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闲置老房产生的原因多样。既是农民生活水平提高新建住房后带来的必然结果,也是农村的管理未跟上发展的佐证,更是村民将闲置老房当作固产保值的后果。
首先,是村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必然。随着村民经济能力的提高,农村社会结构由“主干”家庭向“核心”家庭转变。小家庭独立谋生能力增强。子女分家分户的情况普遍,加之老房住房面积小、采光通风性差、基础设施不完备、邻里间隔小,交通不便等多种因素,村民建新房的欲望强烈。以宁夏B村为例,近年换新房的比率达到80%以上,46%的村民选择拆除原有住房,其余则在交通便利的自耕田上新建住房。村民换新房后空出来的房屋则留给家中老人居住,老人则从更旧的老房中搬出。这样就导致了旧村中心形成空洞。等到老人去世,又一批房屋将被闲置,导致闲置房屋数量扩大,“空心村”面积更大。
其次,是农村人口的流动所导致。改革开放后,农村人地绑定关系松动,部分农村人口通过求学等途径改变户籍,农业户口转非农业户口的人数剧增。部分农村人口选择去城市工作和生活,外出的农业人口大幅增加。人口的转移使得作为生活场所的住房被大量闲置。另外,农民短期进入城市从事非农业生产,也使得农村房屋出现“季节性”闲置。(www.xing528.com)
再次,规范性老房管理条例缺少。以宁夏B村为例,调查后发现针对老房的管理和拆除尚未有明确的条例。村干部介绍说,目前的方案初定拆除后每人会得到规定面积的宅基地。但是尚未有先例。且这部分宅基地需要等村集体重新批到建设用地后才能兑现。在强制性的政策没有落实之前,村民对旧宅的利用率虽然不高,但是作为固有财产,并且考虑到将来子女建房用地,村民也不愿意轻易处分老房。
最后,不愿拆除、流转老房的心理原因。村中心的老房是父辈成长的场所,祖辈奋斗半辈子的产物。因此对“重视家庭”的国人尤其是村民来说。房子往往是家的象征。就算老房破旧也不愿意轻易拆除。而在外工作、生活的村民也将老房看作是“根”的象征,是情感回归的寄托对象。闲置老房虽破旧,但窗花、门联却年年换新。因此,有些村民虽然一年甚至几年一次才回老房打扫、探亲,也仍然不愿意让其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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