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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运河三千年中的贾鲁河治理详述!

时间:2023-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时任工部郎中的贾鲁,是个识胆兼备、善于治河的水利专家,在河患肆虐之际,被朝廷任命为都水监,到黄河决溢地区视察灾情,制定治理措施。除鲁西南地区外,当时贾鲁还对郑州至汴梁一带的黄河决溢进行了治理,在当地疏浚和新开了若干河道,用以分流泛滥的黄河水。自明、清以来,相传起自郑州,东经朱仙镇,折而向东南至周口镇并通向颍水的贾鲁河,就是贾鲁在这次治河工程中,为了将泛滥在

中国运河三千年中的贾鲁河治理详述!

黄河下游自金朝夺泗、淮入海以后,由于泗、淮河道狭窄,又受黄河泥沙淤浅,行洪不畅,导致黄河在郑州以下不时决堤,灾害频仍。当时金朝政权已是日薄西山,对此视而不见;元朝统一中国后,也未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致使河患越来越频繁,灾害越来越严重。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十月,黄河“决开封、祥符、陈留、杞县、太康、通许鄢陵、扶沟、洧川、尉氏、阳武、延津、中牟、原武、睢州等十五处”[141]。两年后的五月,因中原地区连日霖雨,黄河先是“决襄邑,漂麦禾”,继而“决太康、通许、杞三县,陈、颍二州皆被害”[142]。黄河在这两次决溢漫流后,大溜夺取涡水入淮。到了成宗大德以后,黄河在开封上、下一带发生决溢日益频繁,如大德元年(1297年)、二年(1298年)、八年(1304年),武宗至大二年(1309年),仁宗皇庆二年(1313年)、延祐三年(1316年)、七年(1320年),泰定二年(1325年)、三年(1326年)、四年(1327年),文宗至顺三年(1332年),顺帝至正四年(1344年)、五年(1345年)、八年(1348年)、十一年(1351年)等,在短短五六十年间,发生大小决溢不下百次之多。元朝廷对此束手无策,轻者任其自流,严重者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办法,始终没有从根本上进行治理,从而导致了特大灾害的发生。至正四年(1344年)“夏五月,大雨二十余日,黄河暴溢,水平地深二丈许,北决白茅堤。六月,又北决金堤。并河郡邑济宁、单州、虞城、砀山、金乡、鱼台、丰、沛、定陶、楚丘、武城,以至曹州、东明、巨野、郓城、嘉祥、汶上、任城等处皆罹水患。民老弱昏垫,壮者流离四方。水势北侵安山,沿入会通,运河,延袤济南、河间,将坏两漕司盐场,妨国计甚重。省臣以闻,朝廷患之”[143]。这就是黄河灾害史上有名的白茅口决溢。由于白茅口决溢受灾面积大,淹溺地域广,既危及朝廷财政主要来源之一的两漕司盐场,又危及南粮北运的主要通道会通运河,因此“朝廷患之”。

时任工部郎中的贾鲁,是个识胆兼备、善于治河的水利专家,在河患肆虐之际,被朝廷任命为都水监,到黄河决溢地区视察灾情,制定治理措施。他“循行河道,考察地形,往复数千里,备得要害”[144]。在经过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并向朝廷提出了两套治理方案:一是“修筑北堤,以制横溃,其用功省”;另一是“疏、塞并举,挽河东行;使复归故道,其用工数倍”[145]。可是,在朝廷审议贾鲁的治河方案时,却遭到工部尚书成遵、大司农秃鲁等一些苟安保守派朝官的横加阻挠;说什么“河之故道,断不可复。且山东连年歉收,民不聊生,若聚二十万众(注:指民工)于此地,恐后日之忧又有重于河患者”。丞相脱脱实在听不下去了,怒对成遵说:“汝谓民将反邪?自辰至酉,辩论终不能止。明日,执政者谓成遵曰:治河之役,丞相意已定,且有人任其责,公勿多言,幸为两可之议。”成遵说:“腕可断,议不可易。”在这种僵持状况下,脱脱不得不将成遵“出为河间盐运使,议遂定”[146]

有人也许会问:当时河患如此严重,治河当为紧迫要务,为何有些朝臣还持反对态度?对此,笔者分析如下:

第一,元朝建都于大都(今北京市),政治重心在北方,政权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在江南京杭大运河是其生命线。黄河频繁决溢于中原地区,尽管灾情十分严重,灾民流离失所,但对元朝的统治没有构成直接威胁。何况治河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元朝到了顺帝至正时期,政治腐败,财政状况捉襟见肘,十分紧张;加上黄河决溢次数太多,决溢范围又广,疲于应付,而朝廷中有些缺乏百姓观念的朝官,对于黄河的肆虐、百姓的苦难,熟视无睹,麻木不仁。

