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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证与释义:出土四古本《老子》研究-二、三种解释及问题

时间:2023-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1]不同的理由也有一些。因爲不同地域、不同學派的不同傳本説回答的只是《老子》流傳中的問題,而非回答其祖本,即《老子》最原始的狀態如何的問題。《老子》的作者只能爲老子一人,不可能爲不同學派的學者所作。三種簡帛本《老子》中抄寫年代最早的是帛書甲本,整理者推斷其“可能在秦、漢之際”。

考证与释义:出土四古本《老子》研究-二、三种解释及问题

對於《老子》一書的篇次,迄今爲止,看法大致有三:

一是以《道》上《德》下爲正。如顔師古(581—645)就説:“《道經》象天,所以言上。《德經》象地,所以言下。”[14]成玄英(南北朝隋唐初)亦云:“上下二卷法兩儀之生育,是以上經明道以法天,下經明德以法地。”[15]陳景元(1024—1094)表達得更爲清楚:“道無爲無形,故居化物之先,德有用有爲,故在生化之後。道衰而有德,德衰而有五常,是明道德爲衆行之先、五常之本。故道經居前,德經次之。上下二卷,法兩儀之生育。”[16]

馬王堆帛書甲、乙本《老子》出土以後,學界仍有不少人堅持傳統的説法。如饒宗頤就説:“《老子》書多次提到‘道生之,德畜之’,都是先道後德,‘道上德下’是合理的篇序安排。”[17]嚴靈峰(1903—1999)認爲“《道》上《德》下”爲《老子》古本篇序,而“《德》上《道》下”的文本出現是抄寫之人無意將兩篇倒置所致。[18]張學方則認爲是戰國時期的黄老學家根據學派思想所需而改變篇序。[19]李炳海認爲:“道上德下”的順序是成立的,不應依帛書本篇次改動。他對“道經”、“德經”的地位和性質的看法與衆不同,以爲“道經”是本經,應該在前,而“德經”是傳,是對本經的解釋,理應排在後。[20]

但今天絶大多數學者都持“《德》上《道》下”説。他們共同的理由一是帛書甲、乙兩本與北大漢簡本都是《德》經在前《道》經在後,二是《韓非子·解老》一文開篇即解釋《老子》第三十八章,即《德》經第一章。[21]不同的理由也有一些。比如徐復觀(1903—1982)就認爲,“先秦以至西漢,皆《德經》在前,《道經》在後,這種情形或因老子本人多言德而少言形而上學之道”,“或者只反映出《德經》集結於先,《道經》集結於後”。[22]

第三是“《道》上《德》下”與“《德》上《道》下”的兩種文本戰國期間並存流傳説。高亨(1900—1986)認爲《老子》傳本有兩種,“一種是《道經》在前,《德經》在後,這當是道家傳本”,“另一種是《德經》在前,《道經》在後,這當是法家傳本”,“大概是道法兩家對於《老子》書各有偏重”,“帛書《老子》的編法屬於法家傳本一類”。[23]田昌五(1925—2001)也持同樣觀點。[24]李學勤則認爲《史記·樂毅列傳》中載老子授受系統爲北方老學傳流,河上公注可能是出於這一派學者,帛書《德經》在前的《老子》是南方道家系統的傳本。[25]高華平以郭店簡對待“仁”、“義”、“禮”、“聖”的態度爲出發點認爲儒者重視“德”,先秦《老子》將《德經》置於《道經》之前反映了編者崇儒抑道(至少是調和儒道)的傾向。[26]

這三種意見中首先應該排除的是第三種意見,即“《道》上《德》下”與“《德》上《道》下”的兩種文本戰國期間並存流傳説。爲什麽?因爲不同地域、不同學派的不同傳本説回答的只是《老子》流傳中的問題,而非回答其祖本,即《老子》最原始的狀態如何的問題。《老子》的作者只能爲老子一人,不可能爲不同學派的學者所作。後人對《老子》的改編與《老子》書的本來面貌是兩回事。所以,此説應該最先予以排除。

