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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琬:中国文学批评史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汪琬,字苕文,号钝斋,晚又号尧峰,长洲人,事见《清史稿》四百八十九卷,所著有《钝翁前后类稿》、《尧峰诗文抄》。矛盾抵触原亦无妨,只须能融会贯通,使人不觉其思想之不一致,便是成功;而汪氏似未能如此。这即是汪氏思想不甚缜密的地方。汪氏循循缩缩守法而不敢过,然而论道与法,犹且有此矛盾之论,然则古文家之所谓法,固只是章实斋所谓不可揭以告人的废物而已。

汪琬:中国文学批评史

汪琬,字苕文,号钝斋,晚又号尧峰,长洲人,事见《清史稿》四百八十九卷,所著有《钝翁前后类稿》、《尧峰诗文抄》。

尧峰之文,魏禧《答计甫草书》称其醇而未肆,“奉古人法度,犹贤有司奉朝廷律令,循循缩缩守之而不敢过”。王应奎《柳南续笔》引陶子师语议其“不求其本,而急求其合节”;引黄太冲语称其“无可议,必不传”。甚至如叶燮的《汪文摘谬》谓:“汪君摹仿古人之文,无异小儿学字,隔纸画印,寻一话头发端,起承转合,自以为得古人之法。”

明白他文之所长所短是如此,然后知道他的论文主张,当然不主新奇。其最重要的,便是一篇《文戒示门人》。他说:

 

昌明博大,盛世之文也;烦促破碎,衰世之文也;颠倒悖谬,乱世之文也。今幸值右文之时,而后生为文,往往昧于辞义,叛于经旨,专以新奇可喜,嚣然自命作者。嗟乎!人文天文、地文一也。日月星辰,天之文也;山川草木,地之文也。假令如日夜出,两月并见,日中见斗;又令山涌川斗,桃冬花,李冬实,夫岂不震耀耳目,超于常见习闻之外,其可喜熟甚焉!而经史书之不曰新而曰妖,不曰奇而曰变。然则今之作者,专主于新奇可喜,倘亦曾南丰所谓乱道,朱晦翁所谓文中之妖与文中之贼是也。仆窃忧之,而一二小子辈,方且诋仆言为老狂,故不敢以告他人,所愿诸同志戒之而已。其有及仆之门而志或不同者,仆亦不敢以告也。(《尧峰文抄》一)

 

在当时,吴中如尤西堂、汤卿谋辈皆以才子自命,流风所播,显与尧峰异趣。所以他首以新奇可喜,定为为文戒律。在他以为由文之内容言,则有道,道不变所以不尚新奇,新奇则“叛于经旨”。他又以为由文之形式言,则又有法,法是规矩,所以也不尚新奇,新奇则“昧于辞义”。他的文论,不外这两方面,而实以不主新奇可喜,为其中心思想。

假使他真能在这方面建立他的理论,成立他的一贯主张,那也未尝不是重要的贡献。只可惜他于这方面似乎有些举棋不定,时多矛盾抵触的言论。(www.xing528.com)

矛盾抵触原亦无妨,只须能融会贯通,使人不觉其思想之不一致,便是成功;而汪氏似未能如此。魏禧《学文堂文集序》谓:“君子之立言与立身行事,皆必有其大意;大意既定,则无往不得其意。辟如治军,汾阳之宽,临淮之严,自决机两阵至一令一号,皆终身行其意所独得,故皆足成功。否则因题命意,缘事以起论,其前后每自相牴牾,而观者回惑捍格,无所得其根本。”(《魏叔子文集》八)尧峰之病正在“因题命意,缘事以起论”,所以有自相牴牾之处。

汪氏一方面摭拾理学成语,如《洮浦集序》、《王敬哉先生集序》、《与曹木欣先生书》诸文,每言古之作者于道莫不各有所得,而且叹息后世文统道统之歧而为二,甚至以为退之之《原道》、永叔之《本论》,犹不足当载道之语。而在另一方面,如《答陈霭公论文书一》又言文道合一之少,以为“古人之为文也,其中各有所主,有假文以明道者,有因文以求道者,有知文而不知道者”,又似乎文之与道不必相合,甚至以文以载道之说为稍夸,此则与不主新奇可喜之说没有关系而且有些冲突了。

又汪氏之所得于古文者,仅在法度之间,故于《答陈霭公书二》谓:“大家之有法,犹奕师之有谱,曲工之有节,匠氏之有绳度,不可不讲求而自得者也。”此种论调,本不足怪。所奇怪者乃在一方面讲法,一方面又讲才与气,而此种矛盾即出于《答陈霭公书》中。法与才气,固不是不可发生联系,不过在他的思想体系上,又似与不主新奇可喜之说有些冲突而已。其《答陈霭公论文书一》中说:

 

仆尝遍读诸子百氏大家名流与夫神仙浮屠之书矣!其文或简炼而精丽,或疏畅而明白,或汪洋纵恣逶迤曲折,沛然四出而不可御,盖莫不有才与气者在焉。惟其才雄而气厚,故其力之所注,能令读之者动心骇魄,改观易听,忧为之解颐,泣为之破涕,行坐为之忘寝与食,斯已奇矣。而及其求之以道,则小者多支离破碎而不合,大者乃敢于披猖磔裂尽决去圣人之畔岸,而翦拔其藩篱,虽小人无忌惮之言,亦长杂见于中,有能如周张诸书者固仅仅矣。然后知读者之惊骇改易,类皆震于其才,慑于其气而然也,非为其于道有得也。……夫文之所以有寄托者,意为之也,其所以有力者,才与气举之也,于道果何与哉!(《尧峰文抄》三十二)

 

在此文中,他称许诸子百氏与夫神仙浮屠之书,则与论文主道之说不合,他又以为文之有力在才与气,则与论文主法之说不合。照他这样说法,文可以无与于道,只须有意,有才气,自然可以使“读之者动心骇魄,改观易听”,那么,又与其不主新奇可喜之说不甚相合了。此种见解,在后来曾国藩的文论中便不见其冲突,而汪氏文论总觉其不甚一致。这即是汪氏思想不甚缜密的地方。汪氏循循缩缩守法而不敢过,然而论道与法,犹且有此矛盾之论,然则古文家之所谓法,固只是章实斋所谓不可揭以告人的废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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