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孝孺,字希直,一字希古,宁海人,《明史》一百四十一卷有传。他是宋濂弟子。宋濂于《送门生方孝孺还乡诗》中对方氏极端称许;而方孝孺于《宋学士续文粹序》及《与叙君书》中对宋氏亦极端推崇。一贯之传,于此可见,所以方氏文论殆亦全同于宋氏。
宋氏说:“道明而后气充,气充而后文雄。”他也说:“道者气之君,气者文之帅,道明则气昌,气昌则辞达。”(《逊志斋集》十一,《与舒君书》)宋氏说“后之立言者必期无背于经,始可以言文”,又说“学圣人者必法经以为文”。而他也说:“圣人之言不可及,上足以发天地之心,次足以道性命之源,陈治乱之理,而可法于天下后世。垂之于文而无弊,是故谓之经。立言者必如经而后可。”(《逊志斋集》十一,《与郭士渊论文书》)宋氏说:“明道之谓文,立教之谓文,可以化俗辅民之谓文。”而他也说:“凡文之为用,明道立政二端而已。道以淑斯民,政以养斯民,民非养不能群居以生,非教不能别于众物,故圣人者出,作为礼乐教化刑罚以治之,修其五伦六纪天衷人极以正之,而一寓之于文。”(《逊志斋集》十一,《答王秀才书》)这些话,全可视为宋、方二氏共同的见解、共同的论调。本来,方氏说过:“不同者辞也,不可不同者道也。”(《逊志斋集》十二,《张彦辉文集序》)那么,意同而辞异,原不足为方氏文论之病;何况这又是本于师说呢!
然而假使完全雷同,则方氏文论又何必述。宋氏于《送方孝孺还乡诗序》中说:“生精敏绝伦,每粗发其端,即能逆推而底于极,本末兼举,细大弗遗。”因此,我们于方氏文论,更应注意他“逆推而底于极”的地方。
宋濂论文,固然主道,然而还推尊韩愈,推尊柳宗元,推尊欧阳修,推尊三苏;至方氏论文,便不如此。他于《答王秀才书中》说:
尧、舜、禹、汤、周公、孔子之心,见于《诗》、《书》、《易》、《礼》、《春秋》之文者,皆以文乎此(指明道立政)而已。舍此以为文者,圣贤无之,后世务焉。其弊始于晋宋齐梁之间,盛于唐,甚于宋,流至于今,未知其所止也。唐之士最以文为法于后世者,惟韩退之,而退之之文言圣人之道者,舍《原道》无称焉;言先王之政而得其要者,求其片简之记无有焉。举唐人之不及退之者可知也,举后世之不及唐者又可知也。汉儒之文有益于世,得圣人之意者惟董仲舒、贾谊;攻浮靡绮丽之词,不根据于道理者,莫陋于司马相如。……退之以知道自居,而于董、贾独抑之,相如独进之,则其所知者果何道乎?……故断自汉以下,至宋,取文之关于道德政教者为书,谓之《文统》,使学者习焉。(《逊志斋集》十一)
这俨然是真西山编《文章正宗》的宗旨与口吻。所不同者,真氏偏主于道德,而他则兼取关乎政者而已。以重在有关道德政教之故,而菲薄韩愈之文论,而以为唐宋之文与晋宋齐梁相同而弊且益甚,则宋濂似乎不至偏执到如此。虽则董、贾之文,也是宋氏所提出而推崇的,然而宋氏只说:“夫自孟氏既没,世不复有文,贾长沙、董江都、太史迁得其皮肤,韩吏部、欧阳少师得其骨骼,舂陵、河南、横渠、考亭五夫子得其心髓。”(《宋学士全集》七,《徐教授文集序》)宋氏固不曾因尊董贾而抑韩!
