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永平十二年(69年),一天,有人向汉明帝推荐一位治水能人。此人名叫王景,字仲通,祖籍琅玡县(今山东省即墨县西南),出生于乐浪郡冉邯县(在今朝鲜境内),西汉景帝时,其祖先为避吴楚七国之乱而渡海迁居乐浪,传至王景一代,出于怀念祖国和爱好汉族文化,因此又迁回故乡琅玡。《后汉书·王景传》说他“少学易,广窥众书,又好天文术数之事,沈深多技艺”,还“能理水”,是一位多才多艺尤其擅长水利工程的专家。在此之前,将作谒者王吴奉命治理浚仪渠(即汴渠自黄河分水至开封间一段的别称),王景曾作为助手参与其事,他向王吴建议采用墕流法进行疏治。所谓墕流法,经分析推测,可能是在汴渠两侧设置溢流堰进行分洪,使洪水到来时能及时排出而不复为患。当时用此法治理浚仪渠取得成功,也使王景在治水方面初显其才能,对此,汉明帝早有所闻,只是未曾见过其人。当下,求贤若渴的汉明帝听到有人推荐王景,立即下令召见,向他垂询治理水灾的意见。“问以理水形便,景陈其利害,应对敏给,帝善之”[39]。当时汉明帝对王景十分满意,除赏赐他钱银、绸缎等,以奖励他对治理好浚仪渠所做出的贡献外,决定将治理当时黄河下游地区严重水灾的重大任务交给他,并意味深长地把《山海经》《河渠书》《禹贡图》三部水利图籍赏赐给王景,要他好好地阅读,借鉴古人的治水经验,把黄河与汴渠治理好。
王景是一位具有真才实学的水利专家,皇帝要他治理水患,正使他英雄有用武之地,特别是汉明帝如此信任他,于是他信心十足地提出了:治汴必先治河,治河同时治汴的治理方针。在汉明帝的全力支持下,一场具有历史意义的、规模巨大的治河理汴工程于当年夏天开始了。这一次,王吴也参加,不过以王景为主持,王吴为助手,他们两人又一次同心协力地奋战在工地上。《后汉书·王景传》记载说:
夏,遂发卒数十万,遣景与王吴修渠。筑堤自荥阳东至千乘海口千余里。景乃商度地势,凿山阜,破砥绩,直截沟涧,防遏冲要,疏决壅积。十里立一水门,令更相洄注,无复溃漏之患。景虽简省役费,然犹以百亿计。明年夏,渠成。帝亲自巡行,诏滨河郡国置河堤员吏,如西京旧制。
分析这一段内容丰富的记载,可以看出当时王景所进行的工程,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治河,即选择有利地形,开山凿石,排除行洪障碍;挖深河道,开掘排洪渠道;将黄河改道后形成的新河道固定下来,使泛滥成灾已近60年的洪水汇流到新河道里;再将河水自流形成的新河道裁弯取直,堵塞横向沟涧,加强险工河段的防护,使之成为一条路线较直、比降较大、河床状况较好、有利于行洪的黄河新河道;然后自河南荥阳向东至山东千乘的入海口,在河道南岸修建长达千里的堤防,以防止今后河水泛滥和改道。二是理汴,即将侵占汴渠的河水疏导出去,整修汴渠两岸堤防,在地势较低的地方加固加高堤岸;清除汴渠中淤泥,疏通航道;修复和增建汴渠口和堤岸上的水门,使汴渠上每隔十里就有一座水门,以便调节汴渠水的流量和水位,使漕运畅通;最后使之达到河、汴分流,各行其道的目的。
如此繁重的治河理汴工程,仅花了一年时间,在第二年夏天洪水来临前已胜利竣工。汉明帝率领文武百官亲自前往视察,规定沿汴渠郡县必须设置专职官吏,负责渠道和堤防的管理与维修,哪一段渠道和堤防因管理不善而酿成事故的,就要追究责任,处罚有关官吏。这些钦定的规定和管理措施,充分说明了当时汉明帝对治河理汴的重视。
