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城市研究起源于对居住环境问题的研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城市规划的发展,对舒适和宜人的居住环境的追求,在城市规划中的地位得到确立。
1.宜居城市的内涵
宜居城市,是指适宜于人类居住和生活的城市。我们认为,对“宜居城市”的理解不能拘泥于形式和概念,需要从以下角度来审视其内涵。
一是“宜居城市”是所有城市的发展方向,以及规划和建设的目标,因此,“宜居城市”并非某个城市的专有或代名词。
二是“宜居城市”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或者说是一个动态的目标,即一个城市是“宜居城市”,那它是相对其他城市或相对于过去而言,因此,是否达到“宜居城市”的标准,要参照城市及其自身发展的历史。
三是“宜居城市”是居民对城市的一种心理感受,这种感受与居民的个人属性,即年龄、性别、职业、收入和教育程度等密切相关,因此,对“宜居城市”的评价和宜居建设的重点要充分考虑居民的评价,而不能单纯出自政府的主观意愿。
四是体现一个城市是否宜居,其内涵不仅要看城市发展的经济指标,更重要的是要看城市是否能够满足居民在不同层次上对居住和生活环境的要求。(www.xing528.com)
因此,“宜居城市”的建设目标具有层次性,较低层次的建设目标应该是满足居民对城市的最基本要求,如安全性、健康性、生活方便性和出行便利性等,较高层次的建设目标则是满足居民对城市的更高要求,如人文和自然环境的舒适性、个人的发展机会等。
总之,“宜居城市”是适宜于人类居住和生活的城市,是宜人的自然生态环境与和谐的社会和人文环境的完整统一体,是城市发展的方向和目标。
2.宜居城市系统
宜居城市是一个由自然物质环境和社会人文环境构成的复杂巨系统。其自然物质环境包括自然环境、人工环境和设施环境三个子系统,其社会人文环境包括社会环境、经济环境和文化环境三个子系统。各个子系统有机结合,协调发展,共同创造出健康、优美、和谐的城市人居环境,构成宜居城市系统(如图1-1所示)。
图1-1 宜居城市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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