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前所述,《老子》一書利用了大量的古語古諺,有些是直接用來印證自己的觀點,有些則作了進一步的提升與改造,第36章屬後者。因爲按照古諺之意去解釋,上下兩段是不折不扣的權謀論。但包括第36章在内的老子思想不能理解爲權謀論,這一點鄧聯合《“陰謀論”:老子何以被誣?》辯之最詳。他主要從《老子》整體思想和歷史的誤讀兩個角度展開。
就老子整體思想而言,首先,他指出,“由雌而雄、由張而歙、由與而奪、由柔弱而剛强、由無私而成其私、由不争而莫能與之争等諸如此類的轉化都是外在的客觀現實,轉化的過程都是‘自然史’性質的,其間並無老子本人的私見和私意,當然更没有絲毫的陰謀術考量。”筆者深表贊同,就是説,對立轉化現象是天地間普遍存在的自然的、社會的規律。《老子》所引古語古諺或許有着主觀的、權謀式的考量,但《老子》在此則上升爲客觀規律的表述。《周易·繫辭》也提到“尺蠖之屈,以求信也;龍蛇之蟄,以存身也”,從未有人説這是權謀之術,對老子却大加誣衊,這是不合理的。其次,如鄧聯合所言,當老子之道轉化爲政治之術時,對反範疇之間的轉化關係就成爲“得道者采取的政治實踐方式及其將會産生的客觀社會效應”。但是“老子之所以强調爲政以弱而不以强、以與而不以奪、以無私而不以有私,是因爲惟有如此方符應於天地自然和社會歷史之常則,上合天道、下合人道,所以必將産生積極、久遠的政治效應”。“老子的深刻獨到之處在於,他不僅批評君王獨斷專行、擴張放縱,更洞察到社會政治中‘爲人和爲己的統一’,即君王只有‘給萬物和百姓空間’,才能使自己獲得‘更大的空間’。……從這個角度説,所謂柔弱謙退、無私無爲實際都是君王自我收斂、自我節制的權力使用方式,而並非詭詐機巧的陰謀術。”對此,筆者也深表贊同,也就是説,老子具有超越時空的眼光和悲天憫人的胸襟,而决不是一個通過教人計謀企圖獲得眼前利益的“智謀之士”。老子之所以教統治者退讓、克制、收斂,是因爲他認識到只有這樣才能建立起一個使社會矛盾降到最低點的和諧社會。這是一種宏大的智慧,絶非斤斤計較的詭詐之術。“權謀論”必然依賴智巧,而老子恰恰是反對智巧的。他説“古之善爲道者,非以明民,將以愚之。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國,國之賊。不以智治國,國之福”(第65章),這裏老子鮮明地指出以智巧治國是國家的災難。“常使民無知無欲,使夫智者不敢爲也。”(第3章)如果將第36章視爲“權謀論”,那豈不是説老子在鼓勵“智者”之爲?這是自相矛盾的。
“權謀論”也是典型的有爲論。所謂有爲,指爲達到政治目標或獲得軍事成功,而有意地、故意地采取種種方法與手段。衆所周知,老子是崇尚無爲的,他雖然希望百姓“成功遂事”,但却期待統治者“無爲而治”,因此爲實現目的而不擇手段的“權謀論”與他倡導的思想正相反對。明代薛蕙説:“夫仁義聖智,老子且猶病之,况權詐乎!”[21]是很有道理的。
用“權謀論”來詆毁老子,基本上起於程朱等宋儒之後,是基於儒道之争而有意羅織的罪名或者説道德討伐。對此鄧聯合作了詳細的分析,可以參考。鄧聯合指出,從歷史上看,把老子之學往陰謀術方向詮釋起自戰國時期的韓非,這也完全符合上述關於老子注釋的文本考察。戰國秦漢之際之所以會朝“權謀論”方向去解釋,和黄老道家爲了因應君主專制以及富國强兵的現實要求,把《老子》從哲學之“道”轉變成治國之術,動機、目的與手段的成分被大大强化有很大關係。如鄧聯合所言,這是“從廣義的社會歷史規律和治國理政之道狹義地曲解爲政治軍事鬥争中的運籌謀劃、克敵制勝之術”,因此有其時代合理性。但是,筆者在此想指出的是,如前文所分析的那樣,這種狹義的解釋,與古諺本身包含的權謀論傾向有很大關係。這樣一來,不僅使得《老子》對權謀論的克服和超越没有得到彰顯,反而回到古諺的方向去了。所以,不見得時代越靠近老子的解釋越能獲得真意。