傳統的“《道》上《德》下”篇序是不是就是《老子》書的本來面貌?這也不能成立。從“先道後德”的角度來證明“‘《道》上《德》下’是合理的篇序安排”只是想當然而已。事實上《老子》一書“《道》篇不專言道、《德》篇不專言德”,而是“道德混説”。[27]所謂“道生之,德畜之”,並不是《老子》全書的邏輯主綫。以“道”或“德”爲主題來爲《老子》一書分篇,顯然是不合適的。至於説“道經”是本經,應該在前,而“德經”是傳,是對本經的解釋,理應排在後,這種理解有悖於《老子》書的實際,强分經、傳而硬定篇序,實在是難以服人。無意倒置説同樣也缺乏理據。我們不能説帛書《老子》甲本無意顛倒了,《老子》乙本也無意顛倒了,北大漢簡本又無意顛倒了。世界上哪有這麽多的意外?所以,這些理由並不能證明《道》上《德》下就是《老子》書的本來面目。

有學者結合韓非所見本、楚簡、帛書、漢簡進行綜合比較研究,堅定認爲《老子》古本篇序排列爲“《德》上《道》下”,直到劉向校書才將《老子》的篇序調整爲“《道》上《德》下”。[28]

案:郭店楚簡《老子》雖然有甲本、乙本、丙本之分,但看不出與“《德》上《道》下”或“《道》上《德》下”兩種篇序的關係。比如其甲本既有王弼本第3、第9、第15、第16、第19、第25、第30、第32章的内容,也有第40、第44、第46、第55、第56、第57、第64、第66章的内容。其乙本基本上是《德》篇的内容,但也有第13章的文字。其丙本既有第17、第18、第31章,也有第35、第64章的内容。用它支持“《德》上《道》下”的篇序早出,是没有多少説服力的。

以韓非《解老》、《喻老》所見《老子》版本爲“《德》上《道》下”篇序也並不可靠。日本學者金谷治(1920—2006)早已辨明,韓非《解老》、《喻老》引用《老子》篇章凌亂,“無法確認是按照版本順序而來”,“被作爲論據的下編在前,上編在後那樣的事實無論在《解老》篇或《喻老》篇中都是不存在的”[29]。其説可信。(www.xing528.com)

以帛書《老子》甲本、乙本,北大漢簡本爲據來推定《老子》篇序原爲“《德》上《道》下”表面上證據充足,但其實也經不起分析。

三種簡帛本《老子》中抄寫年代最早的是帛書甲本,整理者推斷其“可能在秦、漢之際”。但傳世本會不會比它晚呢?“《道》上《德》下”的篇序會不會是劉向所爲呢?我看未必。

唐陸德明《老子·道經音義》云:“老子生而皓首,爲周柱下史,睹周之衰乃西出關,爲關令尹喜説道德二篇,尚虚無無爲,凡五千餘言。河上公爲章句四卷,文帝徵之,不至。自至河上責之,河上公乃踴身空中。文帝改容謝之,於是授漢文以老子章句四篇,言治身治國之要。其後談論者,莫不宗尚玄言,唯王輔嗣妙得虚無之旨。”[30]這告訴我們,最早的《老子》注是“河上公”“章句”,而王弼本也出於河上公本。

馬叙倫(1885—1970)校《老子》時曾指出,“依河上本以改王本者頗多”,“王注原本蓋已不復觀”。[31]瓦格納也説:“與王弼的注釋一起流傳的《老子》並非王弼注釋的原本,而是被河上公本《老子》取代了的文本。”[32]因此現在的研究者普遍認爲:“王弼《老子》是河上公流傳譜系上的一種。儘管王弼和河上公的注彼此迥異,但他們的《老子》原文則非常相似,都可以當做河上公本《老子》的樣本。指出這點的重要之處在於通行本《老子》,不管我們是指河上公本還是王弼本,本質上都是河上公本《老子》。”[33]所以,傳世本《老子》最早的源頭就是河上公本。

