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耀卿(681~743年),字焕之,绛州稷山(今属山西)人,幼年中童子举。开元初,累官至长安令,颇有政绩。后历任济州刺史、宣州刺史、京兆尹,直至宰相。以往漕运都实行直运方式,是由百姓出钱雇佣船只和人员,装载漕粮,从本地出发,一直运送到洛阳的含嘉仓或指定的其他地点。裴耀卿深感这种漕运方式运输效率太低,不利于国家,也使百姓负担太重,因此酝酿成一套漕运改革的方案。开元十八年(730年),他在宣州刺史任内,向唐玄宗上书提出了改革的建议:
江南户口多,而无征防之役,然送租庸调物,以岁二月至扬州入斗门,四月已后始渡淮入汴,常苦水浅。六、七月乃至河口,而河水方涨,须八、九月水落始得上河入洛。而漕路多梗,船樯阻隘。江南之人不习河事,转雇河师水手,重为劳费。其得行日少,阻滞日多。今汉、隋漕路,濒河仓廪,遗迹可寻。可于河口置武(虎)牢仓,巩县置洛口仓,使江南之舟不入黄河,黄河之舟不入洛口,而河阳、柏崖、太原、永丰、渭南诸仓,节级转运,水通则舟行,水浅则寓于仓以待,则舟无停留而物不耗失,此甚利也。[139]
这一段记载,概括了裴耀卿的漕运改革内容。意思是说,从江南漕运粮食、物资至京师,由于路途遥远,而所经过的水道,又因水位高低不同,需要停船等候。途中行舟的时间少,而停船等候的时间多,漕船在初春的正、二月起程,至秋冬才能到达洛阳的含嘉仓。不仅途中的时间长,而且所载粮食、物资损耗多。此外,江南百姓不熟悉在黄河中行舟,不得不出钱雇佣河师水手,增加百姓的经济负担。因此他提出一个改革方案,即充分利用隋朝遗留下来的粮仓,进行重建或扩建。在汴渠口置虎牢仓,江南漕船不入黄河,将粮食、物资存入该仓后,就可返回。在巩县置洛口仓,黄河漕船不入洛水,将粮食、物资存入该仓后即返回。另外,再利用河阳、柏崖、太原、永丰、渭南诸粮仓,将粮食、物资分段转运至京师。无疑,这是一个很好的漕运改革方案。但当时唐玄宗对这个改革方案不置可否,并没有进行漕运改革的决心。
开元二十一年(733年)秋,“霖雨害稼,京城谷贵,上将幸东都,独召耀卿问救人之术”[140]。唐玄宗眼看夏潦成灾,粮价腾踊,关中和长安又将发生粮荒,这才想起三年前裴耀卿改革漕运的建议。裴耀卿当时已升任为京兆尹,官署就在长安。因此玄宗在动身去洛阳前,单独召见裴耀卿询问解救关中即将发生粮荒的办法,此时裴耀卿腹中的漕运改革方案,比三年前更加成熟了,他当即向玄宗详细陈述道:
今既大驾东巡,百司扈从,太仓及三辅先所积贮……臣分道赈给,计可支一、二年。从东都更广漕运,以实关辅,待稍充实,车驾西还,即事无不济……臣以秦中地狭,收粟不多,倘遇水旱,便即匮乏。往者贞观、永徽之际,禄廪数少,每年转运不过一、二十万石,所用便足,以此车驾久得安居。今国用渐广,漕运数倍于前,支犹不给。陛下数幸东都,以就贮积,为国大计,不惮劬劳,只为忧人而行。若能更广陕运,支粟入京,仓廪常有三、二年粮,即无忧水旱[141]。
接着,又谈了具体的做法:“请罢陕陆运,而置仓河口,使江南漕舟至河口者,输粟于仓而去,县官雇舟以分入河、洛。置仓三门东、西,漕舟输其东仓,而陆运以输西仓,复以舟漕,以避三门之水险。”[142]