如果説第36章不是一種權謀論,或者説《老子》克服和超越了古諺包含的權謀論,那麽,《老子》所作的哲學提升究竟體現在哪些方面呢?一般對於第36章的解讀,都把重點放在上段諺語“將欲……,必固……”上,認爲體現的是老子關於正反對立統一之理論以及與之相應的辯證觀念,例如,劉笑敢指出,這裏反映出辯證觀念的四個命題,即第一,“正反相依及正反相生”的客觀事實;第二,“正反互轉”的客觀事實;第三,“正反互彰或以反彰正”的價值判斷和理論主張;第四,“以反求正”的方法論思維。[22]基於這一判斷,第36章往往和第2章“有無相生……”、第28章“知其雄,守其雌……”、第58章“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第40章“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聯繫起來考察,把第36章的基調集中於辯證觀念和反向思維上。應該説,這有一定的道理,但是,如果我們把第36章看作是一個整體,其詮釋傾向就有被上段“將欲……必固……”左右甚至綁架之嫌。如前面分析的那樣,第36章由上中下三段組成,上下兩段都是諺語,而老子的話,只有中間兩句,那就是“是謂微明,柔弱勝剛强”這一句,學者多標點爲:“是謂微明。柔弱勝剛强。”即認爲這是兩個句子,而我們認爲,“是謂”所指向的内容一直延續到“柔弱勝剛强”。“微明”是前提,“柔弱勝剛强”是表現方式。這正是老子通過上下兩段諺語所提煉出的宗旨。所以我們對於第36章的分析應該依照這兩個概念展開。
何謂“微明”?《老子》書除第36章外没有再出現第二次。歷代注解大體分爲兩種,其一,既微又明,或者説似微實明。例如《韓非子·喻老》在引用“將欲取之,必固與之”之後,提出“起事於無形,而要大功於天下,是謂微明”。河上公注曰:“此四事,其道微,其效明也。”[23]宋范應元注曰:“幾雖幽微,而事已顯明也,故曰‘是謂微明’。”[24]清高延第注曰:“首八句即禍福盛衰倚伏之幾,天地自然之運,似幽實明。‘微明’謂微而顯也。”[25]
而另一種則把“明”理解爲智慧、預見。例如任繼愈就把“微明”解釋爲“深沉的預見”[26]。我們贊同這種觀點,因爲《老子》中多次出現“明”,都理解爲高級的智慧或境界。如第16章、第55章“知常曰明”,第27章“是謂襲明”,尤其是第52章有“見小曰明”的説法,把能察覺細微之處的智慧叫作“明”。由此,我們得知,“微明”實際上一種微妙的、玄妙的、不可思議的神明或智慧。之所以是微妙的、玄妙的、不可思議的,在於“微明”能够通過“無形”看到“有形”,通過“無形”把握“有形”。“微明”就是在“無形”的階段把握事物發展趨向的能力,在常人看不到的地方建立事物間因果關係的智慧。這種思維當然建立在物極必反的辯證觀念以及由反求正的反向邏輯基礎之上,但重點已經不是對於事物由正反兩極構成以及從反向把握事物更爲有效的認識上,而是在對事物發展趨勢的把握上。因此老子對“將欲……必固……”的引用,其目的可能主要不在於説明反向思維的重要,而在於强調知微見著、善於預見矛盾發展方向的重要,在於强調防患於未然,或讓矛盾朝自己預見方向發展的超能力。正因爲這樣的洞察力、行動力不被常人所認識、所把握,因此也是“小”的、“無形”的、“柔弱”的。但“小”必將勝過“大”;“無形”必將勝過“有形”;“柔弱”必將勝過“剛强”。
