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見明確對《老子》進行分篇分章者以北大簡本爲最早,分爲上下二篇七十七章,而分爲上下二篇八十一章者則以劉向和河上公《老子章句》爲最早。劉説見於後人所引録者有二:一爲宋謝守灝《混元聖紀》卷三所引劉歆《七略》,文云:五十五年後,南宋淳祐六年(1246)董思靖《道德經集解序》亦引劉歆《七略》,文云:
劉向讎校中《老子》書二篇,大史書一篇,臣向書二篇,凡中外書五篇一百四十二章,除複重三篇六十二章,定著二篇八十一章。上經第一,三十七章;下經第二,四十四章。[55]
劉向定著二篇八十一章,《上經》三十四章,《下經》四十七章。[56]
此兩條佚文,清代洪頤煊、嚴可均以下直至章宗源、姚振宗、章太炎均未輯録。[57]現今考證簡帛《老子》年代、章次者,雖引録而置之不理。[58]《别録》《七略》亡於唐末五代前後,六朝至唐代箋注《老子》者據杜光庭所記有五十八家,而《新唐書·藝文志》逸出者有三四十家,出於目録見之《道藏》者又有多家。其間引用劉向《别録》或劉歆《七略》者何止三五,故董、謝所引,必有所本。[59]向、歆校讎諸子程式,與六藝經典不同,彙校之初,先彙總中秘藏本和諸臣所藏本,讎對異同,勘落複重,以“中外皆有以相定”。如《晏子叙録》云:
所校中書《晏子》十一篇,臣向謹與長社尉臣參校讎,太史書五篇,臣向書一篇,臣參書十三篇,凡中外書三十篇,爲八百三十八章。除複重二十二篇六百三十八章,定著八篇二百一十五章。外書無有三十六章,中書無有七十一章,中外皆有以相定。[60]
其他《孫卿新書》、《筦子》等皆同。以此斠論《老子叙録》,知中秘有《老子》二篇,劉向所藏亦二篇,太史書一篇,五篇相加之章節得一百四十二章。亦以“中外皆有以相定”之原則校勘,最後“定著二篇八十一章”,删除“複重三篇六十二章”。今八十一章加六十二章得一百四十三章,疑“一百四十二”爲“一百四十三”之誤。若此數不誤,今八十一章已定,則複重之三篇似爲“六十一章”。若數字皆不誤,必各篇章次分合有異或斷章零句爲向、歆逕自處理者,此雖無法逆料,然提示我们可從字數和章數兩條思路去推測:
就字數而言,向、歆校書在成哀之際,比照今所見出土帛書甲乙本和北大簡本字數,當時一種接近於今本五千多字之《老子》已流傳頗廣,此與司馬遷所説爲關令尹喜“著書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餘言而去”之“五千餘言”相吻合。向所校五篇中,有自己所藏二篇。《漢志》載劉向《説老子》四篇,知向於《老子》曾有研究。[61]第不知其説篇幅大小若何,故亦不能推測其所持本字數章數是否接近所定著之本。中秘書《老子》如係歷經漢初諸帝好黄老之學而留存者,則可能接近五千餘言,若係除挾書之令後民間上獻者,則有可能近於郭店簡本之短篇字數。太史書一篇,若爲司馬氏所見,則定有五千餘字,若非則或類似於郭店簡本篇幅。故三種抄本之篇幅長短遂皆未可率爾指定。
就章數而言,由於帛書甲乙本章數不定,北大簡本分七十七章,嚴遵本分七十二章,其他如薛季宣、江袤所見古本亦不分章。以成哀時代之《老子》流傳情况推測,中秘本、太史本、劉向本雖不排斥有短簡小帙,然皆有可能是五千餘言或接近五千言之本。前已揭櫫劉向校讎諸子之原則,即合所有中外傳本,删其複重,著爲定本。從數學集合論觀點來理解,即若將中秘本、太史本及劉向本(劉向所有之原本)各視爲一個集合,視每本中各篇章或句(内容)爲每本所代表之集合中元素,則劉向校定本乃可看作前述各本所代表的集合的一個併集。如同數學上在作集合併的運算時,不同集合内的相同元素是作爲同一個元素出現在運算結果—併集中而不計重複一樣,劉向對於各本的重複部分也只選擇其中之一保留在校讎後之定本中。由於三種傳本篇幅、章節不完全一致,可以圖示如下:
此圖衡以劉向《七略》已交待之條件,可能産生以下幾種情况:
1.假設A、B、C三本篇幅不同,章節不同,又可分爲:
(1)A、B、C篇幅、章節皆不同,則每種本子必皆少於今傳本之篇幅與章節。
(2)A本篇幅、章節與今傳本近同,則B、C本篇幅亦可近同,然其章節必少於A;B、C本章節又有B多C少或C多B少兩種。篇幅近同而章節少,指分章少而章節字數多。
(3)A本篇幅、章節與今傳本近同,則B、C本篇幅少於傳本,其章節亦皆少於A;B、C篇幅、章節多少又形成兩兩相對四種。當然一般情况下篇幅與章節成正比。
2.假設A、B、C三本篇幅相同,章節不同,又可分爲:(www.xing528.com)