唐玄宗十分赞同裴耀卿的漕运改革意见。为了便于实施,开元二十二年(734年),任命裴耀卿为黄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即宰相)兼江淮、河南转运使,并以郑州刺史崔希逸、河南少尹萧炅为转运副使,协助裴耀卿推行漕运改革。同年,还根据裴耀卿的建议,划出荥泽、汜水、武陟三县的部分地域,新置河阴县;并在黄河南岸、汴渠口的东侧(今河南省郑州市西北)设立河阴仓,用以中转从江淮一带运来的粮食、物资。恢复位于河清县西南黄河北岸的柏崖仓(在今河南省孟津县以北。该粮仓始设于唐高宗咸亨年间,后废,开元二十二年(734年)在裴耀卿的建议下,重新启用)。为避开三门峡的一段水运险道,在三门峡东端设置集津仓(仓址在今河南省三门峡市以东二十多里的黄河北岸,遗址已淹没在水库中);在三门峡西端设置盐仓(又名三门仓,仓址在今河南省三门峡市以东五里的黄河北岸,遗址已淹没在水库中);并在集津仓与盐仓之间凿山开路十八里以为陆运。这样,来自江淮一带的漕船,到达河阴仓卸下粮食、物资后就可返回。暂时贮存在河阴仓的粮食、物资,由官府出钱租船分别转运至洛阳的含嘉仓和三门峡东端的集津仓。转运至含嘉仓的粮食、物资,作为国库储备而留在东都。转运至集津仓的粮食、物资,改用牛车在新开凿的山路上陆运至盐仓,这样就避开了三门峡的水运险阻。从盐仓再利用水运向西运至太原仓。太原仓位于陕州(今河南省三门峡市)境内的黄河南岸,原为隋朝所设的常平仓,唐时升格为国家粮仓,并改称太原仓。因其处于“控两京水陆之运”[143]的重要地位,也就是洛阳与长安之间水陆运输的交会点,因此成为隋、唐两代从关东至关中漕运的重要中转站。从太原仓水运或陆运至关中的永丰仓(位于今陕西省华阴市境内),再从永丰仓用牛车陆运至长安(其时关中的广通渠早就淤塞,而渭水多沙且常枯水,故多用牛车陆运)。上述的漕运路线和过程,就是裴耀卿所推行的漕运方式,其特点就是沿途设仓,分段转运。史称节级转运法,也称转搬法。
节级转运法与过去的直运法相比,运输效率明显有了提高,因此实施结果:“凡三岁,运七百万石,省陆运佣钱三十万缗”[144]。由于裴耀卿在三年内(开元二十二年至二十四年,即734~736年),向关中运送了七百万石的粮食,大大地充实了关中的粮食储备,为赈济关中灾民和降低关中市场粮价起到了关键作用。再加上当时关中的自然灾害明显减少,农业生产的收成也逐年上升,因此出现了久违多年的粮食供过于求的现象。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唐玄宗从洛阳返回长安,由于关中粮食充足,就此结束了自唐高宗以来皇帝常去洛阳避灾就食的局面。又因关中粮食供过于求,粮价不断下跌,为了防止谷贱伤农,开元二十五年(737年),朝廷作出了两项重大决定:“命增时价什二、三,和籴东西畿粟各数百万斛。停今年江淮所运租。”[145]就是说,一是官府用高于市场价十分之二三的价格,在京畿东、西地区各收购粮食数百万斛,名曰“和籴”,目的是制止粮价下跌,保护农民利益;二是停止一年来自江淮的漕运。
从三年运七百万石的漕运量来看,裴耀卿推行的节级转运法,确实是卓有成效的。关于节级转运法的优点,可以归纳如下。
第一,以往实行直运法时,从江淮到洛阳,要经过邗沟、汴渠、黄河和洛水四条水位各不相同的河道,由于这些河道流经的地域跨及南方和北方,气象情况不一致,正如裴耀卿所说:邗沟水浅,须等待涨水后才能渡淮入汴,而到了汴渠入黄河口,正值黄河涨水,又须等待河水回落后才能入河,从而造成行舟日少,等候日多,在途中白白浪费时间。改行节级转运法后,因行舟的路程缩短,河道出现不同水位的状况也就少,从而可以减少途中等待时间,提高漕运效率。“比于旷年长远,利便一倍有余”[146]。
