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监督机制的存在是为了保证网络空间协同治理行为具备正当性,那么,评估机制的目的在于保证网络空间协同治理的有效性。[67]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享有网信事业发展的成果,是我国网络空间治理的根本目标,而这一目标是否实现,需要通过合理的评估机制加以鉴定。重决策制定和执行、轻评估是我国决策机制存在的突出问题。决策后的评估是重大公共决策过程的最后必要环节,功能是发现决策执行中产生的新问题,以便于及时调整、改进原有决策。[68]
我国网络空间的治理尚未形成系统和完整的评估体系,这不利于对网络空间治理的效果进行监测。故笔者认为,应当建立健全网络空间治理评估机制。论及评估机制,一般会从评估的主体、对象、方法和指标等几个方面进行考察,笔者也将从如下四个方面对我国网络空间治理评估机制的构建展开论述。
(一)“一主三辅”网络空间协同治理的评估主体
笔者认为,虽然我国网络空间治理没有系统的评估机制,但不妨参考借鉴其他社会治理问题的评估机制,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以下简称“稳评机制”)。有学者指出,传统的稳评机制过于依赖政府,这不利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应推行多元主体评估模式,将利益相关者和第三方纳入评估主体之中。[69]还有学者持有类似观点,他们认为,我国现行的稳评机制基本遵循的是“谁决策、谁评估”的基本原则,作为决策者的政府常常以评估主体的身份出现,导致“自己评自己”悖论的出现,虽然存在“中介组织参与风险评估”模式的补充,但很多中介组织实际上依附于行政权力,导致行政权力依旧无法得到有效的制约。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构建多主体协同评估模式,最为重要的是要提升第三方评估的信度和效度。[70]另有学者在研究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时指出,第三方评估对于合法性的获取和政府权力寻租的防止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第三方评估机构在我国起步的时间较短,故仍存在制度保障缺失、信息获取不足、资金来源于委托方和评估方法不专业等诸多问题,只有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保证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有效运行。[71]
稳评机制的建设对于我国网络空间治理评估机制的建立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仅仅依靠政府或者第三方组织难以进行有效的评估,应当建立多元主体评估机制;为了保证第三方组织能够独立开展有效的评估,应当通过法律法规为其提供制度保障、构建信息交流和共享平台以保证其信息来源、设立评估公益基金保证第三方评估组织的财务独立、提升第三方评估的专业水平。我国要推进“一主三辅”网络空间协同治理模式,就必须有政府、互联网行业组织、互联网企业和网民广泛参与网络空间治理,而网络空间治理评估机制的构建必须保证评估主体的多元性,但同时要避免出现“自己评自己”的现象,所以在具体的评估之中,必须避免网络空间治理主体最终担任评估主体的局面。
(二)“一主三辅”网络空间协同治理的评估对象
同样以稳评机制为例,该机制的评估对象主要是具体的重大项目,不过近些年来,也有不少地方将重大政策也纳入评估的对象范围之列。[72]笔者认为,同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网络空间协同治理具体活动必然是评估重点,因为通过对具体活动的评审,可以对其提出整改和追责意见,促使治理活动更好地被执行;此外,不应当被忽视的是对政策的评估,任何网络空间治理活动都离不开政策的支持,而一个政策的出台往往会影响到一(多)类网络空间治理活动,对政策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有助于正确把握具体治理行动的方向。
(三)“一主三辅”网络空间协同治理的评估方法(www.xing528.com)
目前,我国的稳评机制采取的评估方法主要有两类:一种是民意调查,如访谈调查、问卷调查等;另一种是举行听证会。有学者指出,通过这两种方法所作出的评估可能是不全面和不充分的,应当增加网络舆论评估,让广大网民集思广益,指出即将出台的行政决定的不足,以便及时对行政决定进行修改和完善。[73]
笔者认为,对于网络空间协同治理的评估而言,可以参考上述关于稳评机制的评估方法和意见,形成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将待评估的公共政策和网络空间协同治理活动成果公布于网上,让广大网络民众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将这些意见集中起来,对公共政策的内容进行修改完善,同时修正网络空间协同治理的下一步行动;此外,在关涉网络空间协同治理的重大公共政策和行政决议颁布之前,应该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听证会,要求相关的利益方和专家参与听证,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一主三辅”网络空间协同治理的评估指标
有学者指出,在对协同治理效果进行评估时,要注重考察协同效果的序列和协同效果的层级两个方面,前者指协同效果的发生阶段和持续性程度,后者指协同治理的作用对象。该学者针对协同治理的短、中、长期效果制作了三阶效果和相应层级评估表(见下表6-1)。一阶效果是一种短期效果,它考察的是协同治理是否符合一致性的目标、相关制度是否具有稳定性、个体是否有权参与协同治理并从中获得收益;二阶效果是一种中期效果,它考察协同治理是否增加了公共价值、协同治理行动是否得到了其他组织和个人的承认、协同治理主体的利益是否得到了满足;三阶效果是一种长期效果,它考察的是协同治理的效果是否能产生持续性的影响、协同治理机制能否自我完善、个体在协同治理中是否具备灵活反应和举一反三的能力。[74]
表6-1 协同治理效果评估的序列和层级
上述学者所提出的三阶效果指标体系不仅注重根据协同治理的不同阶段设定不同的指标,而且还注重将效果的考察分为公共、制度和个体三个层面,既注重评估的动态性和持续性,还注重评估内容的全面性,该指标体系较为合理。笔者认为,在对网络空间协同治理的效果进行评估时,可以借鉴该指标体系,对治理的效果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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