“柔弱勝剛强”是《老子》反復渲染的“道”之體現,例如第40章説“弱者,道之用”。第52章説“守柔曰强”,即只有持守柔道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第76章説“堅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强大處下,柔弱處上”。第78章説“天下莫柔弱於水,而攻堅强者莫之能勝,其無以易之。弱之勝强,柔之勝剛。天下莫不知,莫能行”。在第36章中,老子再次通過“微明”證明了“柔弱”的原理和好處,因此也可以説“柔弱勝剛强”是“微明”的作用與體現。
《列子·黄帝》云:“欲剛,必以柔守之;欲强,必以弱保之。積於柔必剛,積於弱必强。觀其所積,以知禍福之鄉。”從“觀其所積,以知禍福之鄉”可以看出,這就是一種“微明”。《列子·黄帝》這段話就是在講“微明”和“柔弱勝剛强”的關係。
依據上述的分析,歷代注釋中,我們認爲這些見解都是比較精到的。例如王弼對“微明”是這樣理解的:
將欲除强梁,去暴亂,當以此四者。因物之性,令其自戮,不假刑爲大,以除將物也。故曰“微明”也。[27]
就是説,“微明”具有這樣一種“四兩撥千斤”的柔軟功夫,充分利用將欲除去的對立物自身的性質和發展的趨勢,不借助强力的手段,就達到了除暴去亂的目的。我們注意到,王弼對於下段兩句話的解釋,依然沿用的是“微明”的思路:
唯因物之性,不假刑以理物,器不可睹,而物各得其所,則國之利器也。[28]
即儘量不采用“刑”等不得已的、最後的暴力手段,而是采用“因物之性”、使“物各得其所”的順應自然的方法來解决問題。這裏,雖然王弼没有明説,但可以推論“微明”就是“國之利器”。由此理解,“柔弱勝剛强”其實就是“柔弱”之法高明於“剛强”之法。
范應元的詮釋可以説也是比較深刻的:
天下之理,有張必有翕,有强必有弱,有興必有廢,有與必有取。此春生夏長,秋收冬藏,造化消息,盈虛之運固然也。然則張之、强之、興之、與之之時,已有翕之、弱之、廢之、取之之幾伏在其中矣。幾雖幽微而事已顯明也。故曰是謂微明。或者以數句爲權謀之術,非也。聖人見造化消息盈虛之運如此,乃知常勝之道,是柔弱也。
惟聖人于其幽微而見其顯明,指物壯則老,故常以柔道自處。[29](www.xing528.com)
范應元雖然也指出“將欲……必固……”這一段涉及“物極必反”、“勢强必弱”這一“天下之理”的“固然”。但重點强調認識“幾伏在其中”以及“幾雖幽微而事已顯明”的“微明”之道的重要性。同時還指出通過“微明”獲得的“常勝之道”,正是“柔弱”的表現。我們除了不贊成他用“幽微”加“顯明”來理解“微明”外,其他認識可以説都非常到位。
高亨説:“此諸句言天道也。或據此斥老子爲陰謀家,非也。老子戒人勿以張爲可久,勿以强爲可恃,勿以舉爲可喜,勿以與爲可貪耳。故下文曰‘柔弱勝剛强’也。”[30]就是説老子跳出了常人的俗套。常人只知使用强硬的手段、直接的手段,而不知柔和的、間接的、迂回的手段更爲有效。“這種先予後取的做法,看來首先是柔弱的,但是柔弱却能戰勝剛强。”[31]