第二,以往直运法,因“水行来远多风波,覆溺之患其失常十之七八,故其率一斛得八斗”[147]。又因途中时间长,难免会受到河浪、雨水的侵袭,使粮食发生霉变,造成很大损耗。加上路途长,运输人员在途中吃掉的粮食较多,偷盗的机会也多,所谓“所在停留,日月既淹,遂生窃盗”[148],结果是“粮食既皆不足,欠折因此而生”[149]。如此七折八扣下来,从起始站运出的一石米,到达终点站时能剩下一半算是不错的了。改行节级转运法后,因路程缩短,粮食、物资在途中的消费、损耗量可以减少,发生偷盗的机会也少。
第三,以往直运法,因路途遥远,运输人员在途中十分劳累,并因南、北方气温差异大,得病率高;特别是南方人不熟悉在黄河中行舟,南方漕船的形制也不适宜在黄河中航行,运输安全得不到保障。改行节级转运法后,南方漕船不入黄河,又缩短了路程,在保障人员健康和运输安全方面都比较有利。
第四,实行节级转运法后,由于江淮一带的漕船不需进入黄河,因此不必另外出钱雇佣河师水手,这对江淮一带的百姓来说,可以节省一笔运输费用的支出。
第五,过去直运法时,从江淮到洛阳的漕运劳务,全部由百姓承担。改行节级转运法后,江淮漕船只到河阴仓,以后的运输由官府承担。由此可以节省从河阴仓至洛阳一段路程的劳务,裴耀卿利用这些节省下来的运输劳务,责成江淮百姓将江淮地区义仓中的陈粮运送到河阴仓;再由官府转到其他缺粮地区。这样做,对于江淮地区的百姓来说,虽然并没有得到实际的利益,但是对于江淮地区义仓中的粮食来说,却可以得到轮换,不致因久存不用而产生霉变,显然是有利于社会的。
第六,节级转运法实施的沿途设仓、分段接运和江船不入河等做法,为中唐时期刘晏进一步改革漕运时,实行“江船不入汴,汴船不入河,河船不入渭”的分段转运法,提供了启迪和经验。
当然,节级转运法也有不足之处,那就是:为了避开三门峡对水运的险阻,而在黄河北岸的集津仓至盐仓之间,从崖岩上开凿出一条十八里长的山路,利用牛车在这条山路上运粮,时人称之为北运。北运确很艰难,特别是每当下雨或山洪冲刷后,路面溜滑,车翻粮损和牛死人亡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当时朝野颇多微词。本来,这一不足之处是完全可以通过进一步的工程措施加以改进的,即对这段山路进行加工,开凿得更宽阔些、平坦些,就可解决问题。退一步说,十八里山路的北运固然艰难,但是总比原来从洛阳用牛车运粮至陕州太原仓,要走三百里崎岖山道的南路陆运(即八递场运输)省力得多。
但是,当时新任宰相李林甫,是个口蜜腹剑的奸诈人物,他为了达到独揽朝政大权的目的,抓住节级转运法中关于北运的缺点,竭力诋毁漕运改革的成就。其时,唐玄宗尚在东都洛阳居住,他看到关中地区的经济状况开始好转,想立即返回长安。为人正直的裴耀卿和另一宰相张九龄认为“今农收未毕,请俟仲冬”[150]。玄宗听了很不高兴。待两宰相退出后,李林甫立即顺着玄宗的心意说:洛阳、长安是陛下的东、西宫,往来行幸应由皇上自己决定。力主即日车驾返长安;并在玄宗面前诽谤中伤裴、张两人为同党。过去一向头脑清醒的唐玄宗,此时已被李林甫的“口蜜”所蒙蔽,根本看不清他暗藏的“腹剑”[151],一切信以为真。开元二十四年(736年)十月,玄宗自洛阳回到长安。十一月,罢免了裴耀卿的宰相和江淮、河南转运使等一切官职。不久,张九龄也被罢相。翌年,又罢北运。至此,裴耀卿历时三年、煞费苦心的漕运改革活动被迫终止,前功尽弃。李林甫则如愿以偿,长居于相位并独揽朝政大权达19年之久。由于李林甫及其继任者杨国忠的长期专政擅权,结党营私,使原本国力强盛、繁荣昌盛的唐朝,很快走向政治腐败,危机四伏,终于在天宝十四年(755年)爆发了安史之乱。
