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田径队建立于1987年,是北京大学作为北京市首批高水平运动队试办学校开展的第一个运动项目。在建队之初,学校就积极与体育部门联合办队,开创了“体教结合”的运作模式,并采用“因材施教、分流培养”的培养原则和“趋同管理”的管理原则,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招生工作方面,北京大学每年都进行面向应届高中毕业生的体育特长生选拔工作,经过统一的专项测试,合格的学生再通过全国高考后由学校择优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后被分散到各个院系学习。田径队学生主要就读法学院、光华管理学院、政府管理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社会学系、考古文博院和信息管理学院,学籍管理由所在院系负责,业余时间的运动训练安排由体育部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由体育部和学生所在院系共同协调,日常生活管理由所在院系负责,体育部和其他有关部门给予帮助,组织和人事关系还在院系,在学生毕业时体育部可以推荐德才兼备、运动成绩突出的体育特长生免试攻读本校的硕士研究生。
在学籍管理方面,北京大学体育特长生全部在校、在读、在训,入学后在北京市大学生竞技体育协会、全国大学生竞技体育管委会以及省市专业队注册。
北京大学对高水平运动队实行“因材施教,个性培养”的原则,学校在《高等院校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北京大学大学生管理办法》的基础上,针对体育特长生出台了《北京大学体育特长生管理办法》作为补充,本办法根据北京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发展的不同阶段进行过多次修改,其中对高水平学生运动员的学习年限、运动训练课学分、日常训练时间、免试推荐攻读研究生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符合《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议的实施意见》的要求。(www.xing528.com)
在训练竞赛管理方面,《体育教研部运动训练管理办法》是体育教研部根据《北京大学体育特长生管理方法》对教练员、运动员在运动训练和竞赛工作提出的要求和赋予的权利制订的训练管理文件,此文件是由高水平运动队的教练员一起讨论制订,经体育部主任研究后通过,每年都要根据实际情况修改,其对高水平学生运动员、教练员、体育教研部在专业训练、竞赛及日常管理工作在责、权、利三方面作了具体的规定,是北京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训练、竞赛的基本保证。另外,运动训练教研室对每年参加大学生的比赛和全国大赛奖、锦标赛、冠军赛等成绩均有详细的记录,运动成绩是体育特长生评优、评奖、推研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北京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日常管理是体育部配合学院完成的,在此方面体育部在制订《体育教研部运动训练管理办法》中有所涉及,因为针对体育特长生的管理工作是全方位的,院系充分利用高水平学生运动员的党团关系,并通过辅导员对学生运动员在政治思想、文化学习辅导和日常生活全方位开展工作,对学生运动员的思想动态、日常学习和生活进行督导。高水平运动队的领队也摆脱了全部由体育部领导担任的惯例,改由学校其他部门热爱此项运动的教授、干部担任,使高水平运动队在学校范围内受到更广泛的关注,扩大了高水平运动队发展的可利用资源。
在教练员队伍建设方面,北京大学体育部制订了《教练员守则》,在《体育教研部运动训练管理办法》中,对教练员的岗位竞聘、工作量计算、执教业绩、提高训练的科学化水平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并对在执教中成绩显著的教练员有奖励措施,包括评选年度优秀教练员、学校教学奖评选、职称评定和岗位津贴等。体育部制订有教练员的培养计划,每年组织一次全体教练员总结会,北京大学还与北京体育大学积极合作,要求全体教练员参加北京体育大学开设的研究生学历课程班,并全部通过考试顺利结业;还利用体育人文社科基地不定期邀请有关专家来校讲座;鼓励教练员参加与运动训练相关的境内外学习和学术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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