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样质量保证
1.采样质量保证
(1)采样人员必须通过岗前培训,切实掌握采样技术,掌握现场测定仪器性能,熟知水样固定、保存、运输条件,并通过质量控制技术考核持证上岗。
(2)采样仪器设备应按检定规程或校(检)验方法校准,并处于有效工作状态。其材质应符合有关规范和规程的规定。
(3)采样人员应按规定的采样方法进行采样。如果要改变采样方法,应记录在案,并且保证所选择的采样方法比规定的采样方法优越。
(4)采样断面应有明显的标志物,采样人员不得擅自改动采样位置。
(5)采样人员应做好现场采样记录,及时核对标签和检查保证措施的落实。
(6)一般采样质量保证应注意事项见第九章第二节。
(7)特殊项目的采样质量保证应符合有关分析方法的规定。
2.水样采集控制
(1)采样的时间和点位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保证采样点位置准确。
(2)采样时,检查容器编号与点位是否吻合,并先用该采样点的水荡洗采样器与水样容器2~3次,然后再将水样采入容器中,并按要求立即加入相应的保存剂,贴好标签。应使用正规的不干胶标签。
(3)用船只采样时,采样船应位于下游方向,逆流采样,避免搅动底部沉积物造成水样污染。采样人员应在船前部采样,尽量使采样器远离船体。
(4)在同一采样点上分层采样时,应自上而下进行,避免不同层次水体混扰。
(5)在样品采集与分装时,要严格防止操作现场环境可能对样品的沾污,尤其要防止采样船污染的影响。
(6)测油水样应在水面下20~50cm处单独采集,全部转移测定。采取油样和细菌样品时,不得用水样冲洗采集器和容器,亦不得采混合水样。
(7)测溶解氧的水样采集时应避免水样曝气,水样应避免与空气接触,水样采集后容器中不得存有气泡。
(8)除溶解氧和生化需氧量的水样应全部注满容器外,其他水样一般不要注满容器,水面距瓶塞应不小于2cm。
(9)每批样品应选择部分项目加采平行样、加标样和现场空白样,与采样同时注入容器,加入相应保存剂,随样品一起送实验室分析。
(10)采集时应考虑可能影响水质的全部因素,包括地理的、气候的、水文的以及人文和社会生产等方面以及这些因素可能的变化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www.xing528.com)
(11)采样结束前,应仔细检查采样记录和水样,若发现有漏采或不符合规定时,应立即补采或重采。
(12)每次分析结束后,除必要的留存样品外,样品瓶应及时清洗。水环境例行监测水样容器和污染源监测水样容器应分架存放,不得混用。各类采样容器应按测定项目与采样点位,分类编号,固定专用。
(二)采样安全措施
1.一般安全措施
(1)河流涉水采样应有2人以上同时进行,并限制在卵石河床断面,采样前应用探深杆对水深进行探测,水深到大腿处时不许涉水采样。
(2)如果采样人员不能确定自己的淌河能力或水流较急时,应在河岸一坚固的物体上系一根安全绳,并穿一套经安全检查的救生衣。
(3)在桥上采样时,应在人行道上作业,防止发生事故。如果因采样作业干扰交通,应提前与地方交通部门协商,并在桥上设置“正在作业”显示标志。
(4)在通航河流的桥上采样时,现场作业应特别小心,注意航行来往船只和航行安全。
(5)在船上采样必须有2人以上,船要有良好的稳定性。采样过程中船要悬挂信号旗,以示采样工作正在进行中,防止商船和捕捞人靠近。
(6)采样人员自行划船采样,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熟悉水性,并按水中安全规则与规定作业,测船严禁超载。
(7)在较小河流中用橡皮船采样时,应有安全绳系在河岸坚固的物体上,船上还须有人拉绳随时做好保护。
(8)需要破冰采样的地方,应预先小心地检查薄冰层的位置和范围,作好标识。行走和采样时应有专人做监视工作,防止采样人员掉进冰窟内。
(9)采样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接触有毒植物,以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严重污染的河流,可能有细菌、病毒及其他有害物质,应注意防护安全。
(10)为了保证采样人员作业人身安全,必须考虑气象条件。在大面积水体上采样时,应穿救生衣或戴救生圈。
(11)安装在河岸上的仪器和其他设备,为了防止洪水淹没或破坏行为,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2.化学处理安全措施
(1)利用酸或碱来保存水样时,应戴手套、保护镜和穿实验服小心操作,避免烟雾吸入或直接与皮肤、眼睛及衣服接触。
(2)酸碱保存剂在运输期间应妥善储存,防止溢出。溢出部分应立即用大量的水冲洗稀释或用化学物质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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