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应用和普及,信息传播方式发生了彻底的改变。网络开放度高、信息量大、及时性、互动性强的特点,为公众获取信息和发布信息带来了前所未有的便利。移动互联网社交媒体的广泛使用,让用户可以随时随地关注最新消息,表达个人意见,各种各样的社会热点话题呈现快速爆发的趋势,网络成为集中反映民意和社会动向的场所。同时,公众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诉求更多地通过网络渠道加以表达和实现,网络舆论的晴雨反映的是社会的情绪和民众思想的变化。
1.“情感诉求”取代“理性至上”
在开放的网络环境中,网络事件多由网民自发进行爆料,通过平台以在线留言的形式发表个人真实的意见,维护自己的利益。但网络信息的庞杂,网民不同的受教育水平、年龄、思维方式、个人价值观等因素,都会影响意见表达及其社会效果。许多网民容易被情感所调动,在对事件还未进行全面了解的情况下就急于下结论表达立场,越来越多的“评论党”和“键盘侠”开始涌现。新闻标题是他们判断的依据和下结论的来源。盲目轻信他人的观点和未经证实的信息,容易被各种观点左右。2016年10月一则《惊了!宁波游客在日本拿走酒店马桶盖,查证后酒店要求导游寄回……》消息一经发布便迅速在网络中引发热议,网民一股脑地对事件当事人进行辱骂和人肉搜索,舆论一边倒地认为事件当事人不可原谅,应该予以严惩,然而实际上当事人早已在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就将马桶盖归还并进行了诚恳道歉,也得到了相关方面的原谅,群极化的行为却将该事件无限放大,使得事件当事人个人隐私信息泄露,丢掉了工作,人身安全也受到了极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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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突发性和动态性兼具
舆论爆发的突发性表现在新闻冲突事件和舆情爆发的不可预测性。新媒体信息传播的即时性使得信息传播和更迭极其迅速。一个媒体事件所产生的网络舆情可分为潜伏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四个阶段。[18]新媒体时代,这四个阶段的持续时间同时在缩短,信息更迭,新事件不断代替旧事件对人的吸引力,热点话题来去匆匆,公众对某一个事件或者某一时间段发生事情的关注度持续周期越来越短。对突发性事件形成一种固定认知,要么一窝蜂地关注、充满感性地评价;要么就是十分健忘,旧的舆论消散得十分迅速。在这样的模式下,公众没有充足的时间去梳理事实的真相,更别说对于事件有一个理性的认知,因而容易导致极化舆情的出现。信息的传播不再仅仅由社会主流和精英阶层所掌控,舆论的主体实现了从主流媒体、政府机构到普通民众的实质性转变。
3.戏谑和狂欢式的娱乐化表达
近几年来,网络公众拒绝用严肃的话语方式,更喜欢以戏谑式和狂欢为主的情绪化表达,在舆论场中扮演着推波助澜的角色。这种表达方式使得人们在发表言论时候,更愿意凭借自己的主观臆断去判定新闻事实,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对新闻事实的“曲解”和“重塑”。在新媒体的碎片化信息和快节奏的生活中,公众倾向于在各种新闻事件中提取娱乐性的内容进行讨论,娱乐成为新媒体使用的重要目的和动机。比如奥运会中对运动员的关注很快被王宝强离婚事件的热度所取代。公众更加偏爱采用讽刺性的段子或者娱乐性的流行语来表达他们的情感和思想,也是值得关注的一种特点。对名人明星八卦引发的道德伦理批判也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www.xing528.com)
这种舆论环境中,虽然传统媒体依旧可以设置议题,但因为察觉不到网络公众对于信息诉求的改变,网民的肆意言语推进着热点不断转换,舆论引导的缺位使得事实真相让位于公众的“狂欢”,戏谑和狂欢成为网络舆论的一种常态化表现。
处于转型期的当前社会,各种矛盾、问题正处于高发、多发时期,尤其是有些地方由于历史、现实各种矛盾未能很好解决,引发各种各样的新问题,基层群众的各种诉求很多,急于找到更为有效、更加快捷、更加通畅的反映渠道。公众的诉求绝大多数是基于自身利益维护的动机,比如经济和安全等。调查显示,网络公众对涉及切身利益和公共利益的事情的时候,如果政府相关部门未能及时通报信息,他们最容易感到不满。比如天津爆炸案发生后的谣言和猜测,就是官方信息不公开所造成的,也是舆论讨伐的焦点所在。社会共识本身就十分难以形成,再加上社交媒体言说和传播权力的赋予,网民群体更关心的是自己的观点会不会被听到,而不是客观事实是如何的,自己的主观感受、个人经验、知觉情感才是更为重要的所在[19]。
在技术乐观主义者看来,新媒体展现出来一种天然的民主色彩,新媒介的去中心化的特征,赋予了每一个网民平等参与社会公共讨论的机会,也必将带来民主政治的进一步深化。然而,另一种观点却对上述观点提出了质疑,网民与非网民之间存在着数字鸿沟,这决定了互联网政治参与的不平等性,日趋商业化和娱乐化的新媒体不断侵蚀着日常的公共领域。尽管如此,无论乐观主义者还是悲观主义者都一致认为,新媒体极大影响了当下的政治参与和公共决策。
对于政府来说,一方面要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为政府与民众的沟通交流创造一个透明的环境,这是“网络问政”走向制度化的前提所在。另一方面,要把网络民意切实纳入决策中,并以相关的制度将这种做法固定下来,使之常态化,以创新的方式加快“网络问政”制度化建设。旅居加拿大的学者陶短房曾经形象地说,“听”仅仅是一小步,“听见”才是一大步。今天民众所要求的“听见”,是有关领导、部门真正把网络平台所反映的民意当一回事,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并通过各种适当方式,让诉求人和旁观者真切地体会到,领导们不仅仅是“听”了,而且“听见”了,尽管“听见”后的回应未必是所等待的那一种,但已足够让社会产生对网络问政的信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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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媒体环境下,传统的方式容易“失灵”,如何将民意控制在管理部门可以接受的程度上,在实现民意充分表达的同时,避免因新媒体的过度表达而冲击政府权威、引发政治冲突,是管理部门必须考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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