【注释】
[1]《全唐文》卷十四《赐京城父老敕》。
[3]《资治通鉴》卷二百〇九《唐纪二十五·景龙三年》。
[4]全汉升《唐宋帝国与运河》第28页。商务印书馆,1948年。
[5]清·乾隆三十年刻本《宝鸡县志》卷九《乞文》载:容万有“升原渠说”一文。
[6]详见本书第八章第二节第七部分:“成国渠运河的重开与延长。”
[7]史念海《中国的运河》第189页。
[8]参考《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五册《隋唐五代十国时期》以及史念海先生《中国的运河》第190页插图绘制。
[9]韦坚重开漕渠的年代,文献记载不一致。《旧唐书·玄宗纪下》《旧唐书·韦坚传》《唐会要·漕运》等,均作天宝元年。《资治通鉴·唐纪三十一》作天宝二年。《旧唐书·食货志下》《新唐书·地理志一》《元和郡县图志一·华阴县》等均作天宝三年。据笔者研究、分析:因该工程历时二年完成,可能动工于天宝元年,而竣工于天宝三年。
[10]《新唐书》卷三十七《地理志》华州华阴县下。
[11]《旧唐书》卷一百〇五《韦坚传》。
[12]《唐会要》卷八十七《漕运》。
[13]《元和郡县图志》卷二《关内道二·华州华阴县》永丰仓条下注。
[14]《新唐书》卷五十三《食货志》。
[15]《新唐书》卷五十二《食货志》。
[16]《新唐书》卷五十三《食货志》。
[17]《新唐书》卷五十三《食货志》。
[18]《新唐书》卷三十七《地理志》京兆府·蓝田县下。
[19]《新唐书》卷三十七《地理志》陇州·汧源县下。
[20]《新唐书》卷三十七《地理志》凤翔府。虢县下。
[21]《新唐书》卷三十七《地理志》华州·华阴县下。
[22]《新唐书》卷三十七《地理志》华州·郑县下。
[23]宋程大昌《雍录》卷六《唐曲江》条。中华书局,2002年6月。
[24]《旧唐书》卷九《玄宗纪下》。
[25]宋敏求《长安志》卷十二《长安》、清·徐松《唐两京城坊考》卷四《漕渠》。
[26]《旧唐书》卷十一《代宗纪》。
[27]《新唐书》卷三十七《地理志》京兆府高陵县下。
[28]《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七《唐纪十三·贞观十八年》。
[29]《新唐书》卷四《则天皇后纪万岁通天元年》。
[30]《全唐文》卷二百十一陈子昂《上军国机要事》。
[31]《新唐书》卷五十三《食货志》。
[32]参见邹逸麟《从含嘉仓的发掘谈隋唐时期的漕运和粮食》一文,载《文物》1974年第2期。
[33]宋·宋敏求等《唐大诏令集》卷七十九《玄宗开元九年九月九日幸东都诏》。
[34]《新唐书》卷二百十《藩镇·魏博传》。
[35]参见本书第十章第二节第五部分内容。
[36]《读史方舆纪要》卷四十九《武胜县·泌水、莲花池》条。
[37]《新唐书》卷三十九《地理志》卫州·卫县条下记载。
[38]《读史方舆纪要》卷十三《沧州·南皮县·毛河》条下。其中“开元十三年”与《新唐书·地理志》的“开元十年”不合。另外“自临清南……”也不相合。临清远在贝州,不可能。而临津县在唐天宝元年前称为胡苏县,位于南皮县之南,地理位置相邻近,比较合理。
[39]《新唐书》卷一百七十二《杜兼传附其子杜中立传》。
[40]《旧唐书》卷一百八十五下《姜师度传》。
[41]《旧唐书》卷一百八十五下《姜师度传》。
[42]《隋书》卷一《高祖纪上》。
