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教法无定法的基本含义,通过前面的阐述已经大体明了。如果解释得再直观些,就是世间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特性,如果只看到事物的共性特征,无视或忽视单个事物的特点,必将陷于茫然懵懂的境地。法既无处不在,行住坐卧皆展现法;法亦无一雷同,所谓坐有坐法,卧有卧法。若坐用卧法,卧以坐法,当然别扭难受。
通俗唱法与此佛理完全相通,亦可以说是“唱无定法”。一般而言,每一首歌曲作品都有属于此曲的形式特征与审美特色,用某种唱法的共通要求毫无区别地来对待,不可能很好地诠释。如果一位歌者长期修习美声唱法,熟练掌握了美声唱法的发声技巧,非常习惯欧洲歌剧的旋律韵味,在唱流行歌曲时全盘照搬美声唱法技巧,一定会遭遇尴尬——气息可能深沉饱满,发音位置可能高而统一,混合共鸣十分出色,歌腔流畅而连贯,音量大而富有穿透力,却仍然可能演绎失败。因为那首流行歌一开头就有特色气声,中段是美国黑人歌曲的饶舌技巧,结尾有利用麦克风发出的具有电声混响音质音色的独特假声,这些重要的形式与风格因素,如果用美声唱法的高位置、大音量、流畅连贯、共鸣十足、穿透力强等特色来表现,不仅不能获得好的艺术效果,甚至简直就是在破坏。社会音乐生活中,修习美声唱法者唱不好卡拉OK,原因正在这里。自以为用了方法,殊不知此曲难用彼法。换言之,流行歌曲不相信美声唱法的“定法”。
同理,如果一位歌者长期修习学院派民族唱法,熟练掌握了民族唱法的发声技巧,习惯中国民歌的旋律韵味,在唱流行歌曲时全盘照搬民族唱法技巧,也一定会遭遇尴尬。音色可能纯净明亮,歌词可能字正腔圆,装饰性润腔民族风格浓郁,凡此种种,不但未能收到好的艺术效果,反而令人大跌眼镜,因为那恰是一首地道的美国摇滚作品。社会音乐生活中,修习民族唱法的许多歌者唱不好卡拉OK,原因正在于歌者不知彼曲难用此法。换言之,流行歌曲不相信民族唱法的“定法”。
另一方面,长年演唱流行歌曲的歌者,在唱美声唱法或民族唱法的作品时,也常常感觉勉为其难。在技术上,他们多缺乏支撑美声、民族两种唱法的基础训练;在风格韵味上,则总是习惯唱得时尚轻佻刺激些,却缺乏美声唱法的华丽庄重和民族唱法的清丽甘醇。通俗唱法内部,更是风格多样流派纷呈,偶有资质较高的歌者,或可融通几种风格唱法于一身,大多数歌手却只能在自己擅长的风格领域一展歌喉。难以想象毛宁能唱出《一无所有》的粗犷野性与苍凉,崔健能唱出《涛声依旧》的温柔深情与忧伤;可以预测情歌王子胡里奥演唱《真棒》[6]八成会失败,摇滚巨星迈克尔·杰克逊演唱《鸽子》[7]八成难成功。
相比而言,学院派民族唱法尤其是美声唱法的歌唱家,不管是歌唱家个体,还是歌曲作品个案,在独特性上要弱许多。不管是意大利的帕瓦罗蒂,还是西班牙的多明戈,或者中国的戴玉强,虽然有诸多差异,但从歌唱技法的角度看,其共性似乎远远大于个性。于是,全世界的(美声唱法)男高音在唱《冰凉的小手》《我的太阳》时都以帕瓦罗蒂为样板,全世界的(美声唱法)女高音在唱《为了艺术,为了爱情》《当晴朗的一天》时都以卡拉斯模特为样板。如果习者模仿得法,常常能够在成功的道路上迈出一大步。而在流行歌坛,前述个性差异现象却十分突出。执著模仿者,已经抵至艺术道路的终点。泛观中外东西流行歌坛,王菲与邓丽君,安室奈美惠与美空云雀,麦当娜与莎拉·布莱曼,星光闪耀的巨星们,无一不是特色独具,唱法独有,难以取代,不可互换。每位流行歌坛巨星实在都成为法无定法,唱法无定的重要注脚。据此,可以这样认为,通俗唱法的本质与核心正是佛学所谓之法无定法。
