史通义·原道》下云:
训诂名物将以求古圣之迹也,而侈记诵者如货殖之市矣;撰述文辞欲以阐古圣之心也,而溺光采者如玩好之弄矣。……宋儒起而争之,以谓是皆溺于器而不知道也。夫溺于器而不知道者,亦即器而示之以道,斯可矣。而其弊也,则欲使人舍器而言道。夫子教人博学于文,而宋儒则曰玩物而丧志;曾子教人辞远鄙倍,而宋儒则曰工文则害道。夫宋儒之言,岂非末流良药石哉!然药石所以攻脏腑之疾耳!宋儒之意似见疾在脏腑,遂欲并脏腑而去之。将求性天,乃薄记诵而厌辞章,何以异乎?然其析理之精,践履之笃,汉唐之儒未之闻也。孟子曰:“义理之悦我心,犹刍豢之悦我口。”义理不可空言也,博学以实之,文章以达之,三者合于一,庶几哉!周孔之道虽远,不啻累译而通矣。(《遗书》二)
这正是清代学者共同的主张。在清代的学术风气之下,一方面奖励专攻,而一方面几个学问成家的大师又无不主张综合,必须综合才能观其会通,才为见其大。彼以窄而深自诩者,适以自见其陋而已。章氏《与陈鉴亭论学》云:“其稍通方者,则分考订、义理、文辞为三家,而谓各有其所长,不知此皆道中之一事耳。著述纷纷,出奴入主,正坐此也。”(《遗书》九)
何以是道中之一事呢?他《与朱少白论文》中再说明其义云:“道混沌而难分,故须义理以析之;道恍惚而难凭,故须名数以质之;道隐晦而难显,故须文辞以达之。三者不可有偏废也。义理必须探索,名数必须考订,文辞必须闲习,皆学也。皆求道之资,而非可执一端谓尽道也。”(《遗书》二十九)这样讲,义理、考据、词章均是道中之一事,同时也即是学中之一事。由道之全量言,由学之全量言,都不可泥一端以求之。
然而所谓综合,也不是盲目的综合,无意义的综合。义理、考据、词章三者之分,原出于自然的趋势;强为之合,必窒碍而难通。不过道术分裂以后,互为水火,以争门户,则其弊也不能不有以矫正之。这是当时人所以主张综合的原因。章氏为了恐怕人家再有什么误解,故于《文史通义·博约》下复申言之云:“后儒途径所由寄,则或于义理,或于制数,或于文辞,三者其大较矣。三者致其一不能不缓其二,理势然也。知其所致为道之一端,而不以所缓之二为可忽,则于斯道不远矣。狥于一偏而谓天下莫能尚,则出奴入主,交相胜负,所谓物而不化者也。”(《遗书》二)因此,章氏所谓综合,只是“知其所致为道之一端,而不以所缓之二为可忽”而已。不以所缓之二为可忽,即所谓“道贵通方”;三者致其一不能不缓其二,即所谓“业须专一”。章氏固云:“道贵通方,而业须专一,其说并行而不悖也。”(同上)并行不悖,即是他的通达之处。他再说:“学贵博而能约,未有不博而能约者也;……然亦未有不约而能博者也。”(《博约》中)又说:“学问文章须成家数,博以聚之,约以救之。”(《遗书》九,《与林秀才》)所谓博,即求其通方;所谓约,即期其专一。双管齐下,于是章氏论学之义始备。他岂若一般人之出奴入主、物而不化的呢?
这种说法或者还嫌于拢统,不见章氏论学之特点,那么,我们再可引他《答沈枫墀论学》所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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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风尚之所成言之,则曰考订、词章、义理;由吾人之所具言之,则才、学、识也;由童蒙之初启言之,则记性、作性、悟性也。考订主于学,词章主于才,义理主于识,人当自辨其所长矣。记性积而成学,作性扩而成才,悟性达而为识,虽童蒙可与入德,又知斯道之不远人矣。(《遗书》九)
他一方面不欲趋风气,而一方面又欲问天质之所近。所以由前者言,不欲矜于一端以出奴入主,记性所积,作性所扩,悟性所达,知斯道之不远;由后者言,又必须自忖己长勿离天质之良,盖即因才、学、识三者不能无偏,不得不自辨其所长。由前者言,主三者之合一;由后者言,又不能求三者之兼有。他是基于这样的观点上,所以以为并行而不悖的。
这种说法,固然足以见章氏论学之特点了,然而尚不见与章氏之学有什么关系。那么,我们再引《文史通义·史德》一篇以证实其说:
史所贵者义也,而所具者事也,所凭者文也。孟子曰,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义则夫子自谓窃取之矣。非识无以断其义,非才无以善其文,非学无以练其事,三者固各有所近也。(《遗书》五)
又《申郑》篇云:“孔子作《春秋》,盖曰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其义则孔子自谓有取乎尔。夫事,即后世考据家之所尚也;文,即后世词章家之所重也,然夫子所明不在彼而在此,则史家著述之道,岂可不求义意所归乎?”(《遗书》四)于是所谓义、事、文三者,有才、学、识的关系,有义理、考据、词章的关系,即由章氏一家之学言之,即由史家著述之道言之,也有如此关系。所以于此可以看出章氏对于学问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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