[43]《旧唐书》卷四《高宗纪上》。
[44]《资治通鉴》卷二百〇三《唐纪十九·永淳元年》。
[45]参考《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五册《隋唐五代十国时期》并增加若干内容而绘成。
[46]参考《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五册《隋唐五代十国时期》并增加若干内容而绘成。
[47]《旧唐书》卷九十三《王睃传》。
[48]《新唐书》卷三《高宗纪》。
[49]参考水利电力出版社《中国水利史稿》下册第332页插图加以简化绘成。
[50]转引自《读史方舆纪要》卷一〇七《永福县·白石水》条。
[51]陡河图原件现存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这里转引自郑连第《灵渠工程史述略》第91页。
[52]清·鄂尔泰《重修桂林府东西二陡河记》,载嘉庆《临桂县志》卷十一《沟洫》。
[53]唐高宗《赐京城父老敕》,载《全唐文》卷十四。
[54]陈子昂《谏灵驾入京书》,载《全唐文》卷二一二。
[55]《旧唐书》卷七《中宗纪》。
[56]《资治通鉴》卷二〇九《唐纪二十五·景龙三年》。
[57]《新唐书》卷一二三《李峤传》。
[58]《资治通鉴》卷二〇九《唐纪二十五·景龙三年》。
[59]据《旧唐书·中宗纪》和《旧唐书·崔湜传》记载,景龙三年(709年)五月,新提拔为宰相的崔湜,因选拔官吏坐赃受贿而被贬谪为襄州刺史,同年十一月遇朝廷赦,崔湜回京任尚书左丞。说明崔湜任襄州刺史仅半年时间。因此,开辟丹灞线运道的建议,亦当在景龙三年(709年)五月至十一月期间提出的。
[60]这是唐人王贞白《商山》诗,八句中的两句。见《全唐书》卷七百〇一。
[61]白居易《登商山最高顶》诗,见《全唐诗》卷四百三十一。
[62]转引自辛德勇《隋唐时期长安附近的陆路交通》一文,载《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88年第4期。
[63]《册府元龟》卷六百九十七《牧守部·酷虐》。
[64]参考《地理学报》1962年第4期,黄盛璋先生论文的相关插图绘成。
[65]《新唐书》卷九十九《崔仁师传附崔湜传》。
[66]《新唐书》卷九十九《崔仁师传附崔湜传》。
[67]《全唐诗》卷五百〇八。(www.xing528.com)
[68]《汉书》卷二十九《沟洫志》张戎语。
[69]《旧唐书》卷一百二十三《刘晏传》。
[70]《旧唐书·食货志下》《唐会要·漕运》均作“汴州东有梁公堰”。汴州即今河南开封市,在开封市以东不可能有梁公堰。当是“汴口东有梁公堰”之误。盖汴口即汴渠口,在板渚,而梁公堰应在古汴渠口,位于板渚汴口之东,正合。
[71]《元和郡县图志》卷五《河南·河阴县》条。
[72]《唐会要》卷八十七《漕运》。
[73]南宋·王应麟《玉海》卷二十二。
[74]汴渠入淮处所在的临淮县及其以东一带,地势很低,这就是后世在这里形成洪泽湖的主要原因。
[75]《旧唐书》卷一百九十中《齐澣传》。
[76]《旧唐书》卷一百九十中《齐澣传》。
[77]朱偰《中国运河史料选辑》第26页,第十章《编者按》。中华书局,1962年7月。
[78]清·嘉庆《瓜洲志》卷一《疆域》。
[79]《全唐诗》卷五百十一。
[80]王安石撰、李壁注《王荆公诗注》卷四十三。
