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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元的政治思想与人生、道德哲学-《中国哲学通史清代卷》解读

时间:2023-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阮元的“节性”说,在理论上将“人欲”纳入了“人性”的范畴之中,既符合孟子的人性论思想,亦与戴震的人性论思想保持着理论上的一致性,故具有反对宋儒“以天理为性”、排斥人欲的伦理思想倾向,含蓄地表达了反理学的思想特征。(二)阮元的仁学与“性命”思想乾嘉学者阐发哲学思想,往往通过训诂的方式,以实证的方法追求一种理想中的

阮元的政治思想与人生、道德哲学-《中国哲学通史清代卷》解读

(一) “顺”“鲜”“达”三字训释中所表达的政治思想

阮元通过有选择的方式,将儒家经典中并非常用的语词上升到重要的思想史高度,从而通过训诂的方式作一创造性的解释,曲折地表达了他爱民的政治与伦理思想。在《释顺》篇,阮元说道:“有古人不甚称说之字,而后人标而论之者;有古人最称说之恒言要义,而后人置之不讲者。孔子春秋时,志在《春秋》,行在《孝经》,其称至德要道之于天下也,不曰‘治天下’,不曰‘平天下’,但曰‘顺天下’。‘顺’之时义大矣哉,何后人置之不讲也!《孝经》‘顺’字凡十见。……‘顺’与‘逆’相反,《孝经》之所以推孝弟以治天下者,顺而已矣。故曰:‘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是以卿大夫士本孝弟忠敬以立身处世,故能保其禄位,守其宗庙,反是,则犯上作乱,身亡祀绝,《春秋》之权所以制天下者,顺逆间耳,鲁臧、齐庆皆逆者也。此非但孔子之恒言也,列国贤卿大夫莫不以顺、逆二字为至德要道。是以《春秋》三《传》、《国语》之称‘顺’字者最多,皆孔子《孝经》之义也。”(135)

阮元通过文献训诂,得出了这样的政治学结论:“圣人治天下万世,不别立法术,但以天下人情逆叙而行之而已。(《尔雅》:‘叙,顺也。’)故孔子但曰‘至德要道以顺天下’也。‘顺’字为圣经最要之字,曷可不标而论之也。”(136) 阮元从经典中找出“顺”字,无非是借经典的权威来阐发自己的哲学思想。他如此推崇“顺”字,其实与戴震讲“达情遂欲”的伦理与政治学的主张有异曲同工之妙。而且与李贽所讲的顺民之情,遂民之欲,民本自治的伦理、政治思想,在精神上也是相通的。

在《释魚芉》篇,他认为古“鲜”字虽然从字义的角度看属于鱼部,但从音的角度看,与斯相近,因而可以相互通借。此点,顾炎武、惠栋都已经从训诂学的角度揭示了这一道理。阮元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以经典为例,证明将“鲜”释为“斯”的重要性。他说:

元谓“鲜”“斯”通籍之迹,求诸经传多有可稽释者,少误便成舛谊,今试释之。有以“斯”本语词,籍声近之“鲜”为用者,则有《尚书·无佚》曰:“文王怀保小民,惠鲜鳏寡。”“鲜”即“斯”字,言文王惠斯鳏寡,即祖甲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鳏寡之义是也。《伪孔》训鲜为“少”,失之。又《立政》曰:“知恤鲜哉。”《诗·蓼莪》曰:“鲜民之生,不如死之久矣。”“鲜”皆当训“斯”字。……而《伪孔》训“鲜”为“少”,《毛传》训“鲜”为寡,并失之。(137)

上述所引的阮元分析表明,只有将“鲜”释为“斯”而不释为“少”,才能揭示出儒家经典中关爱生民的民本思想精神。一字之义的细微差别,使得儒家经典的精神迥然有异。训诂方法如何与哲学思考无关?训诂的重要性亦由此可见一斑。

在《释达》篇,他针对宋明以来将“达”理解成“明体达用”之“达”,提出了一种重视事功的人生观。他说:

“达”之为义,圣贤道德之始,古人最重之,且恒言之,而后人略之。元按:达也者,士大夫智类通明,所行事功及于家国之谓也。(138)

他反复引证古代经典,以证明“达”非“达用”之“达”,而是指士大夫“学问通明,思虑不争,言色质直,循行于家国之间无险阻之处也”。(139)

阮元对“达”字作如此的训诂,在今人看来,颇有翻案之嫌。因为“闻达”之“达”、“达人”之“达”,就有“达用”等事功的追求。阮元一反儒家经典训释中的常训,而别心裁地将“达”训为“士大夫智类通明,所行事功及于国家之谓之也”,无非是要借助经典的权威来表达自己的哲学思考而已。这种表面上的“考据之实”其实追求的是“思想之虚”而已。其对“相”字的训释,亦体现了“以实求虚”的思想特征。

