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以色列
以色列位于地中海东岸,人口550多万人,现有国土面积2.78万km2,是一个农业生产自然条件十分恶劣的国家。大部分国土都属于丘陵区和干旱沙漠区,其中沙漠化土地面积占60%以上。以色列的水资源短缺现象十分严重,特别是水资源的时空分布极不均衡,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以色列南方和北方的降水量差别很大,北部大部分地区年降水量约500~600mm,南部占国土一半以上的地区年降雨量则少于150mm,最少的地区只有25mm。以色列的降水资源在年内的分布也极不平衡,一年中分为明显的雨季和旱季。年降水全部集中在11月至次年的4月,而4~11月的夏秋季则没有任何降水,这对农作物及果树的生长十分不利。为了在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下发展农业生产,使有限的水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以色列在水资源管理和高效用水领域做了大量工作。
(1)水资源利用规划。以色列于1950年完成了第一个国家总体水规划。到上世纪60年代,以色列的水资源利用已达到极限,在一些地区甚至超过了可利用量。他们认识到将来的供水增进只能取决于废水再利用,因而不可避免会引起水质问题,这使得在其后的规划中必须考虑水质问题。进入上世纪80年代以后,以色列水资源规划的重点是放在水质及进一步提高灌溉效率上。这期间的规划主要体现了三点:①通过控制灌溉地环境上的投资(地膜覆盖和温室)以及改进生产投入和农业技术进一步提高灌溉效率;②采取经济、法律和行政措施以保证在生产工艺设计中(特别是工业和农业部门)考虑与水有关的社会代价,如污染的副作用;③在国家水资源管理计划中特别考虑水质的改善。
(2)立法。以色列为了对水的利用进行严格的管理,于1959年通过了第一部水法。该法强调:“水资源是公共财产,应受国家支配,供居民需要和国家发展之用,用水应获得许可。”水法还规定了由中央控制水价的基本原则,提供了水价调节资金,以便“减少国家不同地区水价的差别”。水质控制在1971年水法修改后得到重视。
(3)管理手段。以色列可利用水资源主要分布在北部,占总量的80%以上,而可供灌溉的土地却主要分布在南部,占总面积的65%。为了使有限的水资源满足全国各地、不同季节的需要,并对全国的水资源进行总体配置和调控,以色列政府从1953年开始着手修建国家输水工程,经过10多年的努力,于1964年完成主体工程,之后经过多年的不断发展与完善,目前全国大部分的可利用水资源都被连接到这一系统中,形成了从东到西,从南到北,连接全国几乎所有地区的网络体系,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先进和功能最齐全的系统。这一长达6500km的管道网络可以将有压水送到领土的每个角落,满足各种用途的需要。
为了发挥有限水资源的作用,以国家输水工程为基础,以色列建立了完善的用水计划、量测与收费体系。每年根据可利用的水资源总量,以及各行业、各地区的实际用水需要制定供水计划,并进行可靠的量测。在水费管理中则实行严格控制、多级水价的政策。农业用水中,在规定的配水定额内,85%的水量实行平价供水,另外15%实行加价。而超出配水定额的用水,价格将是平价水价的2~10倍。这样从经济上制约用水户,使其采取各种措施节约用水,保证了有限水资源的高效利用。
1.2.2 埃及
埃及是一个干旱国家,即使在北部三角洲靠近地中海的海滨所谓降雨量最多的地区,年均降雨量也很少超过200mm。由此往南,降雨急剧减少,至开罗以南的地区,终年降雨量几乎为零,即使这点稀少的降雨也仅在冬季以零星分散的形式出现,对农业生产而言,这已成为一个几乎不可依赖的资源,因此,埃及的农业基本以灌溉为主。全国可供利用的水资源有84%为农业灌溉所消耗。埃及境内,最主要的或者几乎可以说是唯一的地表水源便是尼罗河,全国95%的水资源便由尼罗河供给。
埃及的主要用水部门分别是农业、工业、城镇居民及航道等,其中以农业用水所占份额为最大。根据官方统计,1987~1993年间,农业用水占了系统分流量的86%,约为520亿m3,其中作物蒸发约消耗349亿m3左右,灌溉系统的蒸发损失超过20亿m3。由于大量耕地采用效率较低的地面灌溉方式,导致地下水位过高、土壤次生盐渍化等一系列的问题。政府已开始采取水管理及灌溉系统改进等多方面的措施,以提高农业用水效率。除农业外,系统分流量的剩余用户可分为工业、城镇居民及航道等,它们所使用的水量占总分流量的14%左右,约为86亿m3,这其中各自所占的比例分别为50%、31%和19%(据1990年资料),另外,城镇居民用水在1987~1993年中约为27亿~30亿m3。(www.xing528.com)
