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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震论天道与人道-中国哲学通史 清代卷

时间:2023-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戴震看来,天道与人道的区别在于:“在天道不言分,而在人物,分言之始明。”戴震的意思是说,天道运行是自然浑沦的,不讲分别与差异。尤其不能接受的是,因为戴震的人性论思想中有告子、荀子的思想元素,就推论说戴震不重视道德、伦理。戴震还进一步地论述了人道的特殊性,那就是“人道”概念既描述“实体实事”的“人伦日用之行”,也包含了表征“纯粹中正之名”的“仁义礼”的伦理法则。

戴震论天道与人道-中国哲学通史 清代卷

戴震看来,天道与人道的区别在于:“在天道不言分,而在人物,分言之始明。”戴震的意思是说,天道运行是自然浑沦的,不讲分别与差异。而人道则要讲究分别、差异,甚至是“察之而几微必区以别之”,因而要讲“分理”,这样,人伦的关系才能变得更清晰,更有秩序。但是,天道与人道又有内在的联系,这种联系是通过人的能动性——“继之者善”的社会行为来实现天人之间的贯通的。“易言天道而下及人物,不徒曰‘成之者性’,而先曰‘继之者善’。继谓人物于天地其善固继承不隔者也;善者,称其纯粹中正之名;性者,指其实体实事之名。一事之善,则一事合于天;成性虽殊而其善也则一。善,其必然也;性,其自然也;归于必然,适完其自然,此之谓自然之极致,天地人物之道于是乎尽。”(25)

此段文献中所讲的“必然”,即是今天伦理学中所讲的“应然”。戴震在理论上相信人伦具有某种客观性,尤其相信儒家的“五伦”具有不得不如此这样的必然性,故称之为“必然”。而他将人性之性看作是“自然而然”的实有性,必须受善的“必然”法则的规范与约束。就此点而言,他的人性论思想接近历史上的告子、荀子,从自然性的角度规定人性的哲学思路,属于孟子一系所谓的“义外”论者。然而,戴震又十分重视人性中“心知”的先验性,认为通过长养人性中的心知,可以让人性提升到神明的境界。故戴震自己坚决维护孟子的性善说,反而批评荀子的性恶说。因此,对于戴震的人性论思想,我们既不能简单地说是告子、荀子一系的,也不能简单地说就完全等同于孟子的性善论。尤其不能接受的是,因为戴震的人性论思想中有告子、荀子的思想元素,就推论说戴震不重视道德、伦理。更不能像熊十力所说的那样,清代以后社会风气的败坏、道德的沦丧与戴震提倡的伦理学思想有关。

戴震还进一步地论述了人道的特殊性,那就是“人道”概念既描述“实体实事”的“人伦日用之行”,也包含了表征“纯粹中正之名”的“仁义礼”的伦理法则。如他说:“古圣贤之所谓道,人伦日用而已矣,于是而求其无失,则仁义礼之名因之而生。非仁义礼有加于道也,于人伦日用行之无失,如是之谓仁,如是之谓义,如是之谓礼而已矣。”(26)

戴震此处所言,其实就是《中庸》“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思想的重新表述,也可说是在晚明以降,特别是泰州学派“百姓日用即是道”的解释脉络之下的再阐释。但戴震对此古老命题在理论上似乎有所推进,即从“取实予名”的角度阐述了仁、义、礼等人伦规范之名,是从人伦日用的无失状态中产生的。换句话说,仁、义、礼等人伦之名是对人伦日用无失状态的一种命名。因此,仁、义、礼等人伦规范本身不具有第一性,而“人伦日用”本身才是第一性的。从这一“取实予名”的理论立场出发,戴震批评宋儒把仁义礼等伦理法则客观化,进而把伦理法则与具体人伦日用行为两分,最终在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导致蔑视具体感性生活的伦理学思想,如他说:

宋儒合仁义礼而统谓之理,视之“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因以此为“形而上”,为“冲漠无朕”;以人伦日用为“形而下”,为“万象纷罗”。盖由老庄、释氏之舍人伦日用而别有所(贵)[谓]道,遂转之以言夫理。(27)

而在戴震看来:(www.xing528.com)

人伦日用,其物也;曰仁,曰义,曰礼,其则也。专以人伦日用,举凡出于身者谓之道,故曰“修身以道,修道以仁”,分物与则言之也;中节之为达道,中庸之为道,合物与则言也。(28)

由上所引两段文献可知,戴震所讲的“道”,既表征实体实事——物,又表征人伦法则。从其天道论来看,气化之物是内在的具有自身法则的,也即是他所说的“气化即道”。而人道与天道相似,故人伦日用的生活本身也是有规则的,人道的法则即是仁、义、礼等“纯粹中正之名”。这就是他与传统经学“有物有则”的思想保持高度一致的地方。

但是,戴震的上述论证也有其理论上的困难之处,即我们如果没有一个评判是非得失的标准在先,又如何能讨论人伦日用的无失与有失呢?更进一步地说,用来描述人道无失状态的仁、义、礼等规范难道与我们描述恒星运动的法则一样,具有极高的客观性内容,具有普遍的有效性吗?站在儒家立场之外的道家佛教基督教等人群能接受仁、义、礼这套法则吗?戴震批评“宋儒合仁义礼而统谓之理,视之‘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的客观唯心主义进路的伦理学,体现了他重视“人伦日用”——感性生活第一性的新伦理思想倾向。但对于我们生活中的合理伦理规范是从哪里来的重大理论问题,戴震仍然没有给出新的、令人满意的回答。他所坚持的“取实予名”的经验论认识论进路,将仁、义、礼等伦理规范看作是对我们日常生活无失状态的一种命名,在思辨的理论层面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具有肯定感性生活优先性的思想倾向。但他将仁、义、礼等规范看作是对人道中正无失状态的恰到好处的描述,即他所说的“纯粹中正之名”,又从经验论的理论进路将这些伦理规范客观化了。再者,由于仁、义、礼等伦理规范在中国文化传统里具有相对稳定的历史内涵,因而在现实层面就基本上消解了其理论中所包含的微弱的新义。

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说,他非常有力地批判了宋明儒伦理学客观唯心主义的缺失,但又在唯气论的理论体系中将仁、义、礼等的伦理规范重新客观化了,因而也就没有提供出一个更好的、能够替代宋明儒的新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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