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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与现代:新八德与国际主义》-中国思想文化论集

时间:2023-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中国传统伦理,孙中山非常重视传统道德的继承。在这里,孙中山不仅充分体现了一种民族自信与文化自信,而且从国际视野以民族主义的角度谴责帝国主义,对近代帝国主义不讲信义、侵略成性却声称“博爱”不啻是一种有力的驳斥。

《传统与现代:新八德与国际主义》-中国思想文化论集

孙中山所处的时代是一个风云变幻、救亡图存的时代,也是一个中西方文化激烈冲突碰撞的时代,更是一个传统与现代思想融合交汇的时代。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孙中山的伦理思想必然带上时代的烙印,并回答时代带来的问题,在传统与现代的中西方思想中作出抉择。

对于中国传统伦理,孙中山非常重视传统道德的继承。在他看来,我们中华民族曾有着高尚的道德,可是近百年来,这些“固有的道德”都丢掉了,这是中国由强而衰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我们要“恢复”它们,“有了很好的道德,国家才能长治久安。……从前中国民族的道德……比外国民族的道德高尚得多……我们现在要恢复民族的地位,除了大家联合起来做成一个国族团体以外,就要把固有的旧道德先恢复起来。有了固有的道德,然后固有的民族地位才可以图恢复”[129]。这里不仅体现了孙中山为中华民族争独立谋复兴的奋斗宗旨,而且还难能可贵地体现了他对中华民族和传统文化的一种自信,这种民族自信与文化自信在今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征途中,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启迪意义。

什么是“固有的旧道德”?孙中山说:“讲到中国固有的道德,中国人至今不能忘记的,首是忠孝,次是仁爱,其次是信义,其次是和平。”[130]此外,还有“智仁勇”精神。[131]这里,孙中山创造性地提出了“忠孝、仁爱、信义、和平”新“八德”。这既是对传统“八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继承,更是在吸收西方近代“自由、平等、博爱”道德精华后,重构出来的近代中国新道德。在孙中山这个新“八德”中,“忠”取代了“孝”成为新“八德”之首,既突出体现了孙中山“国家至上”的爱国主义博大胸襟与现代价值观,也体现了近代中国从“国破”必然“家亡”的血泪领悟后,由传统“以家为本”向“以国为本”的根本转变。而“仁爱”“和平”更可说是中西道德精华相融合后的思想结晶,它们既体现了“仁者爱人”“和为贵”“为万世开太平”等中国传统思想精华,又融合了西方“自由、平等、博爱”及国际主义、和平主义等现代思想与价值观。

孙中山所说恢复“中国固有的道德”,并不是全盘接受传统旧道德,而是在新的时代背景和现实需要下,扬弃发展了传统旧道德。虽然用的是旧道德名称,但实际上是进行了“中体西用”式的融合新诠释,在内容上则可说是“旧瓶装新酒”。

例如对于新“八德”中“忠”的解释,孙中山说:“忠字的好道德还是要保存。”[132]但他明确指出,过去讲的“忠”,是“忠君”,忠于一人;现在讲“忠”,是要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他说:“古时所讲的忠,是忠于皇帝……我们在民国之内,照道理上说,还是要尽忠,不忠于君,要忠于国,要忠于民,要为四万万人去效忠。为四万万人效忠,比较为一人效忠,自然是高尚得多。”[133]显然,孙中山所讲的“忠”,不但不是传统旧道德,而且恰恰是传统“忠君”旧道德的对立物,其中贯注着“自由、平等、博爱”的时代新内容,体现着深厚的爱国主义精神

对于“仁爱”,孙中山的解说与传统儒家也有区别。他赞赏墨子的“兼爱”说。他说,中国“古时最讲爱字的莫过于墨子。墨子所讲的‘兼爱’,与耶稣所讲的‘博爱’是一样的”[134]。这样,他就把“仁爱”,解释为墨子的“兼爱”以及西方“博爱”。他反对儒家的“爱有等差”,认为“博爱云者,为公爱而非私爱”[135]。早期,他还批评中国古代“尧、舜之博施济众,孔丘之尚仁……皆狭义之博爱,其爱不能普及于人人”[136],只有基于平等之上的“博爱”才能“普及于人人”,才是真正的博爱。可见,他对“仁爱”的解释不仅与传统定义不同,还融合了西方“自由、平等、博爱”的新思想。不仅如此,孙中山还针对当时的革命需要,认为革命党人、革命军人的“仁”,应表现为爱国、救国,而三民主义即“为军人之仁所由表现”[137]。这里把爱国、救国、实行三民主义作为“仁爱”的内容,既突出地体现了孙中山“以国为本”的爱国主义情怀,也充分体现了孙中山伦理思想的实践性与时代性。