(1)综合水资源管理模式。为了解决埃及水管理问题,埃及国家水研究中心(NWRC)成立了尼罗河水战略研究小组(NWSRU)。该研究小组利用系统方法建立了水资源综合管理模型(IWRME),模型包括农业、工业、生活、发电、航运及水行业6个行业。模型的主要目标是对所制定的水政策进行评估,以便使它们能够满足其他5个行业国家长期社会经济规划。水政策评价是利用水的可利用性、生态系统质量、社会生活标准及经济增长率这些指标来进行的。由于模型的复杂性,收集模型信息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因此,水战略研究小组的活动之一是组织专题讨论会对模型方法进行评估和制订合作规划,与会者可以提出埃及宏观水资源规划中可采用的新方法,并对模型提出修改意见,例如模型假定的有效性、模拟方案的真实性、优先考虑不同用水部门需求的选择标准、反映水管理的社会与环境及经济影响指标的选择、模型的推广应用等。
(2)水资源开发战略措施。水资源的问题在埃及已日益突出,为了适应国内迅速增长的人口的衣食需求,埃及政府不得不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去治理、改造沙漠,使其变为耕地,能种上庄稼、长出粮食。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的途径只能是开源与节流。
1)增加尼罗河流量方案。尼罗河上游有许多蒸发量很大的沼泽和亚盆地,若能开挖运河绕过这些地区,则可减少许多无效的蒸发,保证更多的水到达阿斯旺。专家指出,如果尼罗河沿岸的国家相互间可以达成投资及水分配的协议的话,每年大约至少可从无效蒸发损耗中节约180亿m3的水。
2)节约用水,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到目前为止,埃及的灌溉用水仍是由政府无偿提供给农民的。许多有识之士指出,在埃及,节水与有偿供水是相辅相成的,政府制定适当的水价可以促进农场主、农民在提高水的利用效率、减少浪费等方面下功夫,而征收的水费又可返回用于灌溉系统的运行、维护与改进。当然,有关用水的价格体系仍需研究。灌溉系统效率的提高与节水措施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田间条件下灌溉水管理方面的研究;另一方面是灌溉技术的改进——从淹灌、漫灌方式逐步过渡到喷灌、滴灌方式,在新开垦的耕地上,埃及已在使用喷灌、滴灌方式,但这些节水灌溉方式还有待大面积推广。
3)废污水利用。为缓解水资源严重紧缺的矛盾,节约水资源,埃及政府不得不在废污水利用上下功夫,并得到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的大力帮助。埃及的废污水利用主要包括城镇排放污水及农田排水的处理与再利用两方面。
城镇排放污水的处理与利用:随着水资源日益成为埃及农业发展的限制性因素,污水也不得不被考虑作为灌溉用水的新资源,于是,各种大大小小的污水处理厂在开罗及其他大中城市纷纷建立。预计在今后的30年内,农田灌溉可以利用的污水数量将稳步增长,仅就开罗而言,污水处理量将从1990年的9亿m3增至2010年的19.3亿m3。现阶段利用处理过的污水进行农田灌溉仍处于先期试验阶段。政府要求各个前期项目应能给人们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经此种水源灌溉所长出的农作物对人、畜健康确实无害才行。污水处理除能供应一定的水资源外,其另一项作用则是向农民提供可以增加土壤肥力的干渣。
农田排水的再利用:河谷地区的农田排水多直接注入尼罗河,从而使得尼罗河水质发生变化,盐分含量阿斯旺为250g/L,到开罗则增至350g/L。三角洲区域的农田排水水质较差,由该区域内广泛分布的排水网络系统向地中海排。排入地中海的排水量与以下几个因素有关:大坝释放水量、作物种类与种植方式、灌溉效率等,盐分含量则介于1000~7000g/L之间。监测分析结果表明:部分三角洲地区的农田排水仍可以再被利用,含盐量低的可直接用于灌溉,含盐量稍高的可与淡水混合后再用,对于盐分含量很高或含有污染物的那部分水,则须倾入地中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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