因此,老子對“將欲……必固……”的哲學提煉,其實落實到了對於微妙變化的認識、對於無形徵兆之把握上。從這個角度通覽《老子》全書,可以發現這和“爲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的原理相通。第63章説“圖難於其易,爲大於其細。天下難事,必作於易。天下大事,必作於細。是以聖人終不爲大,故能成其大”,這是贊揚聖人能够從小事、瑣事、易事入手,所以能成就大事。第64章説“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謀。其脆易泮,其微易散。爲之於未有,治之於未亂。合抱之木,生於毫末。九層之臺,起於累土。千里之行,始於足下”,這是説,事物還安定的時候容易掌握、把持。問題還没有出現苗頭的時候,容易設法對應。事物還脆弱的時候,容易化解。事物還細微的時候,容易消散。所以要在事情没有發生之前就做出處理、采取行動,要在混亂没有出現之前就做好準備、開始着手。老子希望人注意觀察事物發展變化的徵兆,把握契機,將不利因素消滅於萌芽狀態,以免招致大的困難和禍患。順應事物變化發展的趨勢,及早看清形勢,預見結局,以佔據先機和主動,這正是“微明”之體現。這種微弱的,却又深遠的、常人難以把握的明知,當然是難以言説的,只有得道之人才有可能把握。對此,第36章雖然没有提及和“道”的關係,但通觀全書,便知這不言而喻,因爲“道”正是不可言,不可見,無形無名,却可以以小見大的。所以,河上公注會説:“此四事,其道微,其效明也。”
沿着這樣的思路,再來考察下段,就可以知道在《老子》這裏,這兩句諺語既不是韓非子等人宣揚的權謀論,也無法從辯證原理和反向思維去解釋,顯然,這裏講的也是因爲“微明”導致的“柔弱勝剛强”。以往對第36章的理解因爲過於注重闡明辯證原理和反向思維,使得下段兩句諺語很難和上段形成通貫的解釋,仿佛游離於第36章整體主旨之外。如果把第36章主旨定位於“微明”和“柔弱勝剛强”,下段兩句諺語的解釋就順暢了。
以往注釋中,有一些學者注重從“柔弱”與“剛强”之關係的角度對下段作出説明,但我們發現,他們所設想的“柔弱”與“剛强”的對應物很難一致。例如河上公注云:“魚脱於淵,謂去剛得柔,不可復製也。”顯然這裏“魚”代表“剛”,“淵”代表“柔”,“魚”平時被“柔”所控制,但如果“魚”一旦反過來“去剛得柔”,就“不可復製”,無法控制了。北宋蘇轍的説法則不同:
聖人居於柔弱,而剛强者莫之能傷,非徒莫能傷也,又將以前制其後,此不亦天下利器也哉?魚惟脱於淵,然後人得制之。聖人唯出於柔弱而不厭,故終能服天下,此豈與衆人共之者哉?[32]
這是通過魚不能脱離水來説明柔弱的重要性。聖人如果居於柔弱,就既不會被剛强者所傷,而且還能够做到“以前制後”,控制剛强者。魚一旦離開了淵,就會被人控制。但這裏不能簡單地説“淵”就代表柔弱,“魚”就代表剛强,蘇轍實際上把“淵”和“魚”組合成了柔弱的意象,而把離“淵”的“魚”視爲剛强的意象,所以范應元才會説“蘇轍以柔弱爲利器”,[33]這一推導的思路和王弼把“微明”視作“國之利器”有點像。范應元也有類似的解釋:
利器,兵器也。此起譬也。……是知魚以喻人,淵以喻道。魚侻於淵則終,人離道則死矣。故有邦家者,當以道自重,不可以利器示人也。……遂使後世疑此章爲權謀之術,皆不得老氏之意也。蓋老氏謂兵事好還,不得已而禁暴除亂,不可以兵取强;謂强梁者不得其死,不如柔弱……故切切明夫人不可離于道,譬之魚不可侻於淵也。此豈權謀之術哉?爲人主者不以道德化人,而以利器示人,則是魚侻於淵也。[34]
這裏,“魚不可脱於淵”説的是人不能離開道,與人一樣,治國也不能離開道。如果統治者背道而行,就象魚離了水,而變得剛强,過多地使用兵器、發動戰争,讓人民遭受苦難,統治者也最終嘗到“强梁者不得其死”的惡果。這是把“魚”和“淵”、不離於“道”的人和其手中的“利器”共同組成柔弱的意象,把脱於“淵”的“魚”和失控的“利器”比作剛强的意象,除了没有視“柔弱”爲“利器”,其他和蘇轍是一樣的。