[81]据《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三《江都县·扬子桥》条下记载的资料。
[82]清代刘文淇认为扬子津、扬子桥不是同一地方,扬子津不在扬州以南的江边,而在今仪征江边。他在《扬州水道记》一书中说:“凡言扬子津者,皆仪征渡江处也。”又说:“由扬子趋京口者,是伊娄河未开以前,凡渡江者皆由六合之瓜步、仪征之扬子津也。《读史方舆纪要》谓:‘往时京口与扬子桥对岸。’按唐梁肃《通爱敬陂水门记》云:‘当开元以前,京江岸于扬子,海潮内于邗沟’。所谓扬子者,亦指扬子津而言,非谓今之扬子桥也。”(该书卷一)。但《资治通鉴》卷一百八十一《隋纪五·大业七年》记载:“升钓台,临扬子津,大宴百僚。”可见扬子津就是扬子桥。《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三《江都县·扬子桥》条下记载,也说扬子津即扬子桥。现代出版的有关辞典,如《中国古今地名大辞典》《中国历史地名大辞典》等,均认为扬子津、扬子桥是同一地方,位于扬州以南的长江岸边,为古渡口。
[83]据《元和郡县图志》卷二十五《润州·八》条下记载的资料。
[84]《读史方舆纪要》卷二十五《镇江府·丹徒县·漕河》条下。
[85]南京师范学院地理系编《江苏城市历史地理》,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1982年。
[86]《李太白全集》卷二十五。或《全唐诗》卷一百八十四。
[87]参考水利电力出版社《中国水利史稿》中册第21页插图加以简化绘成。
[88]见《太平寰宇记》卷一百二十三《扬州·江都县》条下和清·乾隆《江都县志》卷一的有关记载。
[89]《旧唐书》卷一百二十九《张延赏传》。
[90]李绅《入扬州郭》诗,载《全唐诗》卷四百八十二。
[91]《蔡宽夫诗话》的作者蔡宽夫究竟是谁,过去众说纷纭。据现代学者郭绍虞《宋诗话考》认定,蔡宽夫即蔡居厚。居厚字宽夫,神宗至徽宗时期人,官至户部侍郎、应天府(今河南商丘市,当时为南京)尹等职。
[92]载《全唐诗》卷一百四十七。
[93]载《全唐诗》卷三百五十五。
[94]《隋书》卷二《高祖纪下》,《隋书》卷二十四《食货志》。
[95]《隋书》卷二《高祖纪下》。
[96]李宗闵《故丞相尚书左仆射赠太尉太原王公神道碑铭》,载《全唐文》卷七百十四。
[97]《史记》卷二十九《河渠书》。
[98]《史记》卷二十九《河渠书》。
[99]《隋书》卷二十四《食货志》。
[100]《隋书》卷二十四《食货志》。
[101]《元和郡县图志》卷六《河南府永宁县·二崤山》。
[102]《新唐书》卷五十三《食货志》。
[103]《新唐书》卷五十三《食货志》。
[104]《新唐书》卷五十三《食货志》。
[105]《新唐书》卷五十三《食货志》。
[106]唐朝名相李泌,曾封邺侯。泌子李繁撰《邺侯家传》,记其功业。《邺侯外传》则为后世伪托李繁所撰。这里转引自《太平广记》卷三十八。
[107]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三门峡漕运遗迹》附录一《三门峡漕运简史》,科学出版社,1959年。
[108]《水经注》卷四《河水》。
[109]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三门峡漕运遗迹》附录一《三门峡漕运简史》,科学出版社,1959年。
[110]《唐会要》卷八十七《漕运》。