上述引文中的“十里立一水门,令更相洄注”是王景治河理汴的重要工程措施。但原文记载仅此十一个字,过于简略,致使后世对此产生不同的解释。首先,对水门立于何处的问题,看法有分歧:清代学者魏源、刘鹗等认为水门立于黄河堤岸,为黄河的排洪放淤起重要作用;而现代水利专家李仪祉、武同举等,认为水门立于汴渠的堤岸上或引水口处。到底哪种看法正确,至今尚未得出公认的结论。
其次,对“令更相洄注”也存在着不同的解释:魏源认为“潘季驯(注:明代治河专家)治河,亦建有闸坝涵洞,以杀盛涨而淤洼地,景之水门即潘氏之闸、洞也。‘更相洄注,使无溃漏’,则水门外必仍有遥堤以范围之,即汉人所谓金堤……若水门不在,缕堤(注:即内堤)外与遥堤(注:即外堤)内则一泄不返,安能更相洄注而无溃漏耶?计王景新河初年,渠身尚浅,伏、秋二汛,往往溢出内堤,漾至外堤,故立水门,使游波有所休息,不过三四日即退归河槽,故言‘更相洄注’”[40]。意思是说,当时黄河堤防筑有内外两重,内堤低而外堤高,水门设立在内堤上。洪汛期间,黄河洪水越过内堤而被外堤阻挡,洪水所挟带的泥沙沉积于内外堤之间的土地上。洪汛过后,打开水门,使内外堤间已得到澄清的河水回注于黄河内。刘鹗对王景“令更相洄注”的评价很高。他说“放淤之法其妙无比,后人只间一用之,唯王景用诸全河。王景传云:‘十里立一水门,令更相洄注,无复溃漏之患’。水门者,闸坝也。立水门则浊水入清水出。水入则作戗以护堤,水出则留淤以原堰。相洄注则河涨水分,河消水合。水分则盛涨无浸溢之忧,水合则落槽有淘攻之力”[41]。也就是说,“十里立一水门,令更相洄注”的实质是放淤。通过放淤,除可起到护堤作用外,还可使沉积后的清水回注河槽起到冲刷作用,以稳定新形成的黄河河槽的位置,减少其游荡现象的发生。而李仪祉则是以现代水利科学原理来解释“十里立一水门,令更相洄注”。他说:“使此水门介乎河与汴之间,而使河水与汴水更相洄注,则不可通,盖因汴水源于河,无论何时汴必低于河,是汴水无洄注河之理也……然则如之何?窃谓河与汴分道而驱,必各自有其堤,其始也,汴与河相去不远,故易受河之侵袭。今试以图明之,设汴之左右均有堤,而其左堤邻于黄河。”(www.xing528.com)
从图7-4可知,设立在左汴堤上的水门,当河水涨时,其含泥沙浊水注于汴渠,而汴因以涨,水由各水门,自上游而下游,挨次以注入堤内,其所含泥沙即沉淀于河汴两堤之间;水落时,淀清之水复自上游而下游,挨次由各水门注入汴渠。其结果是:①汴渠之水不至过高以危堤岸;②涨水时所含泥沙沉淀于堤后,使河、汴间之地面淤高;③清水注入汴渠,使其底不致淤高而反可刷深。唯其如此,故可使“无复溃漏之患也”[42]。
图7-4 民国时期李仪祉前辈绘制王景所立水门的“更相洄注”示意图
武同举也认为水门设立在汴渠上,不过应设在引水口。他说:“上、下两汴口各设水门,相距十里;又各在河滩上开挖倒沟引渠,通于汴口之两处水门,迭互启闭,以防意外”[43]。
综上所述,前三种说法的共同点是,水门的作用除用于调节水位外,还可起到沉淀泥沙的作用。而最后一种看法则认为,水门只能起到调节汴渠水位的作用。
以上就是一些近、现代学者和水利专家对王景“十里立一水门,令更相洄注”的不同理解和看法。其中李仪祉的解释较为可取,不过每隔十里立一水门不可能是在汴渠全线,而很可能是在浚仪(今开封市)以西,河、汴相距较近的一段汴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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