又宋氏论文,同于古文家之见地者,为才与气的问题。不过宋氏之所谓才与气,总牵涉及道,而方氏则进于才与气而论神,似又与道无关。此意,在其《苏太史文集序》中说得很明白。他说:
天下之事出于智巧之所及者,皆其浅者也。寂然无为,沛然无穷,发于智之所不及知,成于巧之所不能为,非几乎神者,其孰能与斯乎?故工可学而致也,神非学所能致也,惟心通乎神者能之。……庄周之著书,李白之歌诗,放荡纵恣惟其所欲,而无不如意,彼岂学而为之哉。其心默会乎神,故无所用其智巧,而举天下之智巧莫能加焉。使二子者有意而为之则不能皆如其意,而于智巧也狭矣。庄周、李白神于文者也,非工于文者所及也。文非至工,则不可以为神,然神非工之所至也。当二子之为文也,不自知其出于心而应于手,况自知其神乎。二子且不自知,况可得而效之乎?效古人之文者非能文者也。惟心会于神者能之,然亦难矣。庄周殁殆二千年,得其意以为文者,宋之苏子而已。……顿挫阖辟而不至于肆,驰骤反复而不至于繁。崇之于天,深之于渊,无不探也;奥之于道德,著之于政教,无不究也;而未尝用其智巧以为之也。智巧之于文不能无也,而不可用也。虽未尝用也,而亦未尝无也。斯其为神乎?今之为文者,竭智巧以学之,而不得其意,故其文非拘则腐,非诞则野,非有馀则不足,求其工且不可致,况于神乎。(《逊志斋集》十二)
这又俨然是东坡论文的主张,真是能得苏子之意者。智巧是才,而神则超于才,是无所用其才。盖才之所溢为气,气之所发于文者为顿挫阖辟,为驰骤反复,惟神则不能无智巧而不可用智巧,所以“顿挫阖辟而不至于肆,驰骤反复而不至于繁。”无其才而学其文,则“非拘则腐”,有其才而学其文则“其诞则野”,即使免于上述二病,而所能企及者,也是“工”而不是“神”。“工可学而致也,神非学所能致也”,所以惟不学其文,而得其意,才是“默会乎神”,才为知变化之道。这样说,所以又同于古文家的见地。
他于文与道两方面都是“逆推而底于极,”诚是发挥得更透彻了。然而推而至极,不将发见有矛盾冲突之点吗?宋氏文论,即建立在调和论上面,现在方氏于这两方面都“逆推而底于极”那便不成为调和。然而方氏却能依旧不违师说,依旧是调和论。这种本领,才见方氏的手法。
方氏有一篇《张彦辉文集序》。这是很重要的一篇文,在此文中,提出了文章与其人相类的意见。文与人类,原不是方氏的创见,《文心雕龙·体性》一篇早已说过,不过方氏的重要,乃在从“文与人类”上沟通了文与道的关系。他说:
昔称文章与政相通,举其概而言耳。要而求之,实与其人类,战国以下,自其著者□(当脱“言”字)之。庄周为文,有壶视天地,囊括万物之态;故其文宏博而放肆,飘飘然若云游龙骞不可守。荀卿恭敬好礼,故其文敦厚而严正,如大儒老师,衣冠伟然,揖让进退,具有法度。韩非、李斯,峭刻酷虐,故其文缴绕深切,排搏纠缠,比辞联类如法吏议狱,务尽其意,使人无所措手。司马迁豪迈不羁,宽大易直,故其文崒乎如恒、华,浩乎如江河,曲尽周密,如家人父子语,不尚藻饰而终不可学。司马相如侠客美丈夫之容,故其文绮曼姱都,如清歌绕梁,中节可听。贾谊少年意气慷慨,思建事功而不得遂,故其文深笃有谋,悲壮矫讦。扬雄龌龊自信,木讷少风节,故其文拘束悫愿,摸拟窥窃,蹇涩不畅,用心虽劳而去道实远。下此魏晋至隋,流丽淫靡,浮急促数,殆欲无文。惟陶元亮以冲旷天然之质,发自肺腑,不为雕刻,其道意也达,其状物也核,稍为近古。韩退之起中唐,始大振之。退之俊杰,善辩说,故其文开阳辟阴,奇绝变化,震动如雷霆,淡泊如韶濩,卓矣为一家言。其同时则有柳子厚、李元宾、李习之之流。