通俗唱法之法无定法首先表现在歌手选材上。众所周知,美声唱法、民族唱法对于歌者的嗓音条件要求极高几近苛刻。没有天赋的嗓音条件——与生俱来的好音质、好音色、宽阔音域,几乎没有可能在歌唱领域出人头地,甚至连成为专业修习者的机会都没有。与此相对,通俗唱法并不苛求天生的好嗓音,而是更加重视嗓音条件的个性,把个性化的嗓音条件视为获得演唱艺术个性的前提。歌唱艺术是人类表达情感的手段,表达情感并非是拥有好嗓音者的专利。况且,人在不同情感状态下,嗓音状态不尽相同,音质音色会相应变化,这些千姿百态的声音正好可利用千姿百态的嗓音条件来展现。于是,流行歌手的嗓音条件千姿百态千差万别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通俗唱法之法无定法其次表现在声音形态的塑造上。由于人在不同情感状态下会呈现与之相适应的声音形态,流行歌手于是特别重视这种个性化的声音形态,力图通过夸张放大某种个性化声音形态来传递张扬某种独特的情感体验,形成通俗唱法中的唦音、嘎音、气声、哑声等独特的声音形态,进而实现通俗唱法多样化的声音审美感受。这一点,与美声唱法通过塑造规范的声音形态,极尽能事建立纯正单一的声音审美感受形成对照。民族唱法在此方面则介于美声唱法与通俗唱法之间。
通俗唱法之法无定法再次表现在表演体态的塑造上。为适应多类型的嗓音条件和多样化的声音形态,流行歌手常常用多样的身体形态来辅助完成富有独特个性的情感表现。尤其是现代流行歌手,大都有很强的舞蹈能力,相当的舞蹈水平。舞蹈的种类则绝不仅限于芭蕾、古典和中国民间,常常涉及现代舞、爵士舞、拉丁舞、街舞等,甚至不拘一格,自创风格,自立流派,因而形成通俗唱法在表演体态塑造方面的多样性。
通俗唱法之法无定法最终落实在一个个技术细节上。不论何种唱法,歌唱的技术细节大都可归纳为呼吸发声技术、共鸣运用技术、音色控制技术、麦克风控制技术等四个主要方面。
其一,关于呼吸发声技术。正确的呼吸是美好歌声的前提,问题的关键是何为正确的呼吸。呼吸的具体方法较多。按照美声唱法的理念与实践,正确的歌唱呼吸可以总结为深呼吸,即腹式呼吸。因为只有深呼吸才能够保证充足的气息量来完成对音量与共鸣的控制。通俗唱法因为现代音响设施的导入,歌手对音量与共鸣的控制并不完全建立在充足的气息量上,音响设备对此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于是,与美声唱法歌手贯穿始终的深呼吸相比,流行歌手的呼吸并不排斥浅一些、短一些,只要内容表达情感表现需要,可谓是深、浅、长、短总相宜。
其二,关于共鸣运用技术。在意大利歌剧演唱的基础上发展成熟起来的美声唱法,十分讲究共鸣技术的运用。声音只有获得良好共鸣,方能够具有让音乐(歌剧)厅后排观众也能清晰听闻的穿透力。现代流行歌手演出时的音量与共鸣很大程度上掌握在音响师手中,歌者发出的音量再大,共鸣再强,亦可由音响师通过控制台进行衰减。反之,歌手发出的音量再小,共鸣再弱,亦可通过控制台进行扩增。这样,歌者就能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声音形态的塑造上。例如,歌手可专注于塑造一个微弱的气泡音形态,这个微弱气泡音通过麦克风夸张变形后产生“嘎声”效果,这种嘎声特别善于表达忧郁伤感,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又如,一些流行歌手塑造的弱小的假声形态,经音响放大后会极其富有张力,透出某种惬意与潇洒。美声唱法歌手的卡拉OK演唱常常令人掩耳蹙眉,常常是因为他们“太好”的歌唱基本功,“太棒”的音量与共鸣帮了倒忙。正好印证了此法非法也。(www.xing528.com)
