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念是文化的精髓和对文化的深入解读。乡村旅游以深度挖掘和保护民族文化为核心,以发展风情乡村游为目标。乡村文化旅游主要就是感受各民族独特的文化,包括传统建筑、民族服饰、饮食文化、传统手工技艺、民族歌舞等。这些民族文化都充分体现了乡村独特的文化内涵。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背景下,推动乡村文化与旅游的协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而理念融合是实现二者实质性、内涵式、深度和全面协同的基础和关键所在。乡村文化和旅游理念协同的思想基础或协同发展的理念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共生原则
乡村文化和旅游形成于乡村这个特定的区域内,乡村文化的蝉变和旅游的发展不仅共生于乡村特定的地域,同时根源于乡村居民的历史创造。文化是旅游的关键要素,旅游是文化的一种现象,二者共生共荣。文化与旅游犹如一块硬币的两个面,本质上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
乡村文化和旅游的共生性告诉我们二者本身是融为一体的,其在现阶段的理念融合也是天然所成,将二者进行融合其实是对这种共生性的回归。所以将乡村文化和旅游进行理念协同似乎是无中生有、多此一举,但在现实中,乡村文化与旅游却被当成两种存在物而加以对待,导致二者渐行渐远,文化被曲解,旅游则无根。那么在文化与旅游割裂的现实情况下,借助于文化和旅游而进行的乡村振兴的新的历史时期,如何使乡村文化和旅游之关系回归本位呢?乡村文化和旅游的深入互动协同是将二者关系重新拨正,回归本真的关键,而共生性正是理念融合的内在基础。
(二)共赢原则
乡村文化挖掘、保护、传承和旅游开发都是为了适应我国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现阶段,维持原有的乡村结构已不能为文化保护提供持续的动力机制,需要通过乡村旅游来推动文化挖掘、保护和传承。文化保护与旅游协同,面向市场,通过科学规划与生产性开发,将文化资源转化为现实的产业经济。同时,通过对乡村旅游重新植入文化之魂,提升旅游活动的品质,实现乡村文化保护开发的社会效益和旅游经济效益的共赢。
1.乡村文化推动旅游发展
乡村文化是重要的旅游资源,诸如民居、农事活动、传统音乐、舞蹈,传统手工技艺、民俗节庆等都是乡村旅游的核心吸引物。文化是旅游的本质属性,游客除了欣赏乡村自然风光外,还渴望体验原生态的乡村文化。乡村文化的重新融入和归位,为乡村旅游植入了灵魂,借此提升和丰富旅游的品位和内涵,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因此,在乡村旅游开发中,要积极发挥其文化资源生产力的作用,增加文化旅游项目,以提升旅游的价值体验。如在墨戎苗寨的旅游实践中,将苗族巫傩绝技、苗族鼓舞、苗族民歌加入乡村旅游活动中,增强了旅游的互动性,游客的体验感加强。
2.旅游带动乡村文化繁荣
(1)恢复乡村文化传承空间。乡村文化遗产传承的根基在农村。然而,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传统村落的数量正逐年减少,村落空间承载的历史与文化也正在急剧消失。尤其在我国西部地区,由于贫困人口众多,大量人口外流造成空心村现象更加严重,直接导致乡村文化失去了生存土壤和传承空间,传承链条断裂。有数据显示,从2000年到2010年,全国减少自然村寨90万个。为了更好地保护传统村落,从2012年到2016年,住建部等七部门陆续公布了五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总计3796个。依托于这些传统村落开展的乡村旅游,为乡村文化保护提供有力的保障。
乡村文化生境和依托空间的衰落甚至丧失是我国乡村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制约因素,而旅游开发为文化找到了适合现代社会发展的生存空间和传承的动力。乡村旅游发展以整个村落的文化、自然环境和居民的日常生产生活为依据,通过整合创意而成为整体性的旅游目的地。从而起到恢复乡村文化保护传承空间,重新唤醒乡村文化的价值,促进乡村文化繁荣。同时,通过旅游开发,越来越多的人投入到乡村文化保护和传承的工作当中去,促进了传统乡村聚落的有效保护和文化传承。如我国有许多地区建成了民俗文化依托型乡村旅游景区,实现了对已破坏的乡村文化生境的修复和再现。
(2)促进乡村文化实现生产性保护。文化是动态的,是不断发展的。随着乡村旅游活动的开展,被开发利用的文化项目获得了新的生命力,从而得以传承延续和发展。乡村旅游开发,促进乡村文化及其价值得到进一步挖掘。另外,对传统手工技艺、民俗、舞蹈、音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能够丰富旅游产品及其文化内涵,增加游客的体验感,有利于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3)增强民众的文化保护自觉性。文化的旅游生产性保护开发,为村民带来了看得见的经济收益,从而使村民的主体角色价值得到了提升和体现。乡村旅游给村民展现自己文化的机会,他们可以通过文化展示以及游客的积极反馈,发现自己文化的价值,从而增强文化自信心。而随着文化自觉性的增强,村民会主动选择自己认为有价值的文化进行展示,实现经济收益,进一步提升文化认同感,吸引更多的人投入到文化保护中来。游客通过旅游能够深切地体会到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可以从“特意安排”的文化情境中获得更多的感观和心理体验,由此,可以扩大乡村文化的影响,扩大受众面,为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建立更加广泛的群众基础。