第二,当时朝廷中除了贾鲁等少数人外,对于治河理水大多是外行。自己对治河既提不出良策,对于贾鲁提出的治河方案又不懂得其科学性和可行性,却自以为是,妄加非议。身为工部尚书或大司农的成遵和秃鲁就是这种人。正如当时河南、河北廉访司在一份奏报中所说的:“黄河决溢,千里蒙害,浸城郭,漂室庐,坏禾稼,百姓已罹其毒……今之所谓治水者,徒尔议论纷纷,咸无良策。水监之官,既非精选,知河之利害者百无一二……问地形之高下,则懵不知;访水势之利病,则非所习。即无实才,又不经练”[147]

第三,狭隘的地方保护主义思想在作祟,只顾自己利益,不管他人死活。自从黄河下游的入海路线南迁以后,频频遭受灾害的南方地方官府,竭力主张将黄河下游的入海路线回归北方原处,因而对于促使黄河下游北迁的治理方案,无不支持;对于保持南流现状的治理方案则予以反对。与此相反,自从摆脱黄河祸害的北方地方官府,则竭力主张维持南流现状,因而对于就地疏导黄河的治理方案备加支持;而对于促使黄河下游入海路线北归的治理方案,则横加阻挠。

由于元朝的统治者存在着以上三方面的思想因素,因此朝廷对于河患频仍的态度,或是视而不见,听任自流;或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从而陷于决而堵、堵又决,今岁堵此,明年决彼的怪圈。朝廷顾此失彼,疲于应付;而最受苦难的,则是灾区的老百姓。(www.xing528.com)

在河决白茅口之后的第七年,即至正十一年(1351年),由于重登相位后的脱脱,对于治河“慨然有志于事功……请躬任其事”[148],在丞相脱脱的力排非议和大力支持下,贾鲁提出的治河第二方案终于得以实施。是年四月,朝廷“下诏中外,命(贾)鲁以工部尚书为总治河防使,进秩二品,授以银印。发汴梁、大名等十有三路民十五万人,庐州等戍十有八翼军二万人供役”[149]。贾鲁受命主持治河工作后,有计划地对黄河决溢地区分段分区进行治理,今鲁西南一带是当时治河的重点,在此堵塞了白茅口、黄陵冈等多处宽阔的决口,疏浚了黄河故道二百八十余里,使泛滥漫流的黄河水,重新回归旧道入淮入海,并修筑大堤二百五十余里,以防河水到处窜流。从四月二十二日开工,至十一月竣工,终于结束了鲁西南地区长达七年之久的黄泛灾害。除鲁西南地区外,当时贾鲁还对郑州至汴梁一带的黄河决溢进行了治理,在当地疏浚和新开了若干河道,用以分流泛滥的黄河水。自明、清以来,相传起自郑州,东经朱仙镇,折而向东南至周口镇并通向颍水的贾鲁河,就是贾鲁在这次治河工程中,为了将泛滥在汴河一带的黄河水分流入淮河而开通的。

贾鲁这次治河,可谓兴师动众,声势浩大。投入了约二十万军民进行施工,消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上堵口工程异常艰巨,工期安排又很紧凑,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劳动强度大和堵口施工的危险,可能伤亡了不少人员,因而在当时产生怨言和怨情。但是,贾鲁治河,效果良好,对当时社会作出了重大贡献,这是不能抹煞的。正如有史书评论的那样:

脱脱能体上意,不惮焦劳,不恤浮议,为国拯民。贾鲁竭其心思智计之巧,乘其精神胆气之壮,不惜劬瘁,不畏讥评。[150]

事实是,当时如果丞相脱脱没有为国拯民的思想,贾鲁没有不畏艰难和物议、勇于献身的精神,那么,我国历史上就不存在贾鲁治河的这一壮举,受黄河泛滥的地区必将不断扩大,流离失所的灾民必将持续增加。关于贾鲁治河的功过问题,古今学者都有一些见仁见智的评说。历史上流传着这样一首诗:

“贾鲁治黄河,恩多怨亦多。百年千载后,恩在怨消磨。”[151]

这首诗的观点,既肯定了贾鲁治河的历史功绩,也反映了治河带来的负面影响,但功绩是主要的、历史性的。笔者认为,这一评价是比较客观和公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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