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希腊时期,为使人居环境更有序地发展,出现了希波丹姆规划模式。古罗马建筑师维特鲁威(Vitruvius)的《建筑十书》阐述了城市选址、环境卫生、坊际建设、公共建筑布局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并提出了当时的“理想”城市模式。[3]中世纪社会发展缓慢,城市多以教堂为中心。到了文艺复兴时期,建筑师阿尔伯蒂(Alberti)、帕拉第奥(Palladio)等人也提出了一些反映当时商业兴盛和城市生活多样化的城市发展模式。
产业革命前的欧洲城市,除罗马等少数城市外,一般规模较小。多数城市是自然形成的,城市功能和基础设施都比较简单,卫生条件也差,城市规划的内容主要着眼于道路网和建筑群的安排,生态与人居环境条件极不理想。随着19世纪工业革命的到来,工业的大发展、城市化的加快,使城市出现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垃圾到处都是,臭水满街流淌,大气灰蒙蒙,城市难见有绿色。城市的盲目发展,贫民窟和混乱的社会秩序造成城市居住环境的恶化,严重影响了居民的正常生活。城市环境的恶化,引起了人们对城市生态和居住环境的高度重视,从而促进了现代城市规划思想的萌生。
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及人居环境思想始于人们从社会改革角度对解决城市问题所做的种种探索。19世纪上半叶,一些空想社会主义者继空想社会主义创始人莫尔(Thomas More)等人之后提出种种设想,把改良住房、改进城市规划作为医治城市社会病症的措施之一。[4]19世纪和20世纪之交,霍华德(Ebenezer Howard)倡导“田园城市”,1915年格迪斯(Geddes)提出区域原则,倡导城市规划与区域规划相结合的学说。[5]他们的学术思想对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的发展影响深远。
在19世纪,影响最广的城市规划实践是法国官吏奥斯曼(Haussmann)1853年开始主持制定的巴黎规划。尽管巴黎的改建,有镇压城市人民起义和炫耀当权者威严权势的政治目的,但巴黎改建规划将道路、住房、市政建设、土地经营等做了全面的安排,为城市改建做出有益的探索,巴黎规划大大促进了巴黎市生态与人居环境的改善。影响所及,科隆和维也纳等城市也纷纷效法。(www.xing528.com)
这一时期还出现了另一种建设实践:英国一些先进工业家在建设工厂的同时,建设新的工人镇。由于新城镇脱离了老城区,基础设施较好,环境卫生得到了改善,城市生态与人居环境优于旧城区。至今,城市建设仍是采取旧城改建和新城建设两种基本形式。19世纪90年代,西欧各国已逐渐形成以公共投资改进市政建设,同控制私人用地相结合的城市发展战略概念。
制定城市建设法规最初的目的是维持整齐、清洁、安定的城市环境,以保障居民健康。英国1848年制定《公共卫生法》,其中规定了住宅的卫生标准,1906年颁布《住宅与城市规划法》;瑞典1907年制定了有关城市规划和土地使用的法律;美国纽约1916年颁布了控制土地利用和建筑高度的分区区划法规,后来在1961年为适应新情况,修改成为区划决议。实践证明,城市建设和管理要有相应的法律体系,严格的城市建设法规可以提高城市建设的质量,改善城市生态与人居环境。
20世纪以来,人类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国际政治、经济、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革,科学技术长足发展,人文科学日益进步,价值观念起了变化,这一切都对城市生态与人居环境的改善产生深刻的影响。1933年的《雅典宪章》概述了现代城市面临的问题,提出了应采取的措施,是现代城市规划理论发展历程中的里程碑,是促使城市生态与人居环境改变的节点。宪章阐明“居住是城市的第一活动”[6],所以住宅区应该占用最好的地区,应该计划成安全舒适方便的邻里单位。关于工作,宪章认为工业应按其性质分类,布置在不同的地带里,“工作地点与居住地点之间的距离应该在最少时间内可以到达” “工业区与居住区应以绿色地带或缓冲地带隔离”[7]。应该在新建区预留空地,在旧区清除毁坏建筑以腾出空地作为绿化与活动场地,并保留市郊的风景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