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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学批评史:论四六的法性与变体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论四六,更偏于法的问题。所以论四六的态度也与论古文不同。当时骈文之适于应用者有二种:一是用于诏、制、判、牍或表、启,这是四六的正体;一是用于制举,即是所谓律赋,可称之为四六的变体。在当时的四六话中,无此分别,故现在论四六,也偶有涉及赋体的地方。秦观以后,在宣和间有王铚的《四六话》。这是道学家对于四六的看法。

中国文学批评史:论四六的法性与变体

论四六,更偏于法的问题。因为四六在当时只是日常的应用文,正如洪迈《容斋三笔》所谓“四六骈俪于文章家为至浅”。所以论四六的态度也与论古文不同。论古文尚可涉及道的问题,论四六则不过摘举隽语、标示作法、商讨体格,或讲述源流诸端,要之都不外技巧的问题。故由文学批评而言,关于四六的议论也不关重要。

当时骈文之适于应用者有二种:一是用于诏、制、判、牍或表、启,这是四六的正体;一是用于制举,即是所谓律赋,可称之为四六的变体。在当时的四六话中,无此分别,故现在论四六,也偶有涉及赋体的地方。

宋人论赋之书如宋子京《赋诀》、吴处厚《赋评》、马偁《赋门鱼钥》诸书多不传。其论赋比较详悉者当推北宋的秦观。秦氏论赋虽无专著,但在李廌《师友谈记》中记述很详。李廌谓“少游论赋至悉,曲尽其妙,盖少时用心于赋,甚勤而专”。所以少游所言,也可为宋人赋论的代表。不过他所说的只是“斗难斗巧斗新”的炼句工夫而已,“只以智巧饤饾为偶俪而已”。所以此事在文章家毕竟为至浅。然而运事炼句之法,又在文章家为至难。刘克庄之《宋希仁四六序》云:“作四六,如抡众材而造宫,栋梁榱桷用违其材,拙匠也;如和五味而适口,盐酸甘苦各执其味,族庖也。炼字如铸金,一分铢未化,非良冶也;成章如织素,一经纬不密,非巧妇也。”(《后村大全集》九十七)这些话也正与秦少游论赋之旨相合。正因其难,所以犹有讨论的需要。(www.xing528.com)

秦观以后,在宣和间有王铚的《四六话》。铚字性之,汝阴人,自称汝阴老民,绍兴初为枢密院编修官。其人虽至南宋尚存,但其书成于宣和四年,仍是北宋的著作。不过他开此风气,于是南宋间如谢伋的《四六谈麈》、杨渊道的《云庄四六余话》,纷纷而出;此外如王应麟的《辞学指南》以及洪迈的《容斋随笔》亦多论四六之语,所以后人再从《容斋随笔》中辑出《容斋四六丛谈》。但是这些书都重在摘举隽语,商讨作法,与文学批评不生什么关系。

叶适论《宏词》谓:“自词科之兴,其最贵者四六之文,然其文最陋而无用;士大夫以对偶亲切用事精的相夸,……其人已自绝于道德性命之本统,而以为天下之所能者尽于区区之曲艺,则其患又不特举朝廷之高爵厚禄以与之而已也。”(《水心文集》三)这是道学家对于四六的看法。那么,即“斗难斗巧斗新”的技巧也不足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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