(三)共享原则
乡村文化保护开发和旅游发展应体现共享原则,因为旅游开发中的共享原则,关系到乡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经济结构变迁,更关系到乡村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借助于乡村文化的旅游开发主要涉及村民、政府、开发运营企业、游客等利益主体,它们均有各自的利益诉求。在旅游开发中,往往过分强调旅游开发运营企业的利益,而忽视当地村民的利益;同时,游客的利益也被漠视或侵犯,旅游的文化体验很差。如利益不能共享,旅游则不能持续发展,更谈不上乡村文化的保护传承了。在共享原则下,四大利益主体在乡村旅游发展中会有意识地引导乡村社会经济结构趋于良性变迁。
共享原则的推行可以获得进一步促进乡村文化保护传承的条件。
1.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形成乡村文化保护传承动力源
由于村民是乡村文化主要传承者,因此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为了更好地体现共享原则,使文化旅游开发成果共享落到实处,政府通过界定旅游资源的所有者权益、评估,包括文化旅游资源的价值、引导村民参与文化旅游发展等,以提高村民资产性和劳动性收益。
2.提高村民的保护意识,增强文化自信与文化自觉
共享原则通过村民参与社区旅游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等决策的制定,以及从事旅游服务项目等,使他们对自身的文化价值有了重新认识,并懂得传统民族文化对旅游发展的重要作用,从而会自觉主动地保护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因此,村民通过参与相关旅游开发活动对本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增强了他们的民族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
3.促进主客之间的良性互动,提升乡村文化的影响力
共享理念在保障旅游经营者利益的同时,使游客的利益也获得保障,基于此,游客与村民之间形成良性互动。游客将外界新的发展与健康的生活理念带到乡村,村民学到了相关文化知识,改变陋习,提升了综合素质。同时,参与到旅游当中的村民对本民族文化的亲身展示,又为游客提供亲身体验原生态乡村文化的机会,从而真正提升了游客的旅游体验质量。
(四)适度原则
虽然旅游发展为乡村文化保护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平台,但乡村旅游开发中也出现了文化依存生境(居所)、民俗文化原真性(过度舞台化和商品化)、村民生活生产传统仪式等方面的丧失,导致乡村文化快速变迁,给乡村文化保护传承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因此,正确对待和处理乡村文化保护和旅游之间的互动关系,做到适度协同,对于乡村文化旅游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www.xing528.com)
1.适度协同的内涵
适度协同是对乡村文化旅游开发的一种规制,其内涵是对传统文化价值做出商业性认可和评估的适度再生产,是培育文化价值、文化认同和文化消费的重要内容,是扩展文化传承空间的重要机制,是实现乡村文化繁荣和旅游发展这两个目标的共同追求。适度协同以生产性保护和活态传承为实施基础,尊重、鼓励和促进具有商业潜力的文化进行开发利用,将文化保护和乡村旅游置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理念中,把村落打造成经济、人文、民生的共同体。
乡村文化体验是乡村旅游活动的重要内容,乡村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离不开乡村文化的支撑。而村民是乡村建设、文化保护的主体,文化传承形成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以及乡村旅游发展带来的既得利益,为实现新形势下乡村文化保护与乡村旅游的适度协同带来了更多可行性。
2.适度协同的现实依据
