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者和决策者之间的态度、交流和权力等很多方面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这种差异往往主要体现在他们对达到预期变化以及对教育改革的革新要求上。当代世界著名教育科学家托尔斯顿·胡森(Torsten Husen)在它的专著《教育研究与教育决策》中指出,由于“研究者的需要与决策者的需要有着本质的不同”,二者间差异较大。他认为,造成研究者与决策者之间关系紧张的原因是“两种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平等的地位”“看问题的不同角度”以及“对学术的不同看法”等四个方面的因素。
毋庸置疑,在国外,人们普遍承认教育决策者同教育研究人员的关系有“问题”并且“还远未得到解决”。托尔斯顿·胡森(Torsten Husen)更是指出,二者之间关系紧张会导致二者的“分裂”。1995年,经合组织发表了一篇题为“教育研究与发展——趋势、问题与挑战”的报告,该报告一项重要的结论便是:必须加强教育研究者和决策者之间的相互交流。有的学者甚至认为,有必要把这种交流“持久性”和“制度化”以改善二者间的“复杂关系”。
总体而言,国外教育研究界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改善教育研究与教育决策的关系:
第一,研究的语言应当改变,以是研究尽可能更易为决策者所理解,使研究更有针对性、更加及时、更为准确。
第二,对决策者和研究者进行相同形式的专业训练,以培养能够使研究者和决策者更好地相互理解和共同工作的新技能。
第三,要开发组织文化以促进相互理解。
第四,研究的重点和资金应由负责资助研究的决策者和研究者等共同确定。(www.xing528.com)
第五,“研究者应把帮助政府这个顾客了解其实际需要作为自己的一项工作。有时,为了使某些问题得以研究,研究者就不得不帮助决策者重新理解这些问题”。
第六,“为使教育研究真为研究政策所用”,必须在“长期的研究”与“应用性研究”两种研究中实行一种。
第七,尽量选择符合实际并和时代主要问题联系起来的研究课题。这方面一个恰当的例子是,智利教育部启动了“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平等”计划(MECE),同时又开展了另一项引人注目的研究行动,借以“拉近研究人员与决策者之间的距离”。
第八,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要加强教育研究与教育决策的合作。印度尼西亚强调教育研究要纳入一种长期的总计划,这种研究应与国家的教育优先事项相一致;在法国,教育学领域里的研究人员已经被安排在几个负责调查教育及教育研究问题的国家委员会里工作;在某些联邦制国家如德国、瑞士等,一些受决策者控制的教育研究机构也相继建立。
需要指出的是,在加强合作的同时,国外教育研究工作者也认识到要避免“完全受政策支配的研究”所带来的“危险性”,虽然这种“危险性”存在与否仍有“争论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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