清代魏源認爲,“魚不可脱於淵”,喻必然之密用不可失,失則非柔弱矣;“利器不可以示人”,喻將然之殺機不可露,露則不善用其剛强矣。他的推導邏輯是,“密用”、“殺機”都應該藏在柔弱之中,“不可失”、“不可露”,不然就會使“柔弱”不起作用、使“剛强”不得善用。這樣看來,他把“魚”和“利器”比作“剛强”;把“淵”和掌握“利器”的人比作了“柔弱”。“柔弱”爲體,“剛强”爲用。[35]
高亨接近魏源,没有把“剛强”視爲否定的對象,同樣把“魚”和“利器”比作“剛强”,把“淵”和掌握“利器”的人比作“柔弱”。但他的觀點更爲調和,他認爲老子不光要柔弱也要剛强,剛柔相濟,但柔弱是剛强的前提。“自己的剛,要隱蔽在柔之中,不可暴露,比如魚不可脱離水,因爲水是魚的生存條件。國君的政權不可顯示給别人,因爲政權是國君的生存條件。”[36]
上述這些注釋都試圖通過“剛强”與“柔弱”的關係來解釋下段兩句諺語,似乎各自成理,但也難以確定哪一家更合理。問題在於,在他們那里,“柔弱”和“剛强”的所指常不一致,對“剛强”的價值評判也不一致;其次,他們的解釋也都無法和“微明”關聯起來。早期文獻如《韓非子》、《淮南子》等都不從“柔弱”與“剛强”之關係作出解釋,結合這一現象,我們認爲很有可能是後世之人爲了配合“柔弱勝剛强”一句,而造出了種種牽强的説法。
此外,過去的解釋,喜歡把“微明”歸於上段,把“柔弱勝剛强”歸於下段,這不利於判明整體文意。如前文指出的那樣,第36章中,只有“是謂微明,柔弱勝剛强”是老子之言,也是全章宗旨,拆開解讀是不合理的。“微明”是前提,“柔弱勝剛强”是“微明”的體現,也是方法、過程與結果。有些學者對此有較清醒的認識,例如董平指出:“‘柔弱勝剛强’,這一句實際上即是講‘微明’之用。既能洞燭玄微而通達道體之用,即能以柔弱而勝剛强。”[37]可惜他未能結合第36章整體文意和文本詮釋的歷史作出詳細有力的説明。
現在我們回到下段所引諺語的古義,再把“微明”和“柔弱勝剛强”結合起來考察,就可以發現其實没有必要非得把“柔弱”、“剛强”同“魚”、“淵”、“利器”等物象對應起來。
如前所述,“魚不可脱於淵”的古義是,如同魚不可以脱離其藏身的深淵,秘密不可以輕易地將其揭露出來,如果揭露出來就會有不祥和危險。“國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的古義是,可能會害人害己的不祥之物不要交給别人。老子引用的這兩句話,其共同點在於爲人所害的結局上,即要麽因爲揭穿秘密看破心思而被害,要麽因爲借人利器而被害。因此,老子的着眼點在於,只有具備高度洞察力的人才能知微見著、防微杜漸,將矛盾消滅於無形之中,以免招致巨大的困難和禍患。這種洞察力正是“微明”。如果“將欲……必固……”是通過“微明”最終導致了積極的結果,那麽“魚不可脱於淵”、“利器不可示人”則是通過“微明”最終避免了消極的結果,兩者正好是呼應的。借助“微明”所代表的柔弱的力量,將使局面不再限於危險的境地,這比任何事後的、强力的措施都有效、都及時,這就是“柔弱”勝於“剛强”之意。後世之人在“魚”和“淵”之間、“利器”和不以“利器”示人者之間尋求“柔弱”與“剛强”的關係,看來是没有必要的。很多解釋因此越發複雜、走上歧途。
總之,老子通過第36章下段兩句諺語的引用,也出色地詮釋了“微明”及“柔弱勝剛强”的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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