对于“信义”与“和平”,孙中山更是直接地把它们改造成为反对帝国主义背信弃义、欺诈和掠夺弱小民族,维护民族独立的道德规范。针对当时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他着重强调了“信义”“和平”是中国优于西方的美德,认为“中国人几千年酷爱和平,都是出于天性。……说到和平的美德,更是驾乎外国人。这种特别的好道德,便是我们民族的精神”[138]。在这里,孙中山不仅充分体现了一种民族自信与文化自信,而且从国际视野以民族主义的角度谴责帝国主义,对近代帝国主义不讲信义、侵略成性却声称“博爱”不啻是一种有力的驳斥。

从以上可以看到,孙中山所谓的“恢复中国固有的道德”,绝不是对中国传统道德伦理的简单恢复,而是继承其中优秀的道德传统,并吸取近代西方伦理思想的精华,从而赋予传统道德范畴以崭新的内容,把孙中山的伦理思想说成像一个复古派人物那样“完全是中国的正统思想”,无疑是不恰当、不合适的,而且在当时五四新文化运动风起云涌的时代背景下还显得别有用心。在戊戌变法时期,确实有封建顽固派出于维护旧制度的需要,竭力维护传统伦理纲常,仇视新道德。如张之洞就说:“三纲为中国神圣相传之至教,礼政之原本、人禽之大防,以保教也。”[139]又说:“使民权之说一倡,愚民必喜,乱民必作,纪纲不行,大乱四起。”[140]康有为严复等维新派人物,虽然开始也提倡新道德,但不久,随着政治上日趋保守,他们的思想也逐渐变为复古派,宣扬国粹,继而力图建立孔教,等等。孙中山伦理思想的重大意义,正在于反对了封建顽固派与复古派,从国际视野和时代高度,对传统旧伦理纲常进行了开创性地改造与新诠释,从而构建了近代资产阶级新道德。更难能可贵的是,孙中山对待传统旧道德,也不同于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全盘否定,而是采取了一种“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的扬弃态度。虽然他赞扬五四新文化运动反对旧道德提倡新道德是“实为最有价值之事”[141],但他也明确地说,对中华民族“固有的东西,如果是好的,当然要保存,不好的才可以放弃”[142]。完全可以说,这种对待民族传统的理性态度和方式,时至今日仍然是我们对待传统唯一正确可取的态度。

对于西方伦理思想,孙中山也反对“全盘西化”。这最突出地表现在对“自由、平等、博爱”及“互助论”的态度上。(www.xing528.com)

孙中山是“自由、平等、博爱”口号的拥护者、提倡者。早在20世纪初,他就明确宣布:“我等今日与前代殊,于驱除鞑虏、恢复中华之外,国体民生尚当与民变革,虽经纬万端,要其一贯之精神则为自由、平等、博爱。”[143]尽管如此,他并没有简单孤立地照搬“自由、平等、博爱”的内容,也没有全盘接受西方对此的论述,而是选择改造后将其融于三民主义思想之中,以适应当时中国革命的需要。

比如对于“自由”,孙中山接受了西方关于“自由是国民在民主制度下所享有的各项自由”的思想,以此反对传统封建专制制度,但与此同时,他也反对西方那种极端个人自由化和无政府主义的观点。在他看来,自由最重要的还应指民族和国家的自由、独立和自主:“个人不可太过自由,国家要得完全自由。到了国家能够行动自由,中国便是强盛国家。要这样做去,便要大家牺牲自由。”[144]“政治团体中的分子有平等、自由,便打破政治力量,分散了政治团体。……大家要希望革命成功,便先要牺牲个人的自由,个人的平等。把各人的自由、平等,都贡献到革命党内来。”[145]总之,在个人自由与团体自由、国家自由的关系问题上,孙中山所强调的是国家、团体自由,要求大家牺牲个人自由以求得团体、国家自由。显然,孙中山在肯定个人自由的前提下反对西方的极端个人自由化和无政府主义,希望以此改变当时革命队伍一盘散沙的状态,从而增强革命党的团结及战斗力,这种对“自由”的理解已与西方原本的“自由”大相径庭。但应该说,个人自由同国家、团体自由不是对立的,自由与纪律、服从、集中也不是对立的,因为人是社会性的,脱离社会一切规定的无政府主义、极端自由化的绝对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只有遵循遵守现实社会的规定规则后,个人才有可能获得真正的自由。孙中山在这把个人自由同团体、国家自由对立起来,把自由与纪律、服从、集中对立起来,对当时的无政府主义、极端自由化也未能找到理论根源与解决途径,从而使他领导下的革命党未能像中国共产党那样,用铁的纪律形成革命队伍真正的战斗力,最后取得革命的成功。由此也可见他所代表的近代中国资产阶级以及所领导的民主革命的软弱性。

