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独立人格,是指人的独立性、自主性、创造性。它要求人们既不依赖于任何外在的精神权威,也不依附于任何现实的政治力量,在真理的追求中,具有独立的判断能力。独立人格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体现个体有价值的存在方式,对于教师,尤其是对语文教师,尤其如此。语文课程标准颁布和实施以后,教育主体和教育目标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培养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创造精神,成为教育的核心使命,教师要完成这一使命,不仅要深入理解和把握课程标准的理念,而且要进行角色的调整和转变,而其中最根本性的工作就是培养和形成教师的独立主人格。一方面,教师只有具备独立性,自主性和创造性,才能以全新的视角深刻地把握文本的内涵,从而获得有个性的结论;另一方面,教师的独立人格对于学生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具有巨大的感召力量,教师独立人格的具体呈现,是学生形成独立人格和创造精神的最深刻和最内在引导因素。因此,语文教师是否具有独立的人格,是语文课程标准能否落到实处的关键。
(一)人格独立是教师走出传统教育教学困境的前提和实施新课标的根本
新课标颁布实施之后,伴随着教育教学主体在理念上的改变,传统教学中教师的角色及其表现遭遇了比较深入的反思、批判,甚至是讨伐,这无疑对于确立新课标在教学中的地位具有重要意义。但把问题归结到教师身上,却存在着很大的偏颇,对于教师来说是不公道的。因为教师同样是传统教育的“受害者”。首先,中小学教师的业务活动必须围绕着高考制度进行,为考试服务,这是我们从“教学”定义中可以非常明确地看到的教师的地位。1996年版现代的《汉语词典》是这样界的:教学“指教师把知识、技能传授给学生的过程”。在《教学、教育、教学的教育性》一文中,作者对教学的定义是:“所谓教学是指教师将一定的教材内容通过一定的手段传播给学生。”[3]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教师在教学中只是一个传播的工具,在考试制度的严格规定和制约下进行机械的劳动。因此,我们在讨伐传统教育教学中教师话语霸权的同时,不能无视教师完全被制度支配和左右的事实。在这种制度下,教师从忘我到无我最后完全丧失了独立的人格。其次,岗位竞争的压力,使教师更加屈从于校长的意志和来自于各方面的评价。中小学实行的校长负责制,使校长的权力迅速加大,教师从业的稳定性急剧减少,为了保证自己不至下岗,伴随服从意增加,自主意识进一步减弱甚至消失,这就造成了教师独立人格的进一步丧失。再次,在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中,升学是最根本的,甚至是唯一的指标,这种评价主要来自于两个环节,一个是最终的考试结果,另一个是校长和学生家长的评价,面对两个环节,教师既要努力于应试获得好成绩,同时又要迎合校长、讨好家长。这两个方面进一步造成了传统教学中教师独立人格的缺失。
直到新课程标准颁布实施了第七个年头的今天,教师独立人格的缺失依然没有重大的改观,因此教师要从这传统所造成的危机中走出来。不仅要单纯地从理论上认识和理解新课标语文教学对学生独立人格和创造精神培养的目标要求,更要在教学和生活中努力地培养和回归自己的独立人格,这既是语文课程对教师的要求,也是培养学生创造能力的关键。
(二)教师的独立人格是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对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的关键(www.xing528.com)
语文课程作为人文学科,肩负着培养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的职责,要通过提高学生的文化素养,丰富学生的精神内涵,来实现其人格独立的目标。实现这一目标,首先,要突出学生的主体性。一方面,学生是语文课程学习和发展的主体,一切教学活动都应围绕着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而展开。使学生成为真正的学习的主人,这既是语文新课标的重要理念,也是语文课程实施的目标。另一方面,学生作为主体在教学中的作为,并不单纯是以一种共性来体现其价值,而应更看重在共性的基础上的个性参与。