目前,我国乡村旅游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很多地方发展乡村旅游只是为了追求经济效益,而不是为了实现社会、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乡村文化与旅游之间的协同存在失度现象:其一是对保持文化原真性的过度谨慎,其二是对经济利益的过度追求。在我国文化保护、乡村旅游和精准扶贫等政策实施的当下,乡村文化旅游开发具有生产导向性和消费导向性,由此造成文化保护和旅游经济发展的话语机制是不平等的,传统文化保护和商业目标成为两个矛盾性因素,乡村文化的保护极有可能沦为一种口号和开发的理由,这必然引起乡村文化资源的滥用和资源的无序开发,造成对乡村文化内涵的曲解及原真性消失的问题。同时,旅游开发针对的是具有旅游吸引力和利用价值的文化遗产,一些没有显现价值的但是很优秀的民族文化被遗忘,长此以往,经济目标至上的商业观念无形之中就会淘汰这些“没有用”的文化,它们也就慢慢淡出和消亡在历史的长河中。
但是,文化保护传承也要顺应时代和环境的变化,要自然地融入村民的日常生活中去,让他们成为传统文化的践行者和宣传者。另外,乡村文化保护要积极地与旅游需求寻求适度协同,以适应民族文化保护与当地经济发展的新形势,以及游客对原生态的乡村文化的追求。因此,在这种背景下,要把乡村文化保护放在首位,在保护传统文化原真性的前提下,对乡村文化进行适度旅游开发。
(1)文化保护传承需要适度协同。乡村文化作为旅游吸引物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其中保持文化原真性是寻求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如前所述,相对于经济发展,乡村文化保护往往处于弱势,势必会出现破坏性的行为,造成“开发性破坏”。这是由商业行为的本性所决定的,追求开发利益最大化就要高度迎合游客的需求,而这往往会歪曲文化的内涵,造成文化失真。因此,在乡村文化融入旅游过程中,就需要把握好开发利用的“度”,在保持文化本真性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保护性开发,推动乡村文化的传承发展。
(2)提升旅游产品品质需要适度协同。乡村文化以其原生态性而成为乡村旅游发展的核心资源,决定着乡村旅游产品的品质,进而决定着乡村旅游发展的方向和深度。而适度协同能很好地保持乡村文化的原真性,能吸引游客积极参与和互动,以满足游客对乡村文化体验的心理需求,提高其旅游质量。因此,基于对乡村文化挖掘、提炼和展示,适度协同可以丰富和提升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和品质。
(3)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需要适度协同。乡村文化和旅游的适度协同,因保持了文化的原真性,使村民能够自然真切地感知自己曾经熟悉的环境、生产、生活和习俗等,倍感亲切而乐于参与。游客因体验到这种乡村原生态性的文化及村民友好的态度而满足。如果文化内涵长期处于失真状态,村民因生活在其中而失去心里的归属感,同时,游客的认可度降低,进而影响旅游地的吸引力和收益下降。因此,乡村文化的旅游开发不能以追求经济利益为唯一目标而进行过度开发,要从长计议寻求实现可持续发展,即寻求乡村文化保护与旅游开发的良性互动和适度协同。这对于现阶段我国贫困人口众多、有丰富且独特乡村文化资源的西部地区乡村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五)“五大理念”原则
保持乡村文化多样性、原真性等文化理念,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文化为根”等乡村旅游发展理念具有高度的契合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论述,已经成为全国各地推进乡村旅游发展的重要共识。此外,文旅协同也是乡村旅游发展的普遍规律,越来越多的地区通过挖掘当地特色文化来推进乡村旅游繁荣发展。这些发展乡村旅游的经典案例中蕴含的“生态为先”“深挖文化”等理念已经逐渐深入我国乡村振兴的战略中。
乡村旅游能够最大限度地保留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守护人们在乡村的精神家园,能够“不砍树、不占田、不拆房”地实现村民就地脱贫致富,与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存在深度契合。五大理念是改革开放30多年经验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得出的智慧结晶,是实现“十三五”规划乃至更长时期内发展目标的指导性思想理念,是行动和实践的先导,必须坚持用五大理念引领乡村文化的旅游开发,才能破解乡村旅游发展难题、凸显乡村旅游发展优势、增强乡村旅游发展动力。
1.创新是驱动乡村文旅协同的动力之源
乡村文化保护传承和旅游的发展要靠创新来推动,涵盖开发理念、经营模式、市场业态和政策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和创新。第一,在开发理念上要打破传统的经济效益导向和城镇化导向定势思维,大力推行休闲旅游、生态旅游、低碳旅游、全域旅游等新型旅游开发理念,强化乡村旅游在保护文化和环境、降低能耗、促进产业升级、重视人文关怀等方面的优势。第二,在经营模式上要激发多元化市场主体的活力,实现从政府主导、村民自主的分散经营模式向政府—企业—村民多方参与,独资、合资、合作、混合所有制等多种经营模式共存的内生性发展模式转变。第三,在商业形态上要实现从农家乐、果蔬采摘等初级业态形式向第一、二、三全产业链延伸并深耕细作,挖掘乡村民风民俗文化内涵,适应和引领时代需求,发展野地露营、自驾观光、休闲农庄、养生田园、健康养老等高级业态。第四,在政策管理机制上要注重政策引导和倾斜,推动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离,完善四级行政管理体系、多部门联动体系和行业自律协会体系三位一体的“大体制”建设,并加快建立乡村旅游行业规范标准,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加强投融资渠道和平台建设。
