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为使每年规定的漕粮,能够安全、及时地通过大运河从南方运至北方,对大运河的管理和治理极为重视,并通过不懈的努力,取得了巨大成就。
在管理方面。设有专职的河政官员,最高长官称为河道总督,简称总河,其职责是“掌治河渠,以时疏浚堤防,综其政令,营制视漕督”[188]。就是说,总理一切河政事宜。顺治元年(1644年)始置,原驻济宁。康熙十六年(1677年)移驻清江浦,二十七年(1688年)还驻济宁。雍正二年(1724年)设置副总河,驻武陟,专理北河;七年(1729年)改总河的职责为总督江南河道,驻清江浦;副总河的职责为总督河南、山东河道,驻济宁;分管南、北两河。八年(1730年)增设直隶正、副总河,驻天津。“自是,北河、南河、东河为三督”[189]。就是说,将河道总督一分为三:一为江南河道总督,驻清江浦,管理江苏、安徽境内的黄河、淮河和运河;二为东河河道总督,驻济宁,管理河南、山东境内的黄河和运河;三为直隶河道总督,驻天津,管理直隶境内的海河水系和运河。河道总督下设同知、通判等各级官吏,以分管河道巡逻、疏浚治理、堤坝建设、水闸启闭等。(www.xing528.com)
在治理方面。“漕运之事,莫先于运道”[190]。治理好大运河,使其畅通无阻,是保障漕运安全、顺利的先决条件。康熙十六年(1677年),由于黄河多处决口泛滥,淮阴附近的黄、淮、运三河交会处严重淤浅和淤塞,不仅阻碍了大运河漕运,而且水患频仍,造成当地生命财产巨大损失。康熙皇帝任命靳辅为河道总督进行整治。地处黄河、淮河与洪泽湖出口交会处的清口,是漕船出入大运河的咽喉,地位十分重要,而当时清口被淤,形势十分严峻。正如史书所说:“夫黄河南行,淮先受病,淮病而运亦病,由是治河、导淮、济运三策群萃于淮安清口一隅。施工之勤,糜帑之巨,人民田庐之频岁受灾,未有甚于此者”[191]。靳辅深知清口是治河、导淮、济运的关键所在,所以在整治过程中始终以治理清口为重点。他在幕僚陈潢的协助下,一方面挖除清口以下黄河中的淤泥,并利用挖出的泥土在两岸筑堤,以收“束水攻沙”之效;另一方面又在清口以东开凿引河,使黄河的水流通过引河入海。还修补了千疮百孔的洪泽湖高家堰,创造了用以巩固堤防的“坦坡之法”[192]。经过十余年的艰苦奋战,在治河、导淮、济运方面终于取得了成功。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靳辅又在明朝开通的泇河南端,续开了约二百里长的中河[193],从此,大运河除清口一处外,其他河段与黄河完全分离,从扬州北上的漕船,出清口后即可沿着中河直达泇河,从而避开了原先要在黄河中航运一百八十里路程的风险,保障了漕运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的畅通与安全,为清朝前期康、雍、乾三朝盛世的出现,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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