在《释相》篇,阮元说道:“自周、秦以来,同宰辅之臣皆名曰‘相’,相之取名,必是佐助之义。”“相”之本字为“襄”字,“古人韵缓,平仄皆可同义,是以‘辅相’之‘相’亦可平志,‘赞襄’之‘襄’亦可去声,后人昧此,故不知‘襄’‘相’音同,可假借矣。”(140)

阮元的伦理学思想集中体现在《性命古训》一文里。在该文里,他通过对儒家经典中性、命两字的意涵分析,得出“节性”的伦理主张。阮元认为:“古性命之训虽多,而大指相同。”仅以《尚书》《召诰》《孟子》《尽心》二说为例可知。《召诰》上说:“节性,惟日其迈。王敬作所,不可不敬德。”又说:“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自贻哲命。今天其命哲,命吉凶,命历年。”又说:“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通过对这些文献的分析,阮元进一步地得出自己的哲学观点,认为《召诰》所讲的“命”,“即天命也。若子初生,即禄命福极也。哲与愚,吉与凶,历年长短,皆命也。哲愚授于天为命,受于人为性,君子祈命而节性,尽性而知命。故《孟子》《尽心》亦谓口目耳鼻四肢为性也。性中有味、色、声、臭、安佚之欲,是以必当节之”(141)

阮元的“节性”说,在理论上将“人欲”纳入了“人性”的范畴之中,既符合孟子的人性论思想,亦与戴震的人性论思想保持着理论上的一致性,故具有反对宋儒“以天理为性”、排斥人欲的伦理思想倾向,含蓄地表达了反理学的思想特征。

在论述心性修养的传统伦理学问题时,阮元通过训诂的方式,揭示了“主敬”与“主静”的区别。他说“古圣人造一字必有一字之本义,本义最精确无弊。‘敬’字从‘苟’从 ‘攴’。‘苟’,篆文作‘茍’(音亟),非‘苟’(音狗)。‘茍’即‘敬’也,加‘攴’以明击敕之义也。‘警’从‘敬’得声得义。故《释名》曰:‘敬,警也,恒自肃警也。’此训最先最确。盖敬者言终日常自肃警,不敢怠逸放纵也。……非端坐静观主一之谓也,故以肃警无逸为敬。凡服官之人,读书之士,所当终身奉之者也。……盖静者,敬之反也”(142) 。(www.xing528.com)

联系宋儒心性修养论,如周敦颐“主静”,二程、朱子“主敬”,且程朱的心性修养论都坚持“主一谓之敬”的观点。阮元既反对“主静”的修养论,亦反对“主一谓之敬”的修养思想,而是“以肃警无逸为敬”,即以自我反思、敲打、不懈怠、不放纵为敬。阮元对“敬”的这一解释显然含蓄地批评了宋儒及程朱理学的修养论,在具体的理论主张上表现出反宋儒的思想倾向。

(二) 阮元的仁学与“性命”思想

乾嘉学者阐发哲学思想,往往通过训诂的方式,以实证的方法追求一种理想中的客观之意。阮元通过训诂的方式,对原始儒家的仁学思想,以及宋明以来详细而热烈讨论过的“性命”思想,给出了他自己新的解释。

阮元将仁学看作是孔子的核心思想,如他说:“孔子为百世师,孔子之言著于《论语》最多。《论语》言五常之事详矣,惟论‘仁’者凡五十有八章,‘仁’字见于《论语》者凡百有五,为尤详。若于圣门最详切之事论之,尚不得其传而失其旨,又何暇别取《论语》所无之字标而论之邪?”(143) 问题是,在《<论语>论仁论》长文里,阮元几乎是通过资料长编的方式,将《论语》中涉及“仁”字的资料集中在一起,同时又引证其他文献,以证明孔子的仁学思想是他阮元所理解的那样:“相人偶为仁”之意。因此,阮元的仁学思想并不就是孔子“仁学”思想的原意。在我们看来,阮元运用训诂的方式对孔子仁学的思想所作的解释,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其实表达了阮元本人的仁学思想。然而,由于阮元的“新仁学”思想是建立在文字训诂基础之上的,以一种貌似的客观性面目掩盖了其新思想的光芒。这一含蓄的新思想与其作为三朝大吏的身份极其吻合。如果不理解他通过语言学的方法进行哲学思考的思想特征,下列有关仁和己与私的论述与辨别就很难被看作是一种哲学的论述。

他为了证明“仁,即相人偶”新仁学观点,以训诂的方式引证了大量的语言学文献:“许叔重《说文解字》:‘仁,亲也。从人二。’段若膺大令《注》曰:‘见部曰:“亲者,密至也。”会意。’《中庸》曰:‘仁者,人也。’《注》:‘人也,读如相人偶之人,以人意相存问之言。’《大射仪》:‘揖以耦。’《注》:‘言以者,耦之事成于此意相人耦也。’《聘礼》:‘每曲揖。’《注》:‘以人相人耦为敬也。’《公食大夫礼》:‘宾入三揖。’《注》:‘相人耦。’《诗·匪风》《笺》云:‘人偶能烹鱼者。偶能辅周道治民者。’……以上诸义,是古所谓人耦,犹言尔我亲爱之辞。独则无耦,耦则相亲,故其字从人二。”(144)