[111]《新唐书》卷五十三《食货志》。
[112]《新唐书》卷五十三《食货志》。
[113]黄河自西向东流,其左岸为北岸;但流经三门峡的河段,折而自北向南流,故其左岸为东岸。
[114]据中科院考古所《三门峡漕运遗迹》记载:开元新河东岸的山不高,从栈道至河底的相对高度7米多,若至当时有水的河面,相对高度还要低些。因此开在山顶的栈道,可以牵引河中的漕船。这条栈道长70余米,宽约1米,路面向外侧倾斜,绝难行走。
[115]参考中科院考古所《三门峡漕运遗迹》所附《三门峡形势图》加以简化绘成。
[116]据中科院考古所《三门峡漕运遗迹·开元新河》,科学出版社,1959年。
[117]唐郑棨《开元传信录》,载台湾版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42册。
[118]《通典》卷十《食货·漕运》。
[119]中科院考古研究所《三门峡漕运遗迹》第69页,科学出版社,1959年。
[120]《新唐书》卷五十三《食货志》。
[121]《通典》卷十九《职官一》。
[122]《通典》卷十七《选举五》。
[123]《通典》卷十五《选举三》。
[124]《全唐文》卷二百四十七,李峤《请减员外官疏》。
[125]《新唐书》卷一百二十六《卢怀慎传》。
[126]见《洛阳隋唐含嘉仓的发掘报告》,《文物》1972年第3期。
[127]唐·张鷟《朝野佥载》卷二,中华书局,1979年。
[128]《旧唐书》卷四十九《食货志下》。
[129]《唐会要》卷八十七《漕运》。
[130]《资治通鉴》卷二百〇九《唐纪二十五·中宗景龙三年》。
[131]杜甫《忆昔》诗第二首中的四句,全诗载《全唐诗》卷二百二十。
[132]《通典》卷十《食货·漕运》。
[133]《新唐书》卷五十三《食货志》。
[134]《新唐书》卷五十三《食货志》。
[135]《通典》卷十《食货·漕运》、《新唐书》卷五十三《食货志》。
[136]唐·郑綮《开天传信录》,载台湾版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042册。
[137]《新唐书》卷五十三《食货志》。
[138]《册府元龟》卷四百八十九《漕运》。
[139]《新唐书》卷五十三《食货志》。
[140]《旧唐书》卷九十八《裴耀卿传》。
[141]《旧唐书》卷九十八《裴耀卿传》。
[142]《新唐书》卷五十三《食货志》。
[143]《旧唐书》卷一百八十五下《姜师度传》。原文作“控两京水陆二运”。
[144]《新唐书》卷五十三《食货志》。《旧唐书》卷四十九《食货志》作:“……省陆运之佣四十万贯”。
[145]《资治通鉴》卷二百十四《唐纪三十·开元二十五年》。
[146]《旧唐书》卷四十九《食货志下》。
[147]《新唐书》卷五十二《食货志》。
[148]《旧唐书》卷四十九《食货志》。
[149]《旧唐书》卷四十九《食货志下》。
[150]《资治通鉴》卷二百十四《唐纪三十·开元二十四年》。
[151]成语“口蜜腹剑”即出典于李林甫。《资治通鉴》卷二百十五《唐纪三十一·天宝元年》记载:“李林甫为相,凡才望功业出己右者,必百计去之。或阳与之善,嚼以甘言,而阴陷之。世谓:李林甫口有蜜,腹有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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