换言之,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对待学生主体,既要“面对主体学生”,更要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因人施教,培养个性,这是形成学生独立人格的基础。其次,语文课程要求对学生进行个性再培养。在个性化培养过程中,应关注对形成学生独立人格具有支撑意义和价值的知识积累和独立人格内涵的导向。独立人格并非通过说教和示范就可以培养,它必须有相关的知识和学识的支撑。因此,在语文课程的实施中,教师既要能够将对课本知识进行深入挖掘和向生活拓展,又要能够进行有效的跨学科学习,为学生形成独立的人格奠定知识和学识的基础。同时,由于中小学生的世界观处在不断形成之中,由于知识和人生经历的局限,对事情的认识多有简单化的弊端,在独立人格的认识方面,他们往往会觉得,凡是与众不同都是人格独立的表现,因此教师应进行有效的对独立人格进行界定,使他们明确地意识到,只有既具备独特性,又符合生活和思维规律的见解和行为,才是人格独立的表现。这些语文教学目标的实现,要求语文教师善养浩然气,做到厚积薄发,将语文课伸展到生活的各个领域,做到欲正人必先正己,欲立人必先立己。在教书育人的过程中,教师要树立正面的为人师表形象去影响、感化、鞭策学生,在学生的眼中教师应是一个文化的积淀者、智者和德者的化身,是一位个性鲜明敢爱、敢恨、有着独立人格的先导,而非匠气十足、随波逐流的平庸之辈。在培养学生创造精神之前,教师首先应是创造者,对生活、对人生、对世界更有清醒而独到的认识,不苟同于世俗,锐意进取,宠辱不惊,立定脚跟处世,放开眼界读书,让学生在纷扰的人世中真正寻找到精神的坐标而不迷失方向。
(三)教师独立人格的培养及其价值的发挥
俄罗斯教育家乌申斯基指出,在教育工作中,一切都应以教师人格为依据,因为教育的力量只能从人格的活的源泉中产生出来,任何规章制度,任何人为的机关,无论设想的多么巧妙,都不能代替教育事业中教师人格的作用。因此,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对自己的独立人格进行培养,并努力使其在教学中发挥其价值和意义。首先,语文教师要有渊博的学识和教书育人能力。通过广泛阅读和充分的吸收,积累获得形成独立人格的基础,通过教书育人的实践,将独立人格的价值辐射到对学生人格独立的培养过程中。具备渊博的学识和教书育人能力的教师,即便在应试的环境下,其教学也能够具有这种感染、辐射,随机的引导和潜移默化的影响,会超越应试的狭隘,获得视野的拓展和素养的提高。学校是传承创新文化的主阵地,教师在知识传播和创新中承担着重要的使命,只有严谨笃学、与时俱进、学识渊博、专业精深的教师,才具有独立的人格,才能承担起这一使命。其次,语文教师要热爱自己的课程和学生,养成备课中的钻研习惯和教学设计数学反思能力。教师对于语文课程的爱是其进行专业研究、探索、积累、丰富的基础,而对学生的爱则是实施教育的灵魂,它们共同规范着作为语文教师独立人格的基本内涵。而钻研教学内容的习惯以及教学设计和教学反思的能力,则是将教师独立人格的价值和意义在实际教学中获得结果的途径和手段。大家知道,语文教学中内容的基本材料是教材中一篇篇具体提供了个性化解析空间的文本,具有独立人格的教师在拒绝人云亦云的所谓“标准答案”中,总是能够通过钻研获得重新的理解和观点,而这正是语文课程标准所要求的。对于教学内容全新理解的表达,自然不能照搬已有的模式化教学方案。因此,教师为了有效地将个性化的理解与学生进行交流,必须对教学的过程、环节及采用的方式、方法进行设计。语文教师要养成反思能力,这是教师独立人格最为鲜明的特点和最具典型意义的表现。通过反思,对自己的教学进行审视,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在反思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理论水平,强化自己的独立意识。
独立人格是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和高中课程标准对于教师提出的共同要求,教师缺少或没有独立的人格就不可能有个性化的教育,对于语文教师尤其如此,语文课程是培养学生人格的重要课程,语文教师缺少或没有独立的人格,一方面无法通过富有独到见解的观点培养学生的个性,另一方面也无法通过自身的独立人格所具有的魅力影响学生,语文课程标准要求的培养学生个性和创造精神的目标就要落空。因此,语文教师的独立人格是使语文课程标准落到实处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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