在“仁即相人偶”的仁学思想前提之下,阮元又通过大量的训诂材料,并从文本内部语词的内在一致性原则上出发,进一步论证宋儒将“己”释为“私”,“克己”解释为战胜“己身私欲”的观点属于对经典的误解,从而以“乾嘉汉学”的语言学工具重新阐发他的仁学思想。他说:“颜子‘克己’,‘己’即‘自己’,与下文‘为仁由己’相同,言能克己复礼,即可并人为仁。……仁虽由人而成,其实当自己始,若但知有己,不知有人,即不仁矣。……若以‘克己’字解为私欲,则下文‘为仁由己’之己,断不能再解为私,而由己不由人反诘辞气与上文不相属矣。”(145)

为了进一步证明自己的“己非私”的观点更符合孔子的原意,他先引前贤毛奇龄(字西河)来支持他的观点。“毛西河检讨《四书改错》曰:‘马融以约身为克己,从来说如此。惟刘炫曰:“克者,胜也。”此本扬子云“胜己之私之谓克”语。然己不是私,必从“己”下添“之私”二字,原是不安。至程氏,直以己为私,称曰:“己,私欲”。《集注》谓“身之私欲”,别以“己”上添“身”字,而专以“己”字属私欲,于是宋后书皆注“己”作“私”,引《论语》“克己复礼”为证,诬甚矣,毋论字义无此,即以本文言,现有“为仁由己”,“己”字在下,而一作“身”解,一作“私”解,其可通乎?’”(146)

次引同时代凌廷堪的研究成果来支撑他自己的观点:“凌次仲教授曰:‘即以《论语》“克己”章而论,下文云“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人”“己”对称,正是郑氏相人偶之说。若如《集注》所云,岂可曰“为仁由私欲乎”?再以《论语》全书而论,如 “不患人之不己知”,“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皆“人”“己”对称。……若作私欲解,则举不可通矣。’”(147)

其实,自戴震始就一直反对宋儒将儒家经典中的“己”解释为“私”,而且这种思想可以从学术史追溯得更早些,如王夫之就提出“有我之非私”。由此可以看出,阮元的伦理学思想在基本精神上属于中国“早期启蒙”思想的阵营。只是他的新思想深深地隐藏在其分散的字义考据学之中,一般情况下不容易被发现,而且是以追求古典人文知识的客观意义的面貌出现的,没有戴震的思想那样具有批判的锋芒,故很多人不太注意到阮元的反宋儒的思想。

阮元“新仁学”思想的语言学方法大体如上。下面再从其“性命论”思想看其语言学的方法。在性命论的传统哲学命题方面,阮元为反对李翱的“复性说”,通过对《尚书》《孟子》《诗经》中有关“性命”“威仪”等词语的重新解释,提出了“节性”的“性命说”。如果仅从语言学的方法角度看,阮元对“性命”论述的新意在于:他将“性”与“生”联系起来,以说明人性内在地包含着情与欲的感性成份。他说:“‘性’字本从‘心’从‘生’,先有‘生’字,后造‘性’字,商周古人造此字时即已谐声,声亦意也。”(148) 由此,他将《尚书·西伯戡黎》篇中“王曰:‘我生不有命在天’”一句中的“生”字解释为“性”字,并认为这是虞夏商周四代以来首次出现的“性”字,《周易》卦、爻辞只有“命”字,无“性”字,表明“性”是包括于“命”之内的,而且表明“性受于天”。而性与命发生关联也首见于此篇。由此可以看到李翱“复性说”之不符合儒家的性命理论以及性命理论的常说史。(149)

要而言之,阮元通过一系列的训诂方法,将晋唐人的“性命说”与商周人的“性命说”的差异作出了如下的概括:“晋唐人言性命,欲推之于身心最先之天,商周人言性命者,祗范之于容貌最近之地,所谓威仪也。”(150) “商周人言性命多在事,在事故实,而易于率循。晋唐人言性命多在心,在心故虚,而易于附会,习之此书是也。”(151) 也即是说,晋唐人把性命问题讲得很玄,而商周人讲性命问题很切合日常生活,具有可见性与实在性。而商周人的这种质朴的“性命观”其实也就是阮元本人的性命观。

总之,阮元通过语言学方法,重新阐释了儒家的仁学与性命理论,体现了乾嘉考据学时代哲学思考的“语言学转向”的特征。这种语言学方法主要是以古典的语文学为内容,表现出强烈的“人文实证主义”色彩。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意识到,这种语言学方法其实还是一种经典解释学方法,其中包含了思想者个人浓厚的主观理解成份,并不像自然科学,甚至也不像社会科学那样,具有特别强势的客观性色彩。虽然,这一语言学方法的转向的意义也许并不像胡适梁启超所认为的那样具有科学的精神,但至少在思想的形式上为中国哲学开辟了一条“求知”“求真”的认识论的新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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