2.协调是统筹乡村文旅协同的重要法宝
依托乡村文化发展旅游是解决“三农”问题、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方面,纵览乡村旅游全局必须做好规划布局、资源要素、多方利益、开发和保护的协调工作。在规划布局的协调上,要优化村庄建设和农村用地规划的编制,既顺应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又尊重历史传承和文化异质性;在资源要素的协调上,要促进土地、资金、人才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内在协调,聚合多方资源并使之发挥综合作用;在多方利益的协调上,要协调和处理好政府、游客、投资经营者和村民等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政府要着重完善乡村旅游基础配套设施和保障体制建设,不同部门之间要探索建立多头统筹和协调机制,实现政府、社会组织、个体三级联动,积极促进多方主体的交流合作;同时,要协调和处理好乡村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的关系、城镇化建设和乡村保护的关系,在改造建设中,不能大搞推倒重建,要注重乡土原真风味和整体风貌的保留,保护和发展“从自然中生长出来”的建筑,建设空间形态和自然风貌相协调的生态社区,塑造人居和谐、特色鲜明的美丽乡村。
3.绿色是把握乡村文旅协同精髓的根本要义
不同于人工痕迹明显的城市空间环境特质,乡村旅游由于提供了一种“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的解压方式,受到越来越多的追捧和青睐。绿色包含绿色环境、绿色建筑、绿色产业、绿色生活等方方面面,绿色发展倡导低碳、环保和高效,强调取之自然、融入自然,与自然对话,与文化对话,其本质是一种天人合一的发展模式。乡村文化旅游与其他旅游形态的不同之处还在于乡村旅游所蕴含的乡愁情结。人类在本质上是自然的产物,在灵魂深处对回归大地和自然的向往已经深深融入骨髓,而乡村正是在人类数千年文明史长河中逐渐形成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典范形式,民风民俗和乡村景观建筑都是人与自然共同进化和相互影响的产物,是人类文明史的活化石,是城市发展进步的“根”。乡村旅游的精髓便是留住这种绿色原真的“乡愁”和“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的泥土情结。
银川市贺兰县常信乡四十里店稻渔空间一景(张绍慧/摄)
4.开放是促进乡村文旅繁荣的必由之路
乡村旅游的发展应当是开放和包容的。一方面,乡村旅游的产业分工要实现全产业链式的包容性发展。李克强总理评价旅游不仅是服务业,而且是覆盖一、二、三产业的综合性产业。乡村旅游的发展应该是全产业链发展,应该积极探索一、二、三产业的融汇整合、产业链条的分工协作、市场的深度细分和产业链延伸,挖掘上游和下游的拓展空间。另一方面,乡村旅游的空间要实现全域式和免门票式开放发展。与传统旅游景区相比,乡村旅游应当是无边界的,全域处处是景区;旅游收费应当是无门票的,收入来自游客的购物、休闲和体验消费等途径。同时,乡村旅游的市场也应当是开放和包容的,允许经营模式、经营业态、经营主体、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共生。为此,必须加快开放土地流转、明确用地标准和建立乡村旅游行业规范,调动多方力量、各种资源共同服务于乡村旅游的发展。
5.共享是实现乡村旅游价值的本质要求
实现发展成果共享,惠及民生和促进扶贫脱贫事业是乡村旅游发展的本质要求和价值归宿。乡村发展和城市发展应当是并重的,要改变农村服务城市、城市反哺农村,使乡村成为与城市平行的空间;改变乡村封闭独立、第一产业占主导的单一形态,将乡村发展成具备健康养老、生态休闲等功能的培训教育和示范基地,使投资经营商、村民和游客和谐相处,成为社会大众不分彼此、共建共享的家园。此外,村民不必迁徙或进城打工就能够实现在家门口奔小康,将“空心村”变成“旅游村”,缓解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等社会问题,留住乡村文化存在的空间,则是乡村旅游的特殊价值和意义所在。因此,在乡村旅游的发展过程中要注重旅游扶贫并促进精准扶贫,出台相关的政策保障和优惠措施,支持乡村和社会资本合作,带动村民返乡建设美丽家园,就地实现创业和就业,促进村民经济效益共享和乡村生活品质提升,让乡村旅游成为乡村发展和村民脱贫致富的广阔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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