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采集后,应储存于适当的容器中,原则是容器不能与样品的主要成分发生化学反应。为防止吸水或失水,常用玻璃、塑料、金属等容器保存,最好放在避光处。
样品采集后,为了防止水分或其挥发性成分散失,以及其他待测成分的变化,应尽快分析,尽量减少保存时间。如不能马上分析,则需妥善保存,不能使样品出现受潮霉变、挥发、风干、变质、成分分解等现象,以确保样品的外观和化学组成不发生任何变化,保证测定结果的准确性。特殊情况下,可加入不影响分析结果的防腐剂,或冷冻干燥保存。样品的保存归纳为4个字:净、密、冷、快。
①净。将样品放在洁净容器内,周围环境也应保持干燥整洁。
②密。尽可能放在密闭的环境中保存,防止易挥发成分的逸散,易分解的要避光保存。
③冷和快。易腐败变质的要低温保存,保存时间也不能太长,尽快分析。
保存的方法是将制备好的平均样品装在密封、洁净的容器内(最好用具磨口塞的玻璃瓶,切忌使用带橡皮垫的容器),置于避光处。样品应按不同的检验项目妥善包装、保管。保存方法根据样品可能的变化而定:易腐败变质的样品应保存在0—5℃的冰箱中;易失水的样品应先测定水分,使用时可根据需要和测定要求选择。
1.冷藏
短期保存的温度一般以0~5℃为宜。(www.xing528.com)
2.干藏
可根据样品的种类和要求采用风干、烘干、升华干燥等方法。其中升华干燥又称为冷冻干燥,它是在低温及高真空度(温度:-100—30℃,压强:10—40Pa)的情况下对样品进行干燥,所以食品的变化可以降至最低程度,保存时间也较长。
3.罐藏
不能及时处理的鲜样,在允许的情况下可制成罐头储藏。例如,将一定量的试样切碎后,放入乙醇(φ=96%)中煮沸30min(最终乙醇含量应在78%~82%的范围内),冷却后密封,可保存一年以上。
4.其他
特殊情况下,可加入不影响分析结果的防腐剂。
一般检验后的样品还需保留一个月,以备复查,保留期从检验报告单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易变质的食品不予保留。保留样品应加封存放于适当的容器中及地方,并尽可能保持其原状,对易变质的食品不能保存时,可不保留样品,但应事先对送验单位说明。对感官不合格的样品可直接定为不合格产品,不必进行理化检验。最后,存放的样品应按日期、批号、编号摆放,以便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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