子厚为人精致警敏,习之志大识远,元宾激烈善持论,故其文皆类之。五代之弊,甚于魏、隋之间。宋兴,至欧阳永叔、苏子瞻、王介甫、曾子固而文始备。永叔厚重渊洁,故其文委曲平和,不为斩绝诡怪之状,而穆穆有馀韵。子瞻魁梧宏博,气高力雄,……其文常惊绝一世,不为婉昵细语。介甫狭中少容,简默有裁制,故其文能以约胜。子固俨尔儒者,故其文粹白纯正,出入礼乐法度中。南渡以后,真希元、魏华甫以典章文物为文,陈同甫以纵横之学为文,其他各以其文显者甚众,至于末流,而文又弊矣。元兴,以文自名者相望于百年之间,为世所称者,曰姚宽甫、虞伯生、黄晋卿、欧阳原功。宽甫敦庞有威仪,左右佩玉,故其文沉郁而隆厚。伯生颀嶷钜人,谈故事遗法,竟日不竭,故其文守局遵度、考据切当,不放而密。原功博学多识,故其文繁多而不迫。至于今则潜溪先生出焉。先生以诚笃和毅之质,宏奥玄深之识,发而为文。原功称其如淮阴将兵百万,百战百胜,志不少慑,如列子御风,翩然褰举,不沾尘土,用鸣一代之盛,追古作者与之齐,近代不足拟也。繇此观之,自古至今,文之不同,类乎人者,岂不然乎?
在此文中,上下千古,如数家珍,对于所有文人,衡量殆遍,结果证明了文之不同,类乎其人。在他所举许多例证中间,我们应注意,与《文心雕龙·体性》篇不同。《文心雕龙》说:“触类以推,表里必符,岂非自然之恒资,才气之大略哉!”可知他的标准很简单,是仅仅就才气而言。至于方氏所论,则或指才气,或指学问,或指思想,便不仅侧重在自然的、先天的方面。所以由这一点言,文与人类的关系,不仅是个性的关系,更有学问思想的关系。易言之,即不仅是文的关系,更有道的关系,个性不同,所以文之风格随以异;学问思想不同,所以文之实质亦随以异。因此,文类其人,可以分别在文与道两方面看出其关系,而方氏便在这方面调和了古文家与道学家的见解。
不仅如此,方氏再进一步说:
虽然,不同者辞也,不可不同者道也。譬之金石丝竹不同也,有声则同;江河淮海不同也,蓄水则同;日月星火不同也,能明则同。人之文不同者,犹其形也。……天下之道根于心者一也。……明其道不求异者,道之域也。人之为文,岂故为尔不同哉。其形人人殊,声音笑貌人人殊,其言固不得而强同也,而亦不必一拘乎同也,道明则止耳。(同上)(www.xing528.com)
所谓学术与思想的不同,固可为文之不同之原因,然而在儒家传统的观点上,未免有些不合,所以他再说:“不同者辞也,不可不同者道也。”于是他再以为目的虽在明道,而声音笑貌则随人而殊。这样讲,道虽不可不同,仍不与“文与人类”的见解相冲突。由这样观点上他也调和了古文家与道学家的文论。
然而,更不限于此,方氏再继续着说:
然而道不易明也。文至者,道未必至也,此文之所以为难也。呜呼,道与文俱至者,其惟圣贤乎。圣人之文著于诸经,道之所繇传也。贤者之文,盛于伊洛,所为明斯道也。而其文未尝相同,其道未尝不同。师其道而求于文者,善学文者也。袭其辞而忘道者,不足与论也。然斯岂易易哉!世有自谓不师其辞者,则剽生抉怪,杂取艰深之辞,敷错成文,以饰其鄙陋之意,至于不可句读,使人诵之而不晓其意,以为文故如是。或者惩其病,则弛慢不思,辑陈蹈故,混不加修,甚则取里谈巷语,猥亵嘲笑之辞,书之编简,以为明道。文与道割裂为二,互相訾诋。又或见其然,遂放言而攻之,以为古之道不可释以今之文,今之文不当学古之辞,三者虽异,而俱失之。不师古,非文也;而师其辞又非也。可以为文者,其惟学古之道乎。道明则气昌,气昌文自至矣。文自至者,所谓类其人而不悖乎道者也。其人高下不同,而文亦随之不可强也。(同上)