对于“平等”,孙中山也与西方传统的平等观不同。孙中山主要讲政治平等,他一再提倡民众权力地位的平等。他说:“我们讲民权平等,又要世界有进步,是要人民在政治上的地位平等。”[146]“我们主张民权革命,便铲平那些阶级,要政治上人人都平等,就是男女也要平等。”[147]但孙中山不同意西方资产阶级的“天赋人权论”,认为这种理论对于“打破君主的专制”,虽有其意义与作用,但它是不合科学、不合历史事实的。他区别了“天生的”不平等与“人为的”不平等,认为“天生人类本来是不平等的”,也就是说,人天生有聪明才力的差异,但是他坚决反对“人为的”不平等,这种不平等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由于“特殊阶级的人过于暴虐无道”所造成的。对于这种不平等,“要打破君权、使人人都是平等的”[148]。由此他还提出“真平等”与“假平等”的观念,“真平等”是指“始初起点的地位的平等”,也即“政治上的地位的平等”,而假如不顾“天生的”不平等,“不管人的天赋聪明才力”的不同,“把他们压下去”,那就是“假平等”。[149]总之,人只有先天聪明才力的差异而不能有后天权力地位的不平等,后天的人为不平等要通过民权革命来打破。可以说,孙中山这种论证比西方的“天赋人权论”深刻合理得多,对封建专制等级制度的批判也有力得多,而他以此提出民权革命是获得政治平等的唯一途径,也更能唤起人们的革命热情,从而对革命起到激励推动作用。

对于“博爱”,孙中山也同样予以新的诠释。他赞赏西方人道主义的博爱,还专门阐明了人道主义博爱与传统“仁爱”以及三民主义的关系。在他看来,“我国古代,若尧舜之博施济众,孔丘尚仁,墨翟兼爱,有近似博爱也者,然皆狭义之博爱,其爱不能普及于人人”。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博爱则是“广义之博爱”,它“普遍普及,地尽五洲,时历万世,蒸蒸芸芸,莫不被其泽惠”[150]。尽管赞赏人道主义的博爱,但在内涵上他还是结合具体革命实践,融进三民主义的内容。他说:“我们的民生主义,是图四万万人幸福的,为四万万人谋幸福就是博爱。”[151]而三民主义“为军人之仁所由表现”[152]。就是说,爱国、救国的革命党人、革命军人为实现三民主义而奋斗,体现出来的“仁”就是博爱。可见,他的“博爱”内容与西方也已不同。

拿来主义吸收西方思想精华同时反对“全盘西化”,这种扬弃态度同样体现在他对于“互助”思想的运用中。

“互助论”是19世纪末俄国无政府主义者克鲁泡特金所提出的理论。它不同意生存竞争,更不同意社会达尔文主义把生存竞争看作是社会进化的规律,而认为“互助”才是生物界乃至人类社会进化的基本原则。孙中山毕生致力于推动人类社会进步,始终是达尔文进化论的拥护者,但他也同时融会贯通了“互助论”的思想。在他看来:“人类初出之时,亦与禽兽无异;再经几许万年之进化,而始长成人性。而人类之进化,于是乎起源。此期之进化原则,则与物种之进化原则不同:物种以竞争为原则,人类则以互助为原则。社会国家者,互助之体也;道德仁义者,互助之用也……人类自入文明之后,则天性所趋,已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致,向于互助之原则,以求达到人类进化之目的矣。”[153]这里,孙中山首先吸取了达尔文的进化论,把生存竞争作为生物进化的原则,但他并没有把人混同于一般动物,而是科学理性地把人与动物做了区分,接着引入“互助论”作为人类进化的原则,并继而阐明社会国家、道德文明之功用。可见,孙中山的“互助”观点既与克鲁泡特金“互助论”不同,也与社会达尔文主义不同。还应该指出,孙中山吸收引入“互助”思想作为社会国家进步原则,从而在理论上有力地谴责以社会达尔文主义为理论基础的帝国主义弱肉强食侵略弱小民族国家的政策,充分体现了孙中山作为一个政治家、思想家的博学睿智以及国际主义、和平主义的博大胸襟。

从上可以看到,孙中山的伦理思想力图融合扬弃、继承发展中西方伦理思想精华,面对时代作出了超越传统、构筑现代又融合传统与现代的新诠释。他既体现了中国由传统“以家为本”向现代“以国为本”的伦理转变,并发展提出“国家至上”的爱国主义现代价值观;又反对“全盘西化”,反对西方传统的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天赋人权论以及社会达尔文主义,并对西方传统的“自由、平等、博爱”及“互助论”进行了新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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