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旅游景区与旅游资源
旅游资源是指“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凡是能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因素”。旅游资源是旅游景区的核心和基础。相对于游客而言,旅游景区主要是一个空间场所的概念,是为游客提供服务的对象,称为旅游对象;而旅游对象以旅游资源为核心,包括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商品等诸多要素。
(二)旅游景区与旅游目的地
旅游目的地往往是具有下列四大功能(即四个A)的旅游地域综合体:吸引性(Attractions)——有旅游景区和旅游吸引物;舒适性(Amenities)——提供与旅游活动直接相关的住宿、餐饮、娱乐和商业零售等其他配套设施;可达性(Access)——提供方便的区际、区内交通;辅助服务(Ancillary Services)——提供当地社区服务,如查询信息、银行、邮政、医疗、治安、法律援助。
旅游目的地比旅游景区的功能完善得多,空间尺度也要大得多。旅游目的地一般是指一个比较大的地理区域,如一个国家、一个海岛、一座城市等。而旅游景区只是旅游目的地的核心部分。当然,一些小型的旅游目的地和旅游景区之间往往会出现重合的现象。如鼓浪屿,既可以说是一处旅游目的地,也可以说就是一个旅游景区。没有足够的空间也就不能称其为旅游目的地,而只能称为旅游吸引物。至于旅游度假区、风景名胜区等,其实都是属于旅游景区的一种类型。
(三)旅游景区与旅游景点(www.xing528.com)
旅游景点是旅游景区的核心要素,是旅游景区存在的基础。它是以旅游吸引物为主体,经过人为开发,可供旅游者观光、休闲的单位旅游点。旅游景区与景点都是以吸引物为核心。
旅游景区与景点的差别,首先是空间尺度上的差别。旅游景区一般由数个景点构成,和景点相比较,旅游景区空间尺度大,旅游景区的吸引物具有一定的规模和数量,只有旅游景区吸引物能形成市场影响和规模效应。而单位的旅游景点,不会成为独立的旅游地。在一些地方,也有一些独立的景点对外经营(如地方寺庙),影响面很窄,产业的经济意义不大。
旅游景区与景点的差别还在于配套设施完善程度的不同。旅游景区是独立的对外经营单位,需要配套的旅游设施和完善的服务体系。景点是旅游景区的组成部分,虽然也需要配套设施和服务,如安全设施、卫生设施、服务人员等,但一般不独立地对外经营,因此不要求完善的配套体系。
(四)旅游景区与旅游吸引物
旅游吸引物是旅游景区为某种旅游目的加工而成的,它可能是一种可以直接卖给旅游者的旅游产品,也可能是一种节日活动,它可能存在于旅游景区中,也可能存在于旅游景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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