其三,关于音色控制技术。歌唱的音色一般指在天赋嗓音条件的基础上,通过呼吸控制下的共鸣调节获得的不同声音效果。美声唱法与民族唱法的音色变化一般取决于天赋嗓音条件的音质,即音色变化受到固有音质较大的制约。通俗唱法由于不大强调声音的共性,可以说几乎全副精力投入音色的塑造与变化。在乐器(人体)自身做出极大努力的前提下,加上音响科技的助力,音色变化真可谓层出不穷。
其四,关于麦克风控制技术。音响科技的进步,音响设备的改善,使演唱技术已超出单纯对人体歌唱发声器官调节与控制的范畴,取决歌手演唱成功的技术要素延伸到对音响设备控制水平的高低。换言之,唱法尤其是通俗唱法已与音响设备的控制手段与方法密不可分,麦克风控制技术已经成为通俗唱法的构成要素。考虑到与歌手直接发生关系的只有麦克风,所以这里未有列入更多的音响器材及其控制手段。美声唱法原本不使用麦克风,近年由于综合性演唱会[8]的增多,美声唱法的歌者使用麦克风的场合也逐渐增加。但迄今为止,美声唱法使用麦克风的声响实效主要由音响师决定,控制麦克风并未成为歌者的唱法要素。通俗唱法对麦克风的使用非常讲究,流行歌曲演唱的许多富有特色的声音效果,如前述唦音、嘎音、气声、哑声等,必须依靠对麦克风的控制来实现。
四川新都宝光寺大雄宝殿上有一副对联,传为金堂县人何元普光绪十四年(1888)所作,上下联共28个字,简单明了地道出了佛理佛法的奥妙:
世外人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
天下事了犹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
与唱法有关的佛法解释,主要在上联中。“世外人”当指出家僧侣。“法无定法”即指佛的教法绝非恒久不变之理,这就是无定。“非法法”的意思颇为深奥,可简单解为,因为法既然无定,则可知法即法,非法亦法。所以,“非法法也”实在可以理解为“不是法之法,不合法之法”。这副对联的深刻高妙之处,在于将佛法之法无定法解为两个方面,即法无定法与非法亦法。
法无定法既体现在针对歌唱中的具体情况、具体问题采用不同的对策、不同的方法,也体现为在歌唱实践中采用一些被排除在传统方法之外或传统观念认为不太正确但却能收到良好艺术效果的方法。有一个颇能说明此问题的生动案例:
W音乐学院的通俗演唱专业策划举办一期流行歌曲演唱的专家示范教学公开课。主讲的几位老师有着教师与歌星的双重身份,是该院通俗演唱学科的专业骨干教师。公开课上,几位担纲讲师能讲能唱,讲唱俱佳,气氛热烈。不过,对于同样的问题,教师之间却常常有相异甚至相反的解答。譬如,有位教师力主流行歌手应当有美声唱法的基础训练,另有教师却力陈流行歌手修习美声唱法的弊端。演唱示范时,同一作品不同教师的处理亦常判然有别。更有甚者,有位接受指导的学生在反复练唱一个高声区乐句而总难满意时,教师启发说“这里不要用方法唱”,学生顿悟,遂“舍弃方法”,唱出好的效果。在示范课现场,悟性高者津津有味,悟性低者雾里云中。
如若对照佛法,则上述案例中的道理昭然明朗:教师示范与说教的不同正应了佛教之“法无定法”;“不要用方法”即是“非法”;“舍弃方法”唱出了满意效果,正是道道地地的“非法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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