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文论可以宋濂为代表,诗论便不然。因其立论稍偏,不足以代表当时整个诗坛的主张,故对以后的影响也较少。
宋氏论文主“道”,故论诗亦主“义”,此与唐代韩愈之论文主“道”,白居易之论诗主“义”正是相同。盖由复古的思想推到极端,论诗论文自会有此倾向。
所以宋氏根本理论,即在先承认诗文之一原。诗文一原,则诗论与文论相通,可以主张复古,可以主张宗经,可以明道,可以适用,而与一般诗人的见解,遂绝不相同了。他于《题许先生古诗后序》中说:
诗文本出于一原。诗则领在乐官,故必定之以五声,若其辞则未始有异也。如《易书》之协韵者,非文之诗乎?诗之《周颂》,多无韵者,非诗之文乎?何尝歧而二之!沿及后世,其道愈降,至有儒者、诗人之分,自此说一行,仁义道德之辞遂为诗家大禁,而风花烟鸟之章,留连于海内矣,不亦悲夫!(《宋学士全集》十二)
根据此种理论,所以只成为儒者之诗论。后来方孝孺本以推衍,更趋极端。他以为“近世之诗,大异于古,工兴趣者超乎形器之外,其弊至于华而不实;务奇巧者窘乎声律之中,其弊至于拘而无味。或以简淡为高,或以繁艳为美,要之皆非也”(《逊志斋集》十二,《刘氏诗序》)。这样,他根本否认了诗人所定的标格。他又以为“后世之作者,较奇丽之辞于毫末,自谓超乎形器之表矣。而浅陋浮薄,非果能为奇也。稚子刻雪以为娱目之具,当其前陈,非不可喜,徐而察之,荡乎无有。尚焉取其为奇也哉!”(《逊志斋集》十一,《答张廷璧书》)这样,他又根本否认了有所谓作诗之技巧。不仅如此,他少年时之为诗,“以俪偶为工,富艳为能,……张绮绣而协埙箎”者方且“惕息而大惭,抑塞而不宁”呢!(见《时习斋诗集序》)此种见解,似乎也不免稍偏了。
大抵宋氏诗论是受当时杨铁崖所倡导的“铁崖体”之反动。他因反对“铁崖体”,所以不主张扬沙走石的作风,不主张牛鬼蛇神的技俩,不主张轻儇浅躁的字面。于是觉得欲救其弊,惟有师古。他有一篇《答章秀才论诗书》(《宋学士全集》二十八),即反对当时师心自用近于叛统的作风。虽则他知道“诗之格力崇卑,固若随世而变迁”,虽则他也知道“古之人其初虽有所沿袭,末后自成一家言”。(均见《答章秀才论诗书》)一时代有一时代的文学,各人也有各人的作风,不必全出于模拟,然而他以为“此未易为初学道也”。初学,必须从师古入手,然后始能尽其才。因此,他论诗又有“五美”之说:
诗,缘情而托物者也。其亦易易乎?然非易也。非天赋超逸之才,不能有以称其器。才称矣,非加稽古之功,审诸家之音节体制,不能有以究其施。功加矣,非良师友示之以轨度,约之以范围,不能有以择其精。师友良矣,非雕肝琢肾,宵咏朝吟,不能有以验其所至之浅深。吟咏侈矣,非得夫江山之助,则尘土之思,胶扰蔽固,不能有以发挥其性灵。五美云备,然后可以言诗矣。盖不能助于清晖者,其情沉而郁;业之不专者,其辞芜以庞;无所授受者,其制涩而乖;师心自高者,其识卑以陋;受质蹇钝者,其发滞而拘。古之人所以擅一世之名,虽其格律有不同,声调有弗齐,未尝有出于五者之外也。(《宋学士全集》六,《刘兵部诗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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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则他所谓师古可有两种看法。说得浅一点,则是“审诸家之音节体制”,此犹与诗人之见解为近;说得深一点,则全是儒家传统的理论了。由宋濂之诗论言之,毕竟偏重在后者而不重在前者。前者——审诸家之音节体制,其师古可以唐为宗主;明初诗人与七子之理论即如此。后者——本儒家传统的理论,其师古应以三百篇为宗主,宋方二氏之理论即如此。