(1)A、B、C三本章節皆少於今傳本,則劉向定著本八十一章係將三本集合後的總章數。
(2)A本章節與今傳本同,則B、C本章節之和是六十一章(或六十二章);其中B、C分章容有多寡,具體無法確指。
3.假設A、B、C三本篇幅皆少於今傳本,章節自亦少於今傳本,劉向定著本八十一章係將三本集合後的總章數。然此種情况在西漢黄老之學盛行之後並有帛書本和北大簡本篇幅參照下可能性不大。
由帛書本經黄老學盛行而到北大簡本之篇幅推測,中秘本或劉向本中有一種篇幅接近五千餘言之“足本”,或者兩種甚至連同太史本皆是接近五千餘言之“足本”。如一種二篇近五千餘言八十章左右,則其他兩種三篇總共才六十二章,三篇多寡必不同。即或等而相仿,一篇不過二十章左右,與郭店簡甲組章數相近;若其中一篇有三十、四十章,則其他一二篇或同郭店簡乙組,或同郭店簡丙組,皆有可能。由此而論,郭店簡本之短篇小制,在《老子》一書流傳中並非孤立現象。但若三種傳本字數都接近五千言,則其中必有一種或二種之分章粗疏,包容性很大。
劉向以分章最多者爲基準,取基準本所無而另兩本所有併集爲一新定本,分爲八十一章。其所以定著八十一章,亦應有一説法。如其所持基準本即爲八十一章,是爲前有所承(此後文詳論)。若爲其校讎時所創,亦當推其用意。劉向是一位深通陰陽五行之學者,撰有《五行傳記》(或名《洪範五行傳論》)十一卷。假設其所據基準本如七十二章嚴遵本或七十七章北大簡本,校覈之間,或有出入多少,必須有所增益,而之所以增加到八十一章,必其心有所仿。楊希枚曾推測古籍中用神秘數字“八十一”之意圖:
1.《史記·田儋列傳》:“蒯通者善爲長短説,論戰國之權變爲八十一首。”《漢書·蒯通傳》文字近同。
2.《史記·扁鵲列傳》張守節正義:“黄帝八十一難經序云……”[62]
蒯通之《長短説》係論戰國游説之士權變之術,與《老子》君道、無爲而治有所牽連。《黄帝八十一難經》用“黄帝”與“老子”比附,有一定聯繫,此經《史記》不載,始見於《隋志》和兩《唐志》。然“八十一難”之名,見於漢張仲景《傷寒論序》,[63]《内經·離合真邪論》云:“黄帝問曰:余聞九针九篇,夫子乃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篇,余盡通其意矣。”[64]《内經素問》始於“上古天真論第一”,終於“解精微論第八十一”。又《靈樞·九針論》云:
黄帝曰:“……敢問九針焉生,何因而有名?”岐伯曰:“九針者,天地之大數也。始於一而終於九,故曰:一以法天,二以法地,三以法人,四以法時,五以法音,六以法律,七以法星,八以法風,九以法野。黄帝曰:以針應九之數奈何?”岐伯曰:“夫聖人之起天地之數也,一而九之,故以立九野,九而九之,九九八十一,以起黄鐘數焉,以針應數也。”
《靈樞》亦始於“九針十二原第一”,終於“癰疽第八十一”。皇甫謐以《针經》九卷、《素問》九卷當《漢志》之《内經》十八卷。[65]今諸書皆以“八十一”立篇,若非後人生事附會,則西漢對“八十一”之數已極爲敏感。兹再援據其他史料爲之參證:
1.《大戴禮記·易本命》:“三三而九,九九八十一,主日,日數十,故人十月而生。”《老子》亦治人之術,是否與此有關?
2.《老子》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萬物負陰而抱陽,冲氣以爲和。”揚雄本其意而演爲《太玄》八十一首,以與陰陽之六十四卦相區别。劉向卒於哀帝元年(前6),時揚雄已開始草《太玄》,或兩人已有所交流。或當時以三爲基點衍化成九、二十七、八十一早已成爲常識,如《周禮》中元士、后妃都是以三九衍化而成,故校勘《老子》,凑成當時有共識的“神秘數字”八十一章。
以上楊氏所列兩條,經筆者闡釋與筆者所補兩條,皆西漢時對“八十一”數字之認識。劉向校覈《老子》時,不管其底本中有否如嚴遵本七十二章、北大簡本七十七章,抑或其他分章之本,據其章數所餘,必有不分章和分“大章”之本。當他校其分合,析其異同之際,各本之參差無疑是一種客觀存在。校書當有所裁决,俾便寫成定本,故必須定其章節。不管劉向校定《老子》章節時是受前引四條中某一條、兩條甚至全部“八十一”數字概念之影響附會而定上下二篇爲八十一章,皆與西漢意識形態和劉向知識結構相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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