從司馬遷《史記》的記載看,河上公本《老子》可從西漢上溯至戰國時代。《史記·樂毅列傳》記載:“其後二十餘年,高帝過趙,問:‘樂毅有後世乎?’對曰:‘有樂叔。’高帝封之樂卿,號曰華成君。華成君,樂毅之孫也。而樂氏之族有樂瑕公、樂臣公,趙且爲秦所滅,亡之齊高密。樂臣公善修黄帝、老子之言,顯聞於齊,稱賢師。”又云:“太史公曰:始齊之蒯通及主父偃讀樂毅之報燕王書,未嘗不廢書而泣也。樂臣公學黄帝、老子,其本師號曰‘河上丈人’,不知其所出。河上丈人教安期生,安期生教毛翕公,毛翕公教樂瑕公,樂瑕公教樂臣公,樂臣公教蓋公。蓋公教於齊高密、膠西,爲曹相國師。”[34]太史公將時人曹相國師蓋公的《老子》之學,由樂臣公上溯至樂瑕公,再由樂瑕公上溯至毛翕公,進而由毛翕公上溯至安期生,最後追溯到河上丈人,這麽具體、清楚,應該有所本,屬於實録而非猜測。樂臣公是“趙”“爲秦所滅,亡之齊高密”之人,其樂瑕公、毛翕公、安期生則應該爲戰國時人,而“河上丈人”爲這一系《老子》之學傳授的“本師”,更當屬戰國時人無疑。司馬遷雖然説“不知其所出”,不知道他的具體來歷,但從其傳《老子》之學的弟子安期生、毛翕公、樂瑕公、樂臣公、蓋公來看,應該是歷史上的真實人物而非神話虚構(“踴身空中”的描寫例外)。明白了這一點,我們就知道儘管《老子》“河上公章句”最早出現於漢文帝時,好像没有帛書甲、乙本早,但其來源、其祖本,完全可以上溯至戰國時代。戰國時“河上丈人教安期生”的《老子》,篇序推想也應該是“《道》上《德》下”的。從這一點來看,傳世本《老子》的篇序也不一定會晚於帛書甲、乙本。

我們的猜想從過去的出土文獻中也可得到印證。

謝守灝(1134—1212)《混元聖紀》卷三記載:“唐傅奕考核衆本,勘數其字,云:項羽妾本,齊武平五年,彭城人開項羽妾冢得。望安丘之本,魏太和中,道士寇謙之得。河上丈人本,齊處士仇嶽傳家之本,有五千七百二十二字,與韓非《喻老》相參。又洛陽有官本,五千六百三十五字。王弼本五千六百八十三字,或五千六百一十字。河上公本有五千五百五十五字,或五千五百九十字。並諸家之注多少參差。然歷年既久,或以他本相參,故舛戾不一。”[35]董思靖《道德真經集解序説》則作:“傅奕考核衆本,勘數其字,云:項羽妾本,齊武平五年,彭城人開項羽妾冢得之。安丘望之本,魏太和中,道士寇謙之得之。河上丈人本,齊處士仇嶽傳之。三本有五千七百二十二字,與韓非《喻老》相參。又洛陽官本五千六百三十五字。王弼本五千六百八十三字,或零六百一十,或三百五十五,或三百九十。多少不一。”[36]兩者雖有個别字句的出入,但内容大致相同。是説北齊武平五年,彭城(今徐州)有人盗發項羽妾墓,得到一個《老子》本子,稱之爲“項羽妾本”。唐太史傅奕(555—639)的《道德經古本篇》即由此而來。傅奕用“項羽妾本”“考核衆本”,與漢魏以來流行的安丘望之本、河上丈人本、洛陽官本、王弼本相參校,强調各本字數舛戾不一、諸家注釋多少參差。但傅奕僅是强調字句異於其他傳本,並未提及其篇次與傳世本有何區别。諸參校本皆爲“《道》上《德》下”,假若“項羽妾本”分篇有所不同,傅奕應當有所反映。傅氏一句不提,可見“項羽妾本”篇序與傳世本没有什麽不同。[37]如果謝守灝説屬實,從年代而言,“項羽妾本”也不會晚於帛書甲本。

從文字學的角度看,謝守灝説是經得起檢驗的。宋人夏竦(985—1051)撰《古文四聲韻》,其卷第一收有《道德經》的“芻”字,其卷第三又收有《古老子》的兩個“狗”字。[38]徐在國、黄德寬通過對傳抄《老子》古文的系統整理以及與郭店楚簡《老子》及其他出土古文字資料的對照,證明歷史上流傳的《老子》古文,絶非向壁虚造,它們淵源有自,多數是來自戰國時代的《老子》寫本。[39]李學勤指出,所謂“《古老子》”,當指北齊武平五年(574)彭城人開項羽妾冢所得的《老子》。項羽楚人,其妾墓中的《老子》也很可能是用楚文字寫成的。[40]這些都説明夏竦所見《道德經》和《古老子》,都是戰國古文,甚至是楚文字寫成的,説它們是“戰國時代的《老子》寫本”,當屬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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