宋氏《樗散杂言序》云:“诗至于三百篇而止尔!”(《宋学士全集》九)方氏《时习斋诗序》也说:“三百篇,诗之本也;风雅颂,诗之体也;赋比兴,诗之法也;喜怒哀乐动乎中,而形为褒贬讽刺者,诗之义也;大而明天地之理、辩性命之故,小而具事物之凡、汇纲常之正者,诗之所以为道也。”(《逊志斋集》十二)这是他们的基本观念。本此基本观念以论诗,当然只能发挥旧说,所谓发乎情止乎礼义是已。
诗,有发乎情而止乎情者,如宫体之类是;有发乎礼义而止乎礼义者,如格言诗之类是。这些都不是诗之正,只有发乎情而止乎礼义,才合诗的标准。然而何以有些诗发乎情者不一定止乎礼义?于是在发的方面便有了问题。宋氏以为性情有正有不正,诗之为用即所以养其性情之正。(见《樗散杂言序》)“今世……间有倡为江南体者,轻儇浅躁,殆类闾阎小人骤习雅谈,而杂以亵语”(见同上);这即因其性情不正,所以吴趋楚艳,成为淫哇之咏。他又以为性情有得有不得。“大风扬沙,天地昼晦,雨雹交下,万汇失色,不知孔子所删之者其有若斯否乎?组织事实,矜悦葩藻,僻涩难知,强谓玄秘,不知孔子所删之者又有若斯否乎?牛鬼蛇神,骋奸眩技,庞杂诞幻,不可致诘,不知孔子所删之者又有若斯否乎?”(见同上)这又因其根本无性情之可言,所以有此病。性情不正者,不会止乎礼义;原无性情者,更无从止乎礼义。
欲求诗之止乎礼义,先须在发乎情的方面注意,于是宋氏主张养气而方氏又重在知道。宋氏《林伯恭诗集序》中说:“诗,心之声也。声因于气,皆随其人而著形焉。是故凝重之人,其诗典以则;俊逸之人,其诗藻而丽;躁易之人,其诗浮以靡;苛刻之人,其诗峭厉而不平;严庄温雅之人,其诗自然从容而超乎事物之表。”(《宋学士全集》六)方氏《读朱子感兴诗》中说:“三百篇后无诗矣。非无诗也,有之而不得诗之道,虽谓之无亦可也。夫诗所以列于五经者,岂章句之云哉!盖有增乎纲常之重,关乎治乱之教者存也。非知道者孰能识之!非知道者孰能为之!”(《逊志斋集》四)一则本于气充言雄之旨,一则发挥有德有言之说,这些都是他们论文之语,然而竟以为论诗之旨。
再进一层,欲求诗之发乎情而止乎礼义,更须有止乎礼义的环境。有止乎礼义的环境,于是所发之情自然能衷于正。宋濂在《林氏诗序》中又说:
君子之言,贵乎有本。非特诗之谓也,本乎仁义者,斯足贵也。周之盛时,凡远国遐壤穷闾陋巷之民,皆能为诗;其诗皆由祖仁义,可以为世法,岂若后世学者资于口授指画之浅哉?先王道德之泽、礼乐之教,渐于心志而见于四体,发于言语而形于文章,不自知其臻于盛美耳。王泽既衰,天下睹古昔作者之盛,始意其文皆由学而后成,于是穷日夜之力而穷拟之,言愈工而理愈失,力愈劳而意愈违,体调杂出,而古诗亡矣。非才之不若古人也,化之者不若,而无其本也。(《宋学士全集》六)
有“先王道德之泽,礼乐之教”,于是“渐于心志而见于四体”,自然其所发之情无不正;于是“发于言语而形于文章”,自然皆知养气之所发而无不止于礼义。能这样本于礼乐之教以为诗,自然其诗也有重于教化。方氏于《刘氏诗序》中又说:“言之中理也,则谓之文,文而成音也,则谓之诗,苟出乎道,有益于教而不失其法,则可以为诗矣。”此种见解,又全是柳冕的见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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