道虽相同,而有至有不至,于是文亦有至有不至。照他的理论推来,所谓“道明则气昌,气昌则辞达”,道至不至,与文之至不至很有关系。圣贤之文,文与道俱至,这是最高的标准。后之人不能到此地步,于是或则重道而轻文,“弛慢不思,辑陈蹈故,混不加修”而自以为明道,这样,无论于道是否能明,而已不成其为文。此其病,在师其道而不求于文。其求于文者,或则优孟衣冠全出于摹拟剽窃,所谓“袭其辞而忘道者,不足与论也”,或则剽生抉怪自谓不师其辞,而结果则至于不可句读,这又由求于文而不师其道。所以师其辞者固非,而不师古者亦非。因此他的结论是“师其道而求于文者,善学文者也”。于是他又从这方面调和了古文家与道学家的文论。
这样论文,重在文与道之兼至,所以兼承认古文与道学的价值。他说:
圣人之言不可及,上足以发天地之心,次足以道性命之源、陈治乱之理,而可法于天下后世,垂之愈久而无弊,是故谓之经。立言者,必如经而后可,而秦汉以下无有焉。然而犹足以名世者,其道虽未至而其言文,人好其文,故传。其言虽不文,而于道有明焉,人以其明道,故亦传。二者俱至者,其传无疑也。二者俱不至者,其不传亦无疑也。以仆观于今之人,求其成文而可诵者,且不易得,况望其明道乎。(《与郭士渊论文书》)
人好其文则其言传,于道有明则其言亦传,所以文至者传而道至者亦传,惟二者俱不至者则不传无疑。因此他所谓“至”颇同于韩愈之所谓“能”与“异”。韩愈以不循常为“异”,以自树立为“能”,所以不是怪而是超。文之至者超于一般人之文,所以为“能”为“奇”;道之至者超于一般人所明之道,所以也为“能”为“奇”。其《与舒君书》云:
六经、孔、孟,道明而辞达者也。自汉而来,二千年中作者虽有之,求其辞达盖已少见,况知道乎?夫所谓达者,如决江河而注之海,不劳馀力,顺流直趋,……而不见艰难辛苦之态,必至于极而后止,此其所以为达也,而岂易哉!(《逊志斋集》十一)
这是就文之至者而言的。其《与赵伯钦书》云:
且近世所以不古若者,足下知其故乎?非其辞之不工也,非其说之不详也,以文辞为业,而不知道术,虽欲庶乎古不能也。知道若行路然,至愈远则见愈多而言自是。……故圣贤文辞非有大过于今人,其所以不可及者,造道深而自得者远,恒言卑论亦可为后世法。(《逊志斋集》十一)
这又是就道之至者而言的。文之至者“放荡纵恣,惟其所欲而无不如意”(见《苏太史文集序》),这固是方氏之所谓神。道之至者“如凿井者数仞之后,将沛乎其莫御矣”(见《逊志斋集》十,《答王仲搢书》),这也是方氏之所谓神。于是,于道几乎神者,于文亦几乎神。所以说:“苟得乎道,何患乎文之不肆耶?”(同上)文之肆不肆,原不应着意及此。着意为之,便不是默会乎神,所以说:“文之不在乎奇怪也久矣,惟在理明辞达而止耳。”(见同上另一书)于是他所以一方面论文主神,而一方面又极端重道轻文之故,便可于这种关系上得到解释而不见其冲突。
方氏本已说过:“文所以明道也。文不足以明道,犹不文也。……唐之中世,昌黎氏尝一反之,而道不足以逮文。宋之盛时,程氏尝欲拯之,而文不能以胜道。欧氏、苏氏,学韩氏者也,故其文昌。朱氏、张氏,师程氏者也,故其道醇。合二者而有之,庶几不愧于古乎?”(《逊志斋集》十四,《送牟元亮赵士贤归省序》)所以我们称他调和古文家与道学家的文论,原是方氏文论的中心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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