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金宣宗迁都南京(今河南开封)起至灭亡止,为金朝的晚期,历宣宗、哀宗和末帝三帝,共21年。
还在金朝中期的后段,蒙古的成吉思汗已经崛起,剽悍的蒙古骑兵不时南侵金境,金兵抵抗不住,节节败退,京师中都受到严重威胁。金宣宗贞祐三年(1215年),朝廷自中都迁至南京开封府。随着政治中心的南移,漕运的范围和路线也随之发生变更。中期时的漕粮供应地主要是河北、山东,漕运的主干道是御河和旧黄河。南迁后,漕粮的主要供应地为河南、陕西等地,漕运的主干道则改为黄河、蔡河。
贞祐三年(1215年),金朝迁都开封府不久,宣宗就开始操心漕运之事。当时金朝的国土大半已被蒙古兵侵占或侵扰,税粮收入锐减,而军费、军粮的支出却不断激增,朝廷财政十分困难。为了扩大漕运,摆脱困境,重新疏通了通向开封的汴河和蔡河;又鉴于陈州、颍州一带民船很多,还诏令借用民船进行漕运,后因种种原因而未能实现。随即按漕运司的建议,设置提举官,专门负责筹备民船漕运事务,招募原在籍船户。在各方面的不懈努力下,总算暂时解决了漕船短缺的问题。
贞祐四年(1216年),宣宗采纳右丞侯挚的建议:“开沁水以便馈运”[43]。沁水是黄河的支流,发源于晋东南,流至今河南省武陟县境内注入黄河。隋炀帝时,开永济渠曾以沁水为渠首水源,因其水中多泥沙,极易淤塞河道,故自唐朝起放弃利用沁水。金宣宗时,因鉴于国土面积日益缩小,能用以漕运的河道也日益减少,为此又起用了久未利用的沁水,以便漕运晋东南地区的粮食和物资。(https://www.xing528.com)
兴定四年(1220年)十月,宣宗叮嘱其皇太子说:“中京(注:即洛阳)运粮护送官,当择其人,万有一失,枢密官亦有罪矣。其船当用毛花辇所造两首尾者,仍张帜如渡军之状,勿令敌知为粮也”[44]。意思是说,选用漕运官员要慎重,漕船行驶时要伪装成运兵船,千万不能让敌人知道是粮船。宣宗对于漕运的重视及其用心良苦,于此可见一斑。当时金朝已经摇摇欲坠,为了能使残破的局面支撑下去,千方百计地开辟新的粮源和漕运路线,根据定国节度使李复享的建言:陕西荔县一带土地肥沃,每年供应十万石粮食不成问题。朝廷当即采纳这一建议,建造了二十只大船,由大庆关(在今陕西省大荔县朝邑镇以东的黄河边)入黄河,顺流而下至湖城(今河南省灵宝市西北)。每次往返不过数日,篙工不过数百人,每船要装粮三百五十石,自夏至秋,所运粮食共计三十余万石。不过,这批粮食再自湖城向东运至南京开封府,要经过险恶的三门峡,路途可能不会那么顺利。
当时在西部地区开辟新的粮源的同时,也在东部地区千方百计地增加粮源。为此,于元光元年(1222年)在归德府(今河南省商丘市)设置一座粮仓,名通济仓;又在灵璧县潼郡镇也设置一座粮仓,用以储存当时开封府以东地区的粮食。为了运粮,还开凿了一条长直沟运河,从万安湖入汴,以便将东部地区的漕粮运往行都南京。
金宣宗十分重视漕运和仓储工作,由于他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使金朝晚期维持了约20年的时间。但是,当时大势已去,终难避免彻底失败的命运。哀宗天兴三年(1234年),在蒙